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安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37979
总包单位: (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了: (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甲方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除按公司制订的"土建与水电施工配合暂行规定"执行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略)
第二条 工程地点:(略)
第三条 承包方式:(略)
第四条 工程项目、造价及工期:(略)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对承包方要向发包方单位全面责任,履行承包合同。
2.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 统一工程部领取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乙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从工程部领取图纸资料,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办理各种变更洽商,或者委托乙方直接向发包方单位办理变更洽商。
4. 统筹安排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场地和临时设施、水源和脚手架,其管理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公司预算部门裁决,在造价中扣除。
5. 参加乙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编制总包竣工资料。
6. 统一组织乙方分包工程的预算编审、拨款及结算。
二、乙方责任
1. 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
2. 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参加甲方综合平衡。
3. 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编制工程预结算书。
4. 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质量统计、经济协商等有关资料,负责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场容等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条 项目物资供应
1. 分包项目所有的设备、材料由发包单位供应,乙方直接与发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凭结算单与甲方和发包单位结算,超预算部分,由乙方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手续。
2. 乙方分包工程项目需用公司内部供应材料,由乙方编制计划,直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直接供应给乙方材料。
3. 非标准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按预算价格计算。超预算的,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洽商。
第七条 上报工作量与结算
1. 施工图预算由公司预算部门编制,分包单位由甲方以栋号或以单位工程一次性签字后报量,否则不得报量。在预算没有出来时,乙方可在估算范围内报量,一定要留有余量,不能突破总量。
2. 设计变更的增减账凡属发包单位的,由甲方直接向发包单位办理洽商,但变更洽商必须及时送甲方主管技术员和预算员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电矛盾。属甲方给乙方办理洽商的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3. 结算由甲方汇总乙方的增减账和调价,双方共同和发包单位结算。
4. 甲方和乙方的报量数,以最后结算为准,平时报量到结算时采取多退少补办法,乙方结算应由甲方签字认可报工程部,否则不能报量。
第八条 工尺功能质量和交工验收
1. 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达到 质量标准。
2. 质量验收标准均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3. 隐蔽工程验收和压力实验,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和有关人员办理签字手续。
第九条 奖励与罚款
1. 施工工期:按栋号承包合同工期为准,凡属年度竣工栋号的,甲方应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总施工进度计划,应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标准为水通、灯亮、地净、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迟工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奖罚,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的`穿插作业时间,由现场调度会议定。在制定计划时,必须贯彻分包服从总包、总包关心分包的原则,计划一经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计划安排施工,否则负拖延工期责任。
2. 质量:乙方创一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产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创两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只保两个分项合格工程,甲方按实际的质量竣工奖(罚)金额x水电产值比例处罚乙方。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如有纠纷,由公司裁决。
4. 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与奖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
1. 合同在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矛盾,由双方按规定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报公司主管部门仲裁。
2.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包括报送公司预算、工程、财务、材料、经营各一份)。
补充条款: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工程代表人: 工程代表人:
内部银行账号: 内部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将排油烟的镀锌钢板风管制作与安装及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厚度、单价、单位、数量、总价:
注:1.综合单价包含风管的制作与安装辅料费及人工费、风管配套的相关各类阀(如防火阀、止回阀等)的安装费。
2.以上价格含普通发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估总金额为¥91390元(大写:玖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数量及工程量如有变动,以实际工程收方量为准。
2.本综合单价为包干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设计图纸;
2.如图纸和设计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镀锌钢板风管的配套的各类阀按进度及时供货,并以书面方式提供规格尺寸和技术要求。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5.甲方在安装前了解施工场地内影响安装的原有管线等障碍物,对于乙方解决风管穿过楼板和承重梁的洞口的人工费,甲方负责找业主方签单经业主认可后补贴给乙方打洞的人工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给予甲方技术指导和支持。
2.乙方负责镀锌钢板风管的制作及安装和风管配套设备的安装并符合国家标(《通风
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
3.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安装及相关任务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在施工中按图施工。
4.乙方在安装方面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日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设计变更,经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5.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从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支付条款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启动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后续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到核拨总工程款直至总工程款的80%(含启动工程款壹万元);
3.安装完毕后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即总工程款的20%);
第九条 支付方式
1.依据本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必须保证安装质量及进度,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进度造成的工程延误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停止继续施工,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产品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图纸及供货时间应及时通知乙方,应在7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无书面通知,视为按图施工,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本应其承担的义务,均造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为总货款的1‰/天);如前述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适用法律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1.乙方需要提供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宜达成的全部完整合同,取代本合同签订以前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宜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谈判、陈述或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管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 工程的水电劳务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仓库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3)室内排水设备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析顺序
2.1本合同。
2.2报价书。
2.3水电施工图。
第三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若连续一个月以上延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工程款结清,延期部分工程款另作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捌 元(每平方米)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由于本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8.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实体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8.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第九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人均每月5度计算,超过配给额度,费用乙方自付)。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每天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a)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b)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额为 万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均已完成,正在进行结算中,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上述两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潍坊市 区 街 号 项目 号 室 房屋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发票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发票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第 条)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协助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完成抵付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此房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或索取其他赔偿等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按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元/月),不论丙方是否实际入住。
七、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三分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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