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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

时间:2024-05-15 11:21: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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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都是我国建设领域的重要法规。这些法规对于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人民利益、促进建筑领域长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严格依照这些法规要求,确保建设质量、保护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为建筑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提交完整、正确的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及时限期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如果发包人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15天以内,设计人应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如果超过规定时间15天以上,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如果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或条件发生变更,或者提交的资料有误需要进行较大修改,导致设计师需要重新进行设计,双方需要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并明确相关条款。此外,发包人应该按照设计师实际耗费的工时向其支付额外的设计费用。在未签订合同前,如果发包人已经同意由设计师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则应根据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6.1.3如果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设计人能够按要求完成工作并提前交付时,发包人应该根据设计人的额外工作量支付额外的赶工费用。

  6.1.4发包人应为前往现场解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生活和交通方面。

  6.1.5为了保护设计人的权益,发包人应该对设计人所提交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予以保密。除非得到设计人的同意,发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上述资料,也不能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项目。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设计人的赔偿费用。

  6.2设计人责任:

  6.2.1作为一名设计师,我们应该遵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发包方的设计要求,以此为基础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高质量、经过审核和验收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任。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根据合同规定,设计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一旦项目在本年内开始施工,设计人必须负责向发包人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在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方面承担责任。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作为设计人员,应该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和商业伙伴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并尽最大努力确保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进行设计工作,则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若设计人已开始进行设计工作,则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若该阶段设计工作未达到一半,则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用的一半;若已超过一半,则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用的全部。

  7.2发包方应根据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设计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每日应支付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设计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工作,并书面告知发包方。若由于发包方上级部门或审批部门未审核设计文件或者合同项目因缓建而停止,发包方仍应按照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用。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当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在施工现场派遣专业人员协助解决问题时,应当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这样可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并且明确责任和义务,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8.2本合同所采用的图纸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并由发包人支付购买费用。若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数量,设计人有权另行收取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委托人在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中要求与设计人合作,包括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和建成投产等各个阶段的设计任务。设计人应参与其中,并由委托人支付出国费用,除制装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如有需要,双方可以前往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自动终止。修改后内容仅供参考,请核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8.11如有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来往电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书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的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勘察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盖章):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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