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集合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承建方(乙方):蒙阴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蒙阴县工业园区 邮编:276034
电话:0539-4828093 传真: 0539-8389127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燃气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内容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第二条 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 号楼 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 元,总计 元,大写 。
2、如蒙阴政府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合同范本《燃气安装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2 套,工程完工后 5 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3 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设计或提出修改施工图,但原设计错误或不合理造成的设计变更及修改除外;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平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造价 (大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细则如下:
1、施工方面: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本合同预算的设计方案)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有必要修改施工方案时,如有超出本预算范围的,作增加部份,另补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出现问题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材料保证方面:
乙方使用的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标准及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换与本技术标准不符的.产品,如设计图纸上指定使用某生产商的产品时;而该生产商不生产或停止生产该产品,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代用品问题。
3、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乙方要做足安全设施,预防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显示有关指引时,乙方必须跟进、改善工作环境,若出现问题乙方负责。
4、技术要求:
按照附件《设计说明和报价》所注说明。
5、保养责任: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 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6、施工期:
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场地及临时水源、电源,不影响乙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起 天(即 20xx 年 月 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汇签日为准。
7、付款方式: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
8、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双方决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起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遵守执行。如遇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3
FZFC-05064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幸福海岸”二期临时设施活动板房购销、安装的具体情况,就本项目安装建设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活动板房安装、施工工程;
2、项目地点:工地。
二、项目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品牌等: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包资料的编制与移交、包维修。
四、项目内容:
1、“幸福海岸”二期临时设施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工程;
2、活动板房安装相关工序的所有内容。
五、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天(工期自甲方活动板房砼基础施工完毕,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安装的除外),工期每拖延壹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元)的违约金。
六、质量要求
1、 按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建筑行业有关规定施工,板房材料符合正常使用功能,材料规格、型号、质量、产地(详见合同附件一:雅致标准板房主要材料材质表)和安装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且达到优良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雅致活动房屋产品标准,标准号为:YZQB-01-20xx);
2、 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乙方承诺本项目所使用材料均为全新材料,不使用翻新材料(如:通过市场回购废旧产品或变形产品,进行重新加工、翻新等的材料)。若甲方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乙方在本工程中采用翻新材料,乙方
自愿承诺对废旧材料予以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相应损失(如:产品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工期延误等)。
3、 乙方进场安装前,甲方必须先按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完成砼基础面,乙方在基础面之上进行放线,定出场地各点、线的标准位置;
4、 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标准型板房设计图)安装并确保板房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七、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 项目安装完毕且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实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
3、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同时,直接自本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之日起计满壹年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按实无息支付。
4、 甲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必须按实提供建安发票。
八、保修、售后服务及其他条款:
1、乙方对活动板房免费保修期为三年,对彩钢、墙板的保质期为10年,保修、保质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保质期内,凡因乙方产品质量或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予以免费保修(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材料费用);
2、产品售后服务详见合同附件四:产品服务承诺书;
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活动板房进行多次拆装,多次拆装单价明细如下:
A、第1-3次拆装单价为人民币:肆拾叁元整每平方米(¥:43元/M); 2
B、第4-6次拆装单价为人民币:肆拾捌元整每平方米(¥:48元/M); 2
C、若在拆装过程中不发生车辆运输即运输距离在100米以内(含100米),则以上两种单价分别按减少人民币叁元整每平方米(¥:3.00元/ M2计算。
D、若甲方在维修活动板房时需要2560mm(高)×1230mm(宽)×50mm(厚)的双面镁磷防火内墙隔板,乙方按人民币190.00元/块予以供应并负责安装等所有事项。
第二部份通用条款
九、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本项目施工进度的确认,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工程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其它技术文件,并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2、负责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材料堆场、加工场地和水电接驳口;
3、复核乙方上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
4、工程款结算时,甲方有权拒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得不到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经限期整改后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
(1) 工程进度连续三天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 不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野蛮施工;
(3) 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十、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合同签定后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把其主要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及技术人名单报到甲方备案;
2、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和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和安装,并保证其产品本身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不得以次充好或以假当真,保证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对因活动板房质量原因造成的坍塌等所有引起甲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等损失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该板房项目的.所有资料编制整理工作,资料必须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移交给甲方;
4、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并依据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办理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负责达到甲方提出的进度要求;
5负责工程板房安装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和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6、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现场管理,负责维护和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做到工完场清,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如乙方应清的未清,由甲方派人清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双倍承担;
7、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临时户口的申报工作以及办理社会保险的费用,进场前必须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所有人员的工伤及其他保险;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购买与发放,负责承包项目所需设备及小型施工工具购买;
8、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员工必须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均应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深圳市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备齐员工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并交复印件给甲方。工程现场宿舍不得留宿三无
安装合同 篇4
单杆“小高炮”广告牌合同
甲方:阜南七彩图文广告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杆“小高炮”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
2、工程地点:阜南县公桥乡
3、广告牌规格:版面长8米,宽4米,总高9.5米,版面下沿距地面高5.5米。
二、工程内容
1、本项目甲方投资,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广告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的具体施工。
2、乙方应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镀锌管、彩钢瓦、予埋、地槽、角铁结构表面刷调和漆(中灰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乙方绘制)。
3、广告牌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吃住由乙方自理。
4、本合同签定前。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要求的施工图(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附后一张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三、工程价款:
广告牌每座单价为 壹万弎仟元整, ¥:13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单个广告牌人民币8000元,广告牌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4000元。余款1000元一年后乙方本合同无违约,甲方支付。
五、工程期限:
每个广告牌制作安装10日,总时间自20xx年 6 月 8 日至20xx年 6 月18日完成,安装期间如遇外来干扰,特殊障碍,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天气,自
然灾害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适当向后自然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排除障碍的时间。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牌的前期审批协调,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路政及其他监察机关对工程进行视察,或当地群众阻拦。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配合乙方施工。
3、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拨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纸。乙方确保设计施工的广告牌抗风力为10级。结构质保期为6年。
2、在质保期内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3、如施工设计存在缺陷或因焊接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施工中(包括运输、安装等)出现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牌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广告牌制作、安装场地如为有偿使用,费用及看管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价款的5%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期间应遵守施工、安装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约定
1、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等)原因,工期顺延。
2、在保修期(一年)内,脱漆,脱焊乙方免费维修。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检修和维护。
七、工程质量验收:
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一年);如乙方工程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10日内未验收工程,被视为验收通过。
八、附则
(一)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受害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交司法部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本合同3张、附图1张计4张
安装合同 篇5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
安装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安防系统含税总造价为 人民币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计: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计: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
五、维修保养:
1、本安防系统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专人作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交付设备后三日内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3、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5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4、本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5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根据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供方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供方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1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建设方:营山县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县城火车站前广场道路长期拥堵不堪,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和车辆行驶,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将对该段道路进行隔离栏杆安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此任务委托给乙方实施,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县城火车站广场道路隔离栏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县城火车站前广场外道路。
三、工程内容:对火车站前广场道路实施隔离栏杆安装,共计153米。(隔离栏杆型号附后)
1、拆除原来破损栏杆。
2、进行新式栏杆安装,共计153米。
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本工程造价为每米_______元整,共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另外原有栏杆拆除,拆除后的破损栏杆由乙方自行处置,由甲方补助人员工资_______元。新装栏杆加固______米,共计金额______________元;配套外增加8个立柱__________元,减速带12米共计__________元。
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本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六、建设要求及双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否则,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和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其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依法向甲方追究其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施工变安装工程
2、 工程内容:
(1)、配电房土建工程(由发包方按绿能设计图自行施工):安装 (规格)变压器 台,在户外新做一组接地网并引接至 。
(2)、配电房内:安装高压柜三面(一进一计一出),安装低压(抽出式)馈电柜三面(一总二出),敷设 (规格)高压电缆 米及两个电缆头制作,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进行调试。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如有超出设计图及本合同安装工程预算书内容的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工期从甲方自建配电房交付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算,同时以甲方预付款付到乙方帐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此两项条件以最迟达到的条件开始计算工期,竣工日期以乙方完成安装并经 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取得、并向甲方出示“接电通知书”之日止。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的,甲方应顺延工期。
3、等待 供电局高压线路安排停电计划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4、等待甲方向 供电局交纳计量用的电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第四条 工程预算造价及工程款的结付方式:
1、 工程造价按照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目表》和《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取,安装工程预算为人民币 圆整(¥ )(本预算书只作为拨款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定额子目以实际发生计取)。
2、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安装变压器并敷设电缆完成至总工程量的 %时,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在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及完善的资料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此之间,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审核工作,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后,并在送电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付工程余款(须扣除1%的维修保证金,不计息)。
(3) 结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按结算总额提供税务发票(含保修金)。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保修期限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正常使用条件是指:按配置的负荷要求用电,不超负荷用电),乙方对本工程安装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从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
1、 甲方所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有相关的认证资质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产品进行购置。乙方包料所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必须清退出场,已施工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
2、 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施工,待施工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如出现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 供电局按有关供电技术规范进行初验收,甲方以本工程通过 供电局验收合格作为合格的标准。如工程质量出现不符合 供电局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所造成的整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整改至通过供电局的验收为止。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供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安全、保险等手续,如有因乙方自身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隐蔽工程
在乙方进行电缆或接地网等隐蔽施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预算员及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工程量,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否则甲方对已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如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到场而甲方不到场的,乙方应推迟施工,并由甲方工程部向乙方签认“工期顺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如期付款的,逾期每日应按甲方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及通过验收的,每超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需返工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 由于设计变更的费用另计,因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