(优)购销合同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
购销合同 篇2
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
一、、付款条件:预付款:25.3%(5000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69.7%(13810元)
二、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5%货款(990元)。
三、发 票:卖方收到全额工程款后,开具国内4%普通发票。发票与买、卖双方名称相同。
四、技术要求:防静电PVC地板,型号为HF601B。底层为导电胶,中层为大于1cm宽的铜铂,间隔为1米(方格),上层为PVC地板(厚2mm),电阻为0.5M欧至5000M欧。
五、施 工:要求文明施工,施工中和施工后要保持清洁,PVC地板粘接牢固、平整。出现施工事故卖方负全责
六、工 期:工程用时一天,开工时间4月8日~4月14日,准确时间买方确定,提前两天通知卖方。
七、验 收:以双方协议规定的'第四条进行验收。
八、保 修 期:自买方在验收日起质保壹年(人为原因或因原始地面导致地板质量问题除外)。卖方不收取任何保修费用,服务响应时间为12小时。
九、其 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未尽细节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每天支付对方合同涉及总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买 方: 签署人: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户 名:
卖 方: 签署人: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户 名: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沭阳县韩山宝洪米厂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青岛昌德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粳稻
数量: 426吨 单价: 3407元 总价: 145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
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沭阳县韩山宝洪米厂
2.交货方法,乙方自提自运 。
3、产品的交货期限
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厂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厂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4、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三、其他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20xx年 5月 7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镍矿期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描述:
新议价或索赔违约金。 二、价格调整:
1、若镍含量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镍含量大于1.80%,每增加0.01%,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0.01%时,按比例计算; 若镍含量低于1.80%,需方有权拒收或重新议价。 2、若水分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水分大于35.00%,每增加1.00%,单价减少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若水分低于35.00%,每降低1.00%,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三、结算方式:
1、需方在日前支付人民币 作为合同保证金给供方。需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付清总货款。若分批提货,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供方在收到需方总货款后两个工作日内给需方转移相应货权。若需方未能按期付款,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批货物另行销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供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供方损失时,供方有权向需方追偿损失。如遇行情下跌,供方有权随时要求需方追加保证金,需方应在接到供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补足。
2、货物采取原票原转,以装货港的INTERTEK或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初步结算依据。货物的品质及重量以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最终依据。
3、在需方付清货款及具有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后,双方做最终结算,货款在最终结算后十五天内多退少补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
4、需方自提,货到港口后天为免费堆存,超期后如有产生堆存费,堆存费由需方承担。放货后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5、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时转移,但货物的所有权在需方未付清货款之前仍属于供方。
6、若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方
损失的,供方仍有权进行追偿。
四、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或修改协议,在本合同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或添加,否则,被修改或添加的条款无效。
2、合同未涉及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方银行账户资料: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或代表 人签章: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或代表 人签章: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玉米交易,根据网上交易标书内容及交易结果,就 (以下简称甲方)销售,并由玉米给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第三方贸易监管服务一事达成共识,并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署本合同,合同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一) 品名:
(二) 数量:+/-5%) 合同总条款:
(三) 包装:
(四) (特殊指标参数:产地水分) (四) 品质: 参见(□站台 □到站 □平舱 □其他) (五) 单价:根据网上交易结果,合同价为/运输方式及运费:
(五)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为
(六) 到货通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通知乙方到货信息,到货信息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进行通知。
(七) 质量检验方法:乙方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于两天内进行验货。如对品质无异议,乙方 根据合同价格付款提货。如存在异议,则可提请由委托第三方检验。如两天内未进行检验,视为认同甲方检验结果。
(八) 数量检验方法:数量检验以目的地检验数量为准。如果目的地不具备称重条件,且使用编织袋包装,则双方同意根据出库件数为依据,每件60公斤计算。
(九)货款支付:乙方于交货地对品质认可后两天内将该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开具发票后,将乙方保证金充抵货款后支付给卖方。
(十)提货:应在支付货款后于交货地免租期( 天)内尽快提货。如因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十一)发票: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甲方应于乙方汇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货,将按照该批次货款金额1%的比例处以罚金,该罚金由代为扣缴并支付给乙方。
(二)品质争议:如双方对品质出现争议,则可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进行品质认定,双方均认可该检验结果,并以此为仲裁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品质提出异议,经检验后确认品质存在问题,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提出检验方承担。
(三)检验滞期:如双方因品质争议而涉及第三方检验,由此引起检验费、延期提货及其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赔偿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机构予以执行。
(四)货款支付:乙方应于确认品质后两天内将余款付清,确认后,乙方提货,如乙方没能在该期限内付款,则视为乙方放弃此单交易进一步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该批次货物,并由扣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甲方损失。付款时间以银行付款单为准。
(五)提货:如乙方支付货款后未按时提货,致使整个提货时间超出站台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台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发票:如乙方要求发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货款后,甲方未能按时分别开具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如超出规定期限,将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已充抵甲方货款)中扣缴税款差作为支付乙方的补偿。
三、罚金额度: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所致罚金总金额不超过保证金总额,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强风、阴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则交货时间可以顺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平台交易结果及交易发布时标书内容为依据,不是交易结果且没有在标书中提及的事项以此合同为执行依据。
六、争议仲裁:合同各方本着协商的原则处理贸易当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留存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各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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