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购销合同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 篇1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购销合同 篇2
购货方:合同编号:
供货方: 签订地点:
一、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中纤板 达成如下协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按国家GB18580—20xx、GB/T9846—20xx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于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06月30日内分批发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代办送到需方地址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以转账现金结算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承诺,本合同供、需方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甘肃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伊犁德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黑金刚
2、数量:2吨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18000元/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货款36000元。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20xx年3月20日以后拉运。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4、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有效期20xx年12月30日。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甘肃定西白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开户行:甘肃省定西市农行安定区支行新 法人代表(签字): 市区分理处
账号:080901040000012
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 年 月 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需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品名产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吨)运费(元)备注
不含税
合计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固定碳≥85%;全水份≤10%;灰份≤11%;挥发份≤1.7%;含硫≤0.6%;10mm以下粉末≤5%。
三、交货方式、地点:迁安市沙河驿车站。
四、质量检验标准及合理损耗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验收,以车站取样化验结算;计量以沙河驿镇站地中衡过磅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货到后由需方验质、检斤以结算检验单实际结算付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一)供方义务1、粉末、水份超标,需方有权按化验标准扣除供方货款;2、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当固定碳低于85%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二)需方义务:1、检斤、验质合格,付货物全款,供方货到沙河驿镇站化验结果出来后需保证结清供方货款。2、需方应保障供方到货卸车及时,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3、合同期内,需方因市场因素要求供方停止供货,供方按需方的要求供货。
八、合同价格以双方协商的批量价为准。
九、本合同从20xx年3月15日起执行,止于20xx年4月15日。
十、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 方需 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购销合同 篇6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钢材等原材料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刚才品种型号计划采购数量市场单价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 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 湖南长沙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7
甲 方:***** 有限公司 (甲方)
乙 方:*****机电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价格总金额为:21万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圆整)﹝含税﹞。
2、合同价为含税价,税票为普通发票,税率为4%。
3、合同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卸货、就位、安装、调试,配合甲方供电及消防工程验收,并按国家规定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等所需的费用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一律不予调整。
4、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1、货到甲方工地卸车后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的70%。
2.安装调试完成并在消防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5%。
3. 尾款从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保修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4、每次支付前时乙方均须提供支付申请单和发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满足、配合总包单位和甲方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在我司发出设备进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到货。
2、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保险以及卸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
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包括机组设备就位安装、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包括排风、排烟、油桶、油管连接和安装、自启动装置接线等所有安装内容。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提供相关图纸。
1.2 、积极配合和做好乙方开工前应为甲方职责的各项工作,如材料的堆放场地、施工通道、土建条件等现场协调事宜。
1.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进场延期或滞后,工期顺延。
1.4 、及时拨付工程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接到甲方的设备进场指定日期要求后,进行设备订货。
2.2 、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设备定货和现场安装。
2.3 、施工中,乙方应自行保管好材料和施工机具,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甲方概不予负责。
2.4、 乙方应对施工安全负全责,严格遵守总我单位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防护措施。
2.5 、施工现场严禁住宿,若擅自住宿造成不良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2.6、 为需方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保养人员免费提供系统培训,并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除外)的工期延误或影响甲方的总体进度,每拖延一天按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一罚款,累计计算。
2、甲方未能及时付款(事先函告,中标人同意的除外),乙方可要求停工。造成损失的可要求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补偿。
十二、争端的解决
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应根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外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承担。
5、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节后生效。
十五、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六、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七、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若乙方无法按时修复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复,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三七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合同范本《三七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因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从乙方订购各式苗木,品种、规格、价格、数量、质量、金额经双方认可确定。合同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二、 苗木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苗木必须是根系发达、树冠丰满、生长健壮。树皮、干、枝运到种植现场时为正常生长的颜色,杆皮无脱落。
2、乙方所提供苗木没有任何病虫害,送货时必须随带当地林业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3、苗木的挖掘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植特材料——木本苗》CL/T34的规定。
4、苗木的运输包装技术标准:运输中必须有包装覆盖物,车厢上部必须封闭确保根部少失水分,土包必须消毒。
三、 验收标准
由乙方代表、绿化工程监理与甲方代表共同按合同的要求对苗木进行数量、质量、规格的`全面验收。大规格苗木须喷字编号。
四、 交货期限地点
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苗木送到指定栽植现场,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交甲方复验收获签章确认。
五、 付款方式
1、苗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货款;
2、苗木起运时甲方支付乙方货款80%;
3、苗木运到指定地点,甲方支付余款20%。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款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如遇不可抗力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其他
合同后附采购清单、发货清单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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