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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1-03 08:01: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经典)房屋合同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房屋合同8篇

房屋合同 篇1

  1《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解释二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

  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明细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 楼房以 整房年租 形式出租给乙方使用。

  2.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它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

  3.该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应该在租赁期满前 2 个月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乙方家庭住宿 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

  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整(小写: 元),按 支付,其中房屋保证金 元,首次支付应包括房屋保证金和半年的房租,共计 元,后半年的房租应该在所缴租金期满前7日向甲方支付。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3.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房屋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5.乙方必须保持房子的干净整齐,爱护房屋相关设施和生活电器等。如果发现设备不好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尽快维修以保障正常生活使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7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 %×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 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卫生间一水龙头漏水,厨房有一处插座已坏,门口灯开关接触不良,右侧大卧室吊灯有3个灯泡损坏,地面铺的地革有部分破损,阳台窗户有部分损坏,部分墙体因水汽腐蚀已脱落,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 月年 3 月 26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年租为人民币整,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由乙方自己每月20号以前到相关部门缴纳,取暖费收取一半,

  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用量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入住后的水、电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入住时水表底数是 吨,电表底数是 度。

  9、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缴纳。

  10、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甲方应当应乙方要求予以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改造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或其他费用的;

  (4)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3、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年租金的50%作为罚款。

  15、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6、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7、若乙方要更换外门门锁换锁芯必须将原钥匙及锁芯归还甲方。

  1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一、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

  2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美国房屋租赁的法律常识21问

  自20xx年以来,中国留美学生总数一直保持着16.5%的平均增长速率,在20xx-2014学年中有274439名中国学生被美国高校录取,国外高校提供的宿舍非常有限,这就需要留美学生自己租赁房屋。留美学生都是刚刚来到陌生的地方,不熟悉美国当地的规定和法律,在租房子的时候常遇到很多问题,笔者就整理了关于美国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常识问答。

  1. 在美国租房子,是否一定需要签合约?

  租约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是,一年以上的长期租约通常要求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

  口头合约:口头上达成协议也可以具备法律效力。但随时闲推移,双方对合约的记忆和理解可能都有变化,加上口说无凭,经常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及误会,最好双方签署书面的合约为好。

  书面合约:一定要仔细阅读,因为有时租约会有特别的规定或条款。同时,留意合约上留空的地方是否在你签字之前已经填写完整。签字之后,你有权索要一份副本。

  租房时,向房东或其经纪人索要房东的名字,地址和电话。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房东修理时,可以及时通知房东或其代理。 房客可以要求房东将其联络电话写入合约上。

  2. 是否所有租屋合约都一样?

  不是的。租屋合约主要有二种,一是固定期限的长期租约(LEASE),二是每周或每月的短期租约(RENTAL AGREEMENT)。除非你违反长期租约或者短期租约规定,否则房东不能擅自更改租约期限或者加租。房东也不能在租约到期前让你搬走。

  短期租约并没有一定期限,直到你决定搬出或者房东要求你离开。如果你要搬走,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房东。如果房东要加租,加租幅度在10%或以下,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租客;加租幅度在10%以上的,则提前六十天。如果你依照短期租约居住不满一年,而房东希望你搬走,房东需要提前三十天给你书面通知;如果居住在一年以上,房东需要提前六十天给租客通知。除非双方均同意其它的期限。

  如果你未依约支付租金或在租屋内从事一些非法活动如吸毒贩毒等,房东可给你三天的提前通知,要求你马上缴租或停止所有非法活动,如果租客未交租或继续从事非法活动,房东可以在三天后可以到法院申请驱逐令。

  3. 合约看起来像是官方文件一样打印好的,我可以更改书面合约吗?

  不要被这些正规打印好的表格被迷惑住,房东所提供的合约表格大都偏袒房东,里面的内容都可以透过双方协商而进行改动。只要房东同意,在你签字前可以进行修改。可在合同上直接划去双方都同意删除的部分,或者进行补充。双方都必须在更改的地方注明各自的姓名缩写。

  如果合约说房子各项条件良好,而你未有机会检查,你可以在该条边上注明“有待检查”。很多人都是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合同,其中有些条款由于法律的更新现在已经无效。你不会被这些已经过时或者违法的条款所制约。例如,合同可能会说如果你因为建筑物没有按时维修而受伤,房东不负责。但是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不一定有效。或者合同规定你不能自己维修然后从租金中扣除维修费用,但事实上,如果你通知房东维修而他们置之不理,你可以依法先维修而事后从租金中扣除预付的修理费用。

  4.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约,但住了二个月就不想住了,能退吗?

  一般不能,除非房东同意。一旦租客签署了长期租约,租客就要承担整个租期的租金,纵使租客搬走不住,房东仍有权要求租客所有的租金。法律规定房东有责任在租客搬走后尽最大的努力找到新租客,但是签署长期租约的租客必须向房东支付空置期间的租金。

  5. 除了合约之外我还需要支付其它费用吗?

  在签署合约时,房东有权利要求租客支付以下费用:预先支付最后一月的房租,押金,清洁费或信用背景调查费。

  除要求支付租金外,房东可能要求押金(Security Deposit)。押金主要是房东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坏,在租客搬走后,房东可以从中扣除租客损坏房屋的所有费用以及清洁费用。

  当你搬走前,你可以请房东检查房子,如果有问题你自己先修理好,这样可以取回押金。但如果你是欠租金而被要求搬走,则不适用以上情况。

  你搬走的三个星期之内,房东必须返还押金或者给出解释为何不能返还,以及押金的使用情况。房东扣除清理费之后应返还余额。同时,加州对押金数额也有要求,对未带家具的房子,押金不应超过2个月的月租, 对有家具的房屋,则不应超过三个月的租金。押金最好用支票支付,这样有银行记录,如果是现金,请索取收据。

  6. 我的朋友刚来美国,我替他租屋时做担保人,他不付租金,房东可以要我负责吗?

  可以的,如果你是租约的共同签署人的话。

  7. 我们三位同学一起签约合租一个公寓,其中一位同学搬走而不再付租金,房东可以要我们二位负责所有的租金,这样做合法的吗?

  这样做是合法的,房东可以要求任何一位签约的人士支付全部的所有租金。

  8. 我的租约到期,如果没有续签会怎么样?

  租约可能对此有规定,例如合约是否会自动续约。但是这类条款如果不是以8号粗体字出现在合约内,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合约没有此类条款,但是如果你按月付租而且在租约满后房东照样接受你的租金,则你的租约自动按月租租约延续。如果房东不接受你的`租金,你则需要搬离。 如果是长期租约而双方没有续签,此合约就会变为每月的短期租约。

  9. 房东有哪些权利?

  房东有权要求房客按租约行事,包括按时交租金,合法使用所租用的房屋,例如,租客不能租来做商业用途,租屋内不能养动物,租客不能分租给他人等。如果你违反租约规定,房东有权请你搬走,如果你拒绝搬走,房东可以上法庭要求驱赶你。房东也可以规定房客的人数。 此外,房东有权变卖房产。如果房子被卖了,你的租约不会受到影响。房东必须把你的租约转给新房东或者退款给你。

  10. 租客有什么权利?

  分租或转租: 你可以转租或分租,除非合约禁止你转租或分租。如果合约禁止,你可以和房东商量,房东可以书面同意。如果承租者造成房屋的损害,你需要付赔偿责任。

  调涨租金:有些城市会有租金调涨的限制,规定屋主涨租金的幅度。但是,大部份城市都允许房东与房客自已商定。

  居住环境:租客有权享有一个适合人居住的环境。如果你的房子变得不适合居住,你可以搬走。搬走后你可能无需继续付租金。你也可以就居住期间付的租金告房东而要求退还不适宜居住期间的租金。所谓不适宜居住的情况包括:漏水,破损的窗户;房子结构出现危险;沐浴和清洁的热水和冷水供应不足; 没暖气;电路系统故障;房子地面或建筑不卫生;蟑螂和老鼠为患;没有足够的垃圾桶等。

  最常见到的是,当地市政府的卫生部门或房屋安全检查部门因为租屋的安全或卫生采取禁制行动。

  11. 房子的修理谁来负责?

  一般来说,谁损坏,谁负责。如果不是被你损坏,则通常由房东负责。提出修理的最好时机是签约后,但搬进来之前。你可带上你的朋友一起视察房子,发现损坏可当场向房东提出或是拍摄照片,你的朋友可以做证人。关于修理的请求最好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注明日期,自己保留证据。

  12. 如果房子环境不适合居住,我可以投诉房东吗?

  可以。你可以要求房东维修,如果房东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市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子内发现老鼠,你可致电城市卫生健康部门清理。如果垃圾堵塞防火通道,你可以向消防部门投诉房东。政府部门一般会给房东六十天时间改正。如果房东还未改正,你可以透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3. 除了投诉房东以外我还可以做什么?

  你可以暂停缴租直至房东修理好房子。但是这么做房东可能以违约为由将你告上法庭。或者你可以把房租交到第三者保管账户,这样确保房东改正后你可以支付租金。无论如何,你该书面通知房东,向其解释你准备怎么做。同时要预留房东合理的时间进行维修。请在暂停支付租金之前向律师做具体咨询。如果其它房客有同样的问题,大家可以一起讨论,再向房东提出。如果你是低收入者,可以向一些法律援助社求助。

  14. 房东可以未经我同意进入房子吗?

  可以,但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允许。例如你楼上的浴缸的水满溢,房东有权在你不在家的情况下进你房子查修水管。如果是非紧急情况,房东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你,而且进入的时间必须是白天工作时间。例如你要搬走,房东有权向其它有意租房的房客展示房屋,或者房东有权请电工来查电路。如果房东要在你搬走前检查房子,他/她要给你提前48小时的书面通知。

  15. 我的租屋被人入屋偷盗,房东要负责吗?

  一般不会,除非该租屋经常被偷而房东置之不理或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房东所购买的责任保险是赔偿租客在租屋外面,如楼梯,停车场,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发生的人体伤害案件,而不负责租屋内的财物损失。租客如有贵重的物件,应到银行申请保险箱,将一些贵重的物件及重要的文件放在保险箱内。如有必要,租客也可以购买租客保险(renter insurance).

  如果租屋发生火灾而租客的财物受损,房东的保险应该作出赔偿。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以及避免将来维修费的纠纷,租客可以在迁入前先对租屋的状况录像或拍照,在搬入后,再对住屋内的所有财物录像或拍照,最好能显示出每次拍照的时间(除录影机或照相机设置显示功能外,可在旁放置一份有日期的报纸来确定日期)。

  请注意,房东的保险一般不涵盖你,所以如有需要,请购买租客保险。

  16. 房东可以上法庭要求驱赶我吗?

  可以。房东可以以你不付房租为由驱逐你。这种情况下,房东上庭前需要给你提前三天书面通知。针对各人情况请具体咨询律师。

  如果房东要驱赶你,他/她必须去法院提出诉讼。驱赶房客程序如下:当你收到房东的逐驱通知书,你可以与房东协商自动搬走,如果你在三天内没有达成协议,房东必须向法院提供正式的驱逐令。你收到法院的通知后,你有五天时限对起诉作出书面回应并出庭应诉。如果你未按时回应,房东自动获胜。如果租客出庭应诉而法官裁定租客必须搬离,房东有权要求支付未付的租金以及诉讼费用。除诉讼以外,你还可以通过调节解决争端。中立的调解员可以为你和房东进行调解。

  17. 房东可以把我挡在房外不让我进吗?

  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房东想你搬走,他必须透过法院的逐驱程序,在法院未作判决前,房东不能擅自换锁,不得将租客锁在门外或是把租客的个人物品丢出门外或窗外,也不能擅自断水,断电或者断暖气。如果有以上情况发生,你可以起诉房东。如果你胜诉,房东将支付所有损失,包括你的律师费。如果你败诉,你可能需要支付房东的律师费。

  如果房东已获取到法院的驱逐令,房东可以叫警察来驱逐租客,如果租客不搬走,即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而警察有权逮捕租客。

  18. 我搬走后,房东以各种理由扣除我大笔押金,该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房东在房客搬走的三个星期内必须将押金退还给租客。房东可以扣除合理的清理费用以及租客造成的财物损坏,如地毯被烧,墙壁被打破,但是租客不应赔偿日常使用的损耗。租客有权利向房东索取所有的开支收据,如果认为所扣除的数额不合理,可以到小额法庭告房东而要求房东退还不应扣除的金额以及法庭诉讼费用。加州法律规定,如果涉及的数额不到一万元,必须到小额法庭审理,双方都不能聘请律师。

  19. 如果就驱赶房客一案,法庭判我败诉,我怎么办?

  如果法官判你败诉,你需要搬走,而且法院可能还会判你支付房东的诉讼费用,包括其律师费和到期但未交得租金。同时,你有上诉的权利。但上诉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不搬,除非法院批准你暂缓搬离直至上诉有决定为止。如果你不上诉,你必须要搬。否则,房东有权请警察来带你搬走。警察会在你门上贴驱逐令,你必须在驱逐令规定的日期前搬走。如果你不搬,警察有权把你的物品锁在房里,迫使你搬离。如果你遗漏了一些物品在房里,房东必须给你十五天时间领取。如果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房东有权将其视为被遗弃的物品从而进行处理。如果你的物品价值在$300美金以下,房东有权保留或是丢弃。如果超过$300美金,房东须公开拍卖。

  20. 我从房东租来大屋,然后经房东的同意分租给其它同学,分租的房客不付房租,我该怎么办?

  你从屋主处租来房屋再分租给他人,虽然你是屋主的租客,但是对于你的分租客而言,你就是房东。这种二房东的出租形式要注意两点: 第一,你的分租期约不能超过你与屋主签署的期约;第二,你必须遵守所有房屋出租的房东责任,如维修等,如果分租客不付房租,你仍必须按照房东驱逐房客的程序进行驱逐。

  此外,即使你的分租客不付房租,你仍必须遵守与屋主签署的合约依时支付租金。

  21. 我想租房屋,但是觉得房东因为我是外国留学生而故意歧视我,我该怎么办?

  房东可能因为你的种族,性别,年龄,肤色,收入,宗教信仰,身体疾病,所属国家,婚姻状况或收入而拒绝出租房屋给你。但房东可以用你没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或你养宠物为由拒绝出租。因而,“只限女性”,“不租给中国留学生”等理由都构成歧视行为。

  如果你的怀疑是正确的,房东这种做法即属违法。他们不能因为以上你的个人状况而拒绝出租给你。如果你认为你受到歧视,你可以写信或致电就近的加州平等就业及住房部门或者房屋及城市发展局(HUD).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 元),半年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电表数: 水表数: 煤气表: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________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北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如乙方所购房屋及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或者过户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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