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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29 08:18:4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通用[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通用[6篇]

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称:**镇大秀至岱山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巢湖市*兴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1月1日发包方

  (简称甲方):**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简称乙方):巢湖市*兴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更好地完成**镇大秀至岱山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水利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镇大秀至岱山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点:**吕婆大秀至岱山银山桥(一标段)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详细的工程量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开工时间:20xx年11月2日竣工时间:20xx年11月27日

  五、工程价款:281397.9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场地租赁合同)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20xx年安徽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巢湖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合同范本《水利承包合同》。(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200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

  十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五、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11月1日 20xx年11月1日

工程合同 篇2

  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同样应当把《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无效合同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收缴的相关规定,如果收缴这部分非法所得在法院处理时可行,在仲裁时不处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与法院和仲裁在处理优先受偿权时碰到的问题有些相似。当时,在最高院颁布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后,也有人提过相同的问题,即该司法解释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拍卖工程应由法院处理,那么仲裁案件时能否判优先受偿权?当时有人就说仲裁不能裁,因为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而实际上,仲裁庭还是可以裁决的,只是裁决完了要由法院去执行,而且仲裁对收缴非法所得做出裁决后由法院去执行,和仲裁裁决本来就由人民法院执行也是不相冲突的。

  问题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这本身就是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个问题就像是夫妻结婚后可以离婚可以再结婚一样,这是你的自由,只是每次都要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这个手续就是非法的。当然,黑白合同和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相提并论。在实践中,有的黑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承包人出自无奈或者为了中标或承包工程而不得已而为的。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的本意是限制当事人以真实意思为由规避法律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予。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问题三: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答:这涉及到变更的签证确认及具体操作问题。有的变更签证只是确定一个事实,上面写着“情况属实”甚至“收到”,这和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金额价款是不同的概念。因此,我认为关键是看变更的签证手续应该如何规范操作。如果对签证具体价款变更已经作了明确约定的,那就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进去就是了;如果签证只是确定了具体事实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那么就以图纸为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款,按照《司法解释》第16条和第19条来操作,也即当事人对变更的价款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交鉴定单位确定。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要在7天内提出变更的价款,但还要看双方是否对7天期限作了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则可以看合同是否有默示条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默示条款,那么7天期限就不应限制当事人,即便过了7天期限,仍可继续提出变更价款请求,其适用的是时效依据,即不超过二年。

  问题四:依据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承包商提交决算报告后,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另:“不予答复”如何理解?

  答:《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有效制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鼓励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作明确约定,以体现“过期视为认可”这样一种原则,这对制约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如果合同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实际上等于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精神,自然视为没有约定。关于"不予答复" 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

  问题五:签订合同时无设计图纸,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但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那么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时,是依据解释第22条,不予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还是依据解释第16条2款,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这种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计价的设计依据,却又以固定价格承发包工程的情况是根本违反建设程序中的基本规则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则应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即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处理。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施工中的图纸就是你的计价图纸,如果没有设计图纸就按照承包人实际施工量来计算对价。这种所谓的"一口价"是没有标的的,如果在确定“一口价”的时候没有任何图纸,那就没有包干依据,应当全部打开,予以鉴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叫做"约而不定,包而不实 ",因为包干的标的就是设计图纸。如果确定“一口价”的计价方式时没有图纸,那么就只能按照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图纸来按实计算。

  问题六: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

  答: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限制,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乐山金瑞化工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生产性辅助用房、检修库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生产性辅助用房、检修库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二、承包期限: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2月8日

  三、承包费用: 钢筋每平方米40元(包括人工费、钢筋制作机械、扎丝、焊条、钢筋对焊和素焊、二次浇筑)、基础钢筋制作安装毎吨500元。

  四、承包工程量:生产性辅助用房和检修库设计图所包揽的主体结构工程.

  五、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经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与乙方,剩余20%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

  七、所有施工工程量及费用按设计图纸结算。

  八、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图及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施工作业。

  2、乙方对钢筋制作质量负责。若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自有作业人员的安全卫士健康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因迟报或瞒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务必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施工任务,必须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生产性辅助用房和检修库的主体结构工程。

  5、在施工工期内,乙方要加强其自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时刻注意并确保用电用水安全,共同创建优质健康的工作环境,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档一分;财务部门备案一分。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盖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工程地址: 。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 ):□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 □贫血病 □痴呆症 □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合同期从日至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

  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月日至(工作日)完成止。

  三、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周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四、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五、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公司和乙方协商后,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不得超过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如属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六、工资待遇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 元/月( 元/日)。

  2、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3、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乐山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2、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5、甲方负责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包括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的教育。

  6、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教育乙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7、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证件(如“平安卡”、职业资格证、暂住证等)。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3、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4、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合理使用作业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现场成品的保护。

  5、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6、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7、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8、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 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2、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3、 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上协议当事人就甲方名下的 网球中心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用地情况: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 。总建设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详见规划审批文件。

  2 政府审批文件:

  取得规划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工程现状为:

  二、转让方式

  1. 甲方按在建工程转让的方式将项目整体转让给乙方,所转让项目符合《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 .转让手续的办理: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规定,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在建工程)的程序进行。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完成项目转让,即将本项目国有土地使

  用权手续办理至乙方名下,并且将规划、施工许可等政府审批文件相应变更至乙方名下。

  3 .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总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6000万元。

  3.2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支付20xx万元作为首付款,

  3.3甲方按现状工业用地性质办理过户手续。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手续准备完成,提交给国土资源局,取得受理通知单后10内,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4000万元的履约保函,作为后续4000万转让款的担保。

  3.4乙方将在 (位置)甲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具体详见附件图)为甲方建设施工造价约4000万元的写字楼一栋(约一万平方米,该建筑要求达到的标准为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修齐备,各项设施齐备,达到可用于出租的标准,建设标准双方将制定具体细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将全程委派人员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双方同意以该建筑的施工造价折抵乙方应当支付的转让款。最终该写字楼的施工造价由双方按该建筑工程的成本价进行核算,高于4000万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实际补偿;如工程造价低于4000万的,乙方对甲方按实际补偿。

  3.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设的写字楼工程,应当保证在甲方转让的该土地招拍挂上市后1年内(最迟 天)完成建设并交付甲方验收。如乙方延迟竣工或延迟向甲方交付的,乙方应当按4000万元 的万分之3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交付写字楼或者要求乙方按4000万现金支付甲方。

  3.6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转让过户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将协助乙方将本项目用地规划性质变更为非工业用地,完成时间力争于20xx年6月30日前(因须由规委审批,故不做确切保证,时间可以延后)。 如本项目涉及的土地性质不能变更为规划非工业用地的。乙方可以退还该土地,甲方退还乙方首付款20xx万及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合同解除。 另外,甲方将协助乙方将南海两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非工业用地,完成时间力争于在20xx年6月30日前。

  三、阶段性共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乙方即可以向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协调和促进双方的项目转让工作。

  在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前,甲乙双方可以成立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项目。具体事宜另行订立协议。在此期间,甲、乙双方采取对甲方进行阶段性共管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运作。

  四、移交

  在甲方将工程移交给乙方时,应相应地做好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移交,确保乙方顺利接收在建工程。移交时,甲方应将所有项目文件、资料的原件移交给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视为违约。逾期完成合同义务或逾期付款的,违约方应按照应付款(或已收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在进行房地产项目转让、过户时,对本项目进行的土地(房地产)评估价,对甲乙双方和项目公司没有约束力;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仅作为办理项目转让手续的文件使用和作为计税(费)的依据。

  3、甲乙双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六、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本项目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八、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时间、文本及其它约定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各方必须亲自履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或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