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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

时间:2024-07-16 16:11: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合同汇总【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工程合同汇总【15篇】

建设工程合同1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万元,安装: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月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月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万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盖章)(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2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建设工程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处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4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文章根据目前工程施工市场的情况,说明了加强合同管理与应用的必要性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与应用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 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单位之间展开各种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二、 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其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工期、造价、效益等目标,也只是按其与施工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的,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这就使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管理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相对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还不够,有些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对比检查和经费方面支持不够。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严格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和技术经济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合同管理存于柜中,流于形式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使施工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最终将给建设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四)科学的进行合同总体策划

  合同总体策划确定的是工程项目的一些重大问题,首先应确定其根本性、方向性,明确找出对整个工程、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的战略和重点,反映管理单位的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更要确定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4.1 如何将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有多大的工程量?

  4.2 采取什么样的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4.3 采取什么样的合同种类、形式及条件? 4.4 合同中一些重要条款的确定。

  4.5 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

  4.6 工程项目相关各个合同在内容上、时间上、组织上、技术上的协调等。

  (五)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应用

  5.1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5.1.1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和专业化,在建设工程项目组织中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1.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严格执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管理使用好履约保证金,主动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守法意识、违约责任和经济成本,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5.1.3 进行合同履约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合同任务必须贯彻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体现在各工程小组和各专业人员对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活动中,因此必须组织项目成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括、主要招投标文件、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合同管理和施工中出现违规行为。

  5.1.4 合理分工、能效问责建立工作日和工作问责制度,将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上,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的原因、补救的措施、所承担的责任、对工程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1.5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工作,建立方便有序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这有利于及时正确的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5.1.6 建立报告、行文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报告、行文制度和方便高效的联系人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忙而不乱、有根有据、高效运转。

  5.1.7 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用专业管理控制局部、重点,用综合管理控制全局、宏观,将重点和全局管理有机结合,用细节保证过程,用过程控制结果,使工程管理活动正规有序的进行

  5.2 及时做好合同追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往往由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严重影响。而合同追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和实现合同总目标。

  5.3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地合同监督。

  5.3.1 实施中对驻场代表,项目小组或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给他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出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5.3.2 相关合同的协调。为了一个工程的建设,建设方要签订许多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之间存在十分复杂的关系,必须负责这些合同的协调,对设计和监理、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监督,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其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5.3.3 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验收报告。

  5.3.4 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出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这能及时预防和弥补管理工作中的差错,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提出索赔要求。

  5.4 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5.4.1 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5.4.2 建设单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况下,应借助各种制度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实现合作的共赢,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等。

  四、结束语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复杂、标的大、履行时间长、涉及大量的人、财、物、设备等问题,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

  应的情况,因此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定。“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的说明了合同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合同管理贯穿于设计、招投标、工程开竣工、保修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能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才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余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1.

  [2].黄文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7.

建设工程合同5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详细工程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详细工程勘察。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建筑物高层,局部设一层地下库,及挡土墙(抗滑桩)边坡。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5.1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__)、《高层建设岩土勘察规程》(jgj72-20__)、《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jb50123-1999)、《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规程》及勘察合同书执行。

  1.5.2勘察人依据场地及建筑物布置情况,按区域划分及边坡进行区域性和单项目评价。对各区域应提供建筑物场地的持力层承载力;每一土层的名称、物理力学指标、厚度、坡向及岩石的风化程度等勘察规范中规定的数据。勘察人对整体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等参数作出综合评价。依据规范布孔外,根据现场地形的变化可在单体建筑内加密钻孔。

  1.5.3确定持力层以下有无不良地质,并作出结论。

  1.5.4提供泥岩0~400kpa的压缩曲线。

  1.6承接方式详勘所有的一切工作内容及综合单价包干(包括进出场费、检测、测试费、成果资料、基槽验收等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1.7预计勘察工作量按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共布置钻孔个,其中,多层建筑布置钻孔个,预计进尺米;高层建筑布置钻孔个,预计进尺米,挡土墙(抗滑桩)边坡布置钻孔个,预计总进尺米。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六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合同生效后,进场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第一阶段总工期为天(按土建出图栋号范围)其中:野外工期为天,室内土工试验和资料整理天内出中间资料;第二阶段在完成第一阶段中间报告后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提交日期作为工期的结算依据。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以“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挡土墙(抗滑桩)边坡、多层住宅综合单价元/m;小高层、高层综合单价元/m,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综合单价”计取(经双方核实认可签字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预算造价为¥元;(大写玖拾元整),合同生效后设备进场实际工作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造价的%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双方核实工程量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造价的%,计¥元;勘察工作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给甲方,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出结算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工程勘察结算总造价的%;各标段基槽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该标段工程勘察结算总价的%;各标段楼房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标段工程勘察结算总价的%。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所需的`生产、生活条件,由勘察人自行负责。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合同签定后三天内),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造价50%的勘察费计¥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的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勘察人勘察工作过程中发包人应派有专人与勘察人保持联系,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在每完成一个钻孔施工,发包人应在终孔时进行检查签字确认,若勘察人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发包人在2个小时之内不到现场验收,勘察人视为发包人已同意验收确认,影响工期按实际影响时间顺延。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委派现场人员签字确认的工作量为依据,并盖“工程技术专用章”为准。

  8.2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用,每支付一次,勘察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有效正式发票,并且在开具发票后,发包人以转帐方式支付勘察费用。勘察人应按结算总额开具发票。

  8.3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勘察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必须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在24小时内签证延顺工期,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

  8.4勘察人提供的勘察工作组织及勘察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5勘察人应积极配合建筑基槽验槽工作,应随叫随到工地解决问题。勘察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工地现场,若勘察人没能按时到达工地现场时每超过一个小时按延误半天的工作日时向发包人支付500元/每半天违约金,以此类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肆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6

  甲方:

  乙方:

  施工地点:

  工程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土桥社区 建设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项目有社区道路、给排水设施、社区绿化、公益设施、新农村住房等新农村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二、乙方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所有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严把质量关,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落实到人。

  三、甲方将水、电安置到施工现场,施工用地的一切拆迁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负责全部拆除,实施无障碍作业并做到“三通一平”,否则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认过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工程确认文书,依保障乙方施工的准确性。甲方要配备专人全力协助乙方开展施工,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施工队与村民之间的纠纷。

  四、本工程采取分项、分期的.方式,甲乙双方要在施工前订立工程附加协议,以确定该项目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设施,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工程总量的10%为一个结算段与甲方进行结算,待该项工程全部结束时,甲乙双方将全部款项全部结清。

  六、新农村建设的户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由乙方进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实际施工进度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基础完工(士0)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0%,一层板完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二层主体完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室内毛墙、毛地、室外外墙漆完工、入户门安装完毕,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图纸和每平方造价以甲方签字盖章后为确认依据。

  九、附加协议

  1、社区道路 原有路面的基础上加宽6米并取直,每平方120元

  2、按实际工程量结算,20cm三七灰土垫层18cm,30砼路面。

  2、社区排水沟

  全封闭排水沟,每米造价30元/m2,按实际工程量结算,24×2m×1m,阴井: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每个造价150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7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xx);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编制并向乙方书面明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5)向乙方通报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

  (6)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7)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进行检测。

  (8)热力设备安装应编制、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督促和指导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9)向乙方提供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保护用具。

  (10)按约定提供乙方的起重、电动、焊接、安装、专用工器具等应完好和安全可靠。

  (11)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

  (12)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按照临时用电方案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13)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14)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15)组织或督促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16)组织乙方参加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7)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8)组织协调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实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4)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劳务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6)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7)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信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9)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10)在甲方指定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1)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2)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14)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落实甲方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15)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化学危险废料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16)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落实甲方制订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18)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19)热力设备部件安装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20)起重吊装应设置相应的危险警戒区域、专人监护。

  (21)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22)管道安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作业平台、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2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办理相应的动火工作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溅落的隔离措施,重点区域要加强监护。

  (24)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源,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作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5)试运行后的设备检修消缺应由甲方办理工作票,在甲方确认设备已经采取隔绝、降温、泄压、疏水等安全措施,许可后才可开启人孔门等进行工作。

  (26)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料处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对施工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废料按规定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理。

  (27)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电、投运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28)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对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9)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0)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城市规划实施办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2.2项目地点:

  2.3设计指标:(以下指标为暂定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项目用地面积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及核增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含车库)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设计范围、成果及深度

  3.1设计范围

  3.1.1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不含围墙及大门)的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及给排水各专业。

  3.1.2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含水、电、景观挡墙、别墅及Townhouse院墙)、室内装修(含水、暖通、电)、智能化、幕墙、钢结构、燃气、基坑支护、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等及其它垄断性行业涉及的专业设计不含在本合同之内,发包人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1.3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所有边坡、排水涵洞、沟渠等相关市政设施均不在本合同设计范围之内。

  3.1.4上述设计成果均为一种(报建方案或施工图),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多种设计成果(不同的报建方案和施工图),则应根据增加的工作量增加相应设计费。

  3.1.5负责与发包人为项目进行二次设计引进的其它相关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接口配合及相关图纸的审图工作。

  3.2设计成果:

  序号设计

  阶段文本套数设计内容设计周期

  1规划及建筑单体报建

  方案41.设计总说明(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及技术经济指标;

  2.设计构思表达;

  3.彩色总平面图;

  4.基地环境、功能分区、交通、消防、日照绿化、日照、产品类型等分析图;

  5.屋顶总平面定位图;

  6.首层总平面定位图;

  7.总平面竖向图;

  8.鸟瞰效果图1张;

  9.表达建筑立面或空间的效果图不超过4张;

  10.各单体建筑的平面图;

  11.各单体建筑的立面图;

  12.各单体建筑的剖面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不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发包人书面确定方案且收到相应阶段设计费后20日内

  2施工图8各专业施工图(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排水等专业)发包人书面确认且收到相应阶段设计费后45日内

  3电子文件及其它2含上述成果内容发包人书面确认收到各阶段设计成果后5日内

  3.3设计深度

  以上设计成果均达到国家及当地规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xx年版)为准,地方规定的设计深度均在本合同中明确,如未能在本合同条款中明确,则设计深度以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为准。如当地规定各阶段报建设计深度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相应阶段的设计深度时,则设计费支付应按实际设计深度及工作量支付,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费。

  第四条设计费用及付费进度:

  4.1暂定设计指标及取费标准:

  项目设计收费单价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设计费用

  (万元)

  总计

  4.2.1以上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按设计人最终完成的实际设计建筑面积核定。

  4.2.2以上费用包含本项目设计费、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制图、晒图、打印费。

  4.2.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超出本合同约定设计成果份数时,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打图、晒图、影印、邮寄等相关成本费用。

  4.2.4设计人各阶段提供效果图张数按第3.2条设计成果约定数量提交,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效果图超过约定数量的,由发包人支付超过超额张数的效果图制作费。

  4.3设计费支付进度

  建筑设计(合同额暂____万元)

  阶段支付时间支付百分比付费额(万元)

  第一次付费(定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20%

  第二次付费提交建筑单体方案文本后5日内30%

  第三次付费提交施工图后5日内45%

  第四次付费竣工验收后5日内5%

  合计

  4.3.1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30日内设计人未收到发包人转交的相关审批文件,因非设计原因导致政府规划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终止,或由于非设计人的原因项目缓建、停建或出售,项目发包人亦需在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45日内付清第六阶段设计费。

  4.3.2实际建筑面积按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含不计入容积率面积、核增面积以及发包人要求补增的需要设计人出具设计图纸的隐性建筑面积)。第三次付款时核算实际建筑面积及设计费,并对前二次付款的差额进行补差。如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出具隐性建筑面积相关设计图纸,导致实际建筑面积增加,则在第四次付费前应按实际建筑面积重新核定设计费,支付设计人费用。

  4.3.3以上付款进度比例不等同设计阶段收费比例,若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以下各设计阶段收费比例约定执行:修建性详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的4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如下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资日期有关事宜

  1设计委托书1设计开始前

  2各阶段设计任务书1各阶段设计开始前

  3地形图(1:500)(含具有准确坐标点的DWG文件)1设计开始前

  4红线图(含具有准确坐标点的DWG文件)1设计开始前

  5规划及市政要求1设计开始前

  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8政府相关批文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9地质勘查初步报告1报建方案开始前

  10地质勘查报告1初步设计开始前

  11其他相关文件设计开始前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有权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3按时向设计人足额支付设计费。

  5.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5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当地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5.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或进行设计深化、修改等工作,均应以文字形式(签字盖章)通知设计人,否则设计人可不予理会。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2.3设计人应派专人负责与发包人的所有业务往来。设计人所有要求,均以文字形式通知发包人。本合同约定所有实物设计成果的交付,双方应以顺丰快递或EMS速递的方式寄至对方指定地址,双方指定的签收人员签收快递后视为发包人收到设计人交付文件。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时,双方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络人如下: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

  发包人工作邮箱: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工作邮箱: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

  5.2.4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周期内,设计人交付设计成果后,设计人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及补充。

  5.2.5设计人除负责向后续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工序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外墙装饰材料样板的选材及定版工作。

  5.2.6对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均以文字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设计人),设计人必须在两天内做出回复,并及时进行正确处理,重大问题需在五天内进行处理。

  5.2.7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项目开始施工,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非设计人原因超过上述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增加设计费。

  5.2.8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各专业相关人员应根据工期进度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工程审验及设计问题。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驻现场代表的,设计人应及时安排人员驻场,但现场代表的工作、生活、交通及薪资等费用由发包人支付,驻场代表的薪资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发包人违约责任:

  6.1.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不少于定金);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2发包人逾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设计人该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做违约金。逾期15天以内时,设计人有权顺延设计周期;逾期15天以上,设计人有权停止履行下阶段工作。

  6.1.3发包人(或政府)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设计条件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修改;或由于发包人因二次设计引进的其它相关专业设计公司介入过晚,导致设计修改;发包人要求补增的隐性建筑面积需要设计人出具设计图纸,导致大量设计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工作量增加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增加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2设计人违约责任

  6.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6.2.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由设计人负责赔偿。但金额不超过总设计费50%。

  第七条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设计人已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则发包人需支付完毕本合同的全部设计费,不留任何余款,若设计人未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应根据设计人完成的工作量按本合同4.3.3条和6.1.1条约定支付设计费。

  7.2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在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后归双方所共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复制、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工程。

  7.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关于对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条款的内容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泄露。双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对方知悉该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信息之日止。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及相关案例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各类考察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6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设计费。

  7.7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9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执陆份,设计人执贰份。

  7.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9

  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费者在市场购物时与商店营业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容易产生推卸责任,相互扯皮的现象,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此本条特别明确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实践中,较大工程建设一般采用的是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通过合同书,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地址,工程的`名称和工程范围,明确规定履行内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工程承包合同,还应当明确承包的内容以及承包方式。勘察、设计合同,还应当明确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施工合同,还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有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照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10

  工程名称:___工程地点:___

  合同编号: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发包人:___

  设计人:___签订日期: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设计人: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签字)

  住所:___邮政编码:___电话:___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银行帐号: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备案号:___

  备案日期:______年___月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住所:___邮政编码:___

  电话:___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银行帐号:___

  鉴定意见:___经办人:___

  鉴定日期:___年___日(签字)

  鉴定日期:___年___日(签字)

建设工程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合同法》、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围墙外侧排水沟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

  綦江国家地质公园马桑岩木化石景区工程。

  二、工程地点:

  文龙街道新街子社区马桑岩。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围墙外侧排水沟

  四、承包工作内容:

  1、水沟底板混凝土浇筑。

  2、沟壁混凝土支模及混凝土浇筑。

  3、模板拆除转运。

  五、承包方式及计算原则:

  本工程所有工序按现场实收混凝土方量(底板厚度不小于100,因基底不平整,按平均厚度150mm进行计算,及150mm×800mm、沟壁200mm×600mm),以每个立方385元包干计价。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电、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2、甲方为乙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和传达建设、监理单位单位有关要求。

  3、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4、混凝土原材料转运到现有料场。

  5、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有不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进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现场打闹、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品。

  3、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如不合格,返工或修补,返工或修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为合格。

  九、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期进度要求,不得中途无故停工。

  十、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施工方量以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现场收方签字为准,按实计算。

  2、工程完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全部付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取样类: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连接件)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

  专项检测项目: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备案类检测项目: 室内环境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化学分析,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结算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__)113号、苏环计[20__]24号文件执行,文件未列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收取。

  2、检测费收取的方法按每3000-5000元结算一次。

  3、当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余款,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甲方不得开具空头的付款票据,否则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检测结果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1、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公章)受托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工程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法规,为了 贯彻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促进项 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合同的承诺兑现, 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 “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地实现建设单位合同的目标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经确定,对吉 新兰输油管道工程标段实行内部项目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项目班子(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详见甲方的任命文件)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 工程内容: 输油管道的管沟土石方开挖回填及砌筑、穿越施工、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所有土建施工内容 ;管线焊接安装、试压、通球、吹扫、干燥、 管线阴阳极保护、线缆敷设等所有管道安装施工内容;管道现场防腐及所有补口补伤等管线防 腐工作内容。

  5、工程造价:

  6、开工日期:以开工进场令日期为准

  7、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三、施工组织:

  1、 受公司指挥部委托, 为项目经理

  2、 经公司指挥部审查批准聘任 (身份证号: )为项目执行经理、项目主承包人。

  3、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职责:

  3. 1、代表甲方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贯彻国家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无条件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甲方企业权益, 保证建设单位合同的正确实施

  3. 2、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3. 3、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 工程师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3. 4、接受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领导,接受企业管理层、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机 构的检查和监督。

  3. 5、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项目人员违法、违纪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甲方可撤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

  3. 6、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及管理人员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未经甲方授权,乙 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进行签订任何协议、合同、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一切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7、乙方对外发送或签署的任何电邮、协议、合同、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必须由 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 签字确认,报由甲方统一审核。

  4、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由项目经理 和项目执行经理聘任并报甲方批准后,组织项目班子, 并全面履行项目施工管理职能。

  5、施工作业层:施工作业层由乙方确认并报甲方备案,项目班子负责管理并实施合同 约定的承包内容。作业层人员所需办理相关证件的费用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承担。

  6、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外,其他由乙方自购。

  四、承包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建设单位资信情况、工地现场情况、甲方与建设单位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履约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理解,乙方接受并积极兑现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各项 约定和承诺,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特别是合同性质、承包范围、工 作内容、付款方式、工期、违约责任与索赔、保修期等。2、乙方代表甲方按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内容全额确定指标项目承包。为了保证合同履约和工程建设的严肃性,乙方同意以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风险抵押金对工程项目进行承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赔付的权利, 详见合同附件。

  五、承包指标:

  1、利润指标: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管材和税金)的%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其中所得税和综合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不在此管理费内;管理费用甲方可随时从应付或将 会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2、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优良率 85%以上,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其中管线焊口一 次合格率90鸠上,补口补伤一次合格率98%,创国家优质工程。

  3、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 0.6 %。以内,无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项 目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处理的全部费用。 并视其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详见双方签订的HSE合同和安全质量责任书。

  4、文明施工: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来自于建设单位、有关政府部门因“文 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详见双方签订的 合同规定。

  六、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以甲方和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围及施工图纸所示的 标段的施工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方的发包范围为依据。作为内部承包的发包人,为了保证甲方管理的主动权,甲方有权将本项目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指定发包,乙方对此无异议。

  2、乙方承担保险费、报监费、安监费、工程保险费、等工程施工所需一切费用。

  3、 乙方已知晓并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方对履约保函的要求,本工程所需履约保函由甲方 向建设单位提供,数额等同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的`数额。

  七、项目资金运作:

  资金使用权由公司指挥部控制,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于每月10日前将资金

  需求计划报公司指挥部财务部,财务部核准后,项目部按资金计划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协助 甲方满足建设单位合同进度要求, 及时收取工程进度价款,在工程款未到达甲方之前,乙方应 配合甲方做好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及作业班组的工作,不得因资金问题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工 期,建设单位工程进度价款拨付并到达甲方时, 甲方按合同规定安排资金付款计划或根据具体 情况拨付材料款及承包工程价款,特殊情况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八、双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工程地质和地下资料提供时间:在开工前 15天内。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 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 的证件除外)。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10天内。(按甲合同及业主正式通知为准)。

  2、甲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组织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在进入施工场地10天内。(以开工为准)

  4、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由甲方协调地下管线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在本条款内约定。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针对 在建工程的特殊性,如发生不可预测事物,由总、乙方协调解决。

  6、甲方可将1条款部分工作委托乙方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 工作:暂无,如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7、甲方未能履行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 关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

  &协助项目部建立项目班子并审批项目成员,使之符合建设单位合同要求。

  9、监督项目部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承包合同的承诺。

  10、督促内部生产要素单位对项目的横向服务、业务指导与工作检查。

  11、有权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12、有权撤换项目班子中违法乱纪或工作不称职人员。

  13、有权对项目资金运作实施监控。

  14、对内部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或裁决。

  15、负责对乙方商务结算进行审核、确认,特别强调:乙方对项目部内分包工程超合同 范围的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必须在当月报送甲方审核,否则,作无效处理。

  16、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等的 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17、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安装和防腐等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公司。

  18、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 源的联系衔接

  。19、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20、 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或实施经济 赔偿处罚。

  21、本工程所有分包合同经公司指挥部审核后由甲方统一对外签署。

  22、如本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合同违约、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 定等行为,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随时从应付或将会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与处理上述事件 所相当的费用作为乙方履约过程保证金,如乙方妥善处理上述事件后,甲方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应提供进度计划、报 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乙方向甲方按每月 25日前提供施工计划及各项报表。

  2、根据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盒安全生产等管理 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 产生的罚款除外。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办理有关施工 手续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4、 双方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本条款约定的要求,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要求甲方追加相关费用。

  6、乙方应做到其它工作,双方在其他和补充协议约定。双方约定应做的其它工作:甲 方未能履行各项义务,乙方要求甲方追加相关费用。

  7、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的承诺。

  &代表企业指挥部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 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 全面管理。

  9、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制度要求, 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10、严格履行内部生产要素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 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 和管理。

  11、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 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12、有权撤换项目班子中违法乱纪或工作不称职人员。

  13、在不违背有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分配来自于项目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奖励及承包兑现的奖励,但必须报公司审核、备案。

  14、在企业指挥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 借鉴文档】 理层的工作联系协调,负责各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15、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16、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17、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18、负责项目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9、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 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 和移交。

  20、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21、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员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

  2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2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构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 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2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包方名单中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劳务队伍,但必须报甲方备案。

  2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 、地方强 制性规范(以较严格为准)和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

  26、乙方及主要承包人对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各种纠纷、诉讼案件承担全部 责任,必须妥善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和罚款。

  27、按照甲方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28、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进行分配(参照甲方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29、根据甲方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

  九、计价和支付

  1、结算依据: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执行中石油长输管道工程施工 定额,作为承包方预决算的取费依据,以施工图预算作为合同价款,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 工程量(包括增加的项目)作为工程量(项目)调整的依据,以每季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的调 整依据,调整合同价款。

  2、月度结算按每月甲方代表和监理、业主认可的工程量,按该工程量与相应的单价计 算工程款。

  3、计价(结算)数量的确认

  3.1 计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为计算基础,按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施【 重点借鉴文档】 工图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并不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 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 计价数量上限为:设计变更后最终实施公共图纸细部尺寸计算的数量。

  4、计价程序

  4.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格式要求和时间自行填写完整提交甲方。

  4.2 、甲方代表对乙方每月完成的工序在一定阶段要进行质量初评,对认定的有质量缺 陷的部分, 有权暂缓计量验价, 待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进行修复或重置, 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后,再进行补计。

  5、支付

  5.1 工程预付款:在甲方收到业主预付款 3 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支付额度按甲方 与业主预付款的 %支付。

  5.2 工程进度款:

  5.2.1 、乙方每月 25 日,须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月报表报项目部甲方代表和监理进行 审核。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相关报表,则由承包方承担一切后果。

  5.2.2 、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月报表之后的 7 天内应签发支付证书并以 ERP 合同支付形式送交业主审核并拷贝一份送乙方。

  5.2.3 、甲方次月 10 日前在收到业主的进度款后按该款 (扣除甲供材及相关税费和管理 费)的 75%比例金额支

  付给乙方。

  6、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在月报进度款中平均分十次扣回。即在以后十个月的进度款中 平均扣回。

  7、工程决算款:工程验收合格办完结算除留下工程保修金其余3 月内付清。

  十、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由甲方 上报建设单位 通知石油质检部门, 石油质检部门组织有 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 由甲方配合建设单位 办理相关手续管道输油。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 竣工验收未合格的,甲方 和建设单位 不得使用。如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 使用单 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甲方原则上不提供材料、设备,如乙方申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所需材料款在工程结 算时扣除。

  十二、乙方供应的材

  料和设备:【重点借鉴文档】乙方提供所需耗材及施工所需一切材料、机械和施工设备。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增加,双方协商解决,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工程质量保修:

  1、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

  3、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 个月。

  十五、违约: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如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停工、延期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发 生的经济损失。

  2、 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所约定的各项条件和 基本施工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甲乙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 并承担保证金总价5%勺违约金。

  十六、合同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按下列方 式解决:

  2、提交施工管辖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它:

  1、 本协议未提及事宜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编号为 的输油管道建设安装合 同书和相关附件。

  2、本合同附件一输油管道建设安装合同、附件二吉新兰输油管道工程 合同、 附件三合同人施工承诺书、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五长输油管道安装建设自律 承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产生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十八、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时失效 重点借鉴文档】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贰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协议基础:甲方承接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特定项目,因该项目工作内容及方式极为特殊,故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及真实意思表示下,甲方将该项目工程承包给乙方。

  乙方承诺独立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审计工作,并自愿承担《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权利,保证在具体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各项审计标准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不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条受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二、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咨询服务。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是指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复核和监督,对工程造价相关疑问进行协调和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咨询服务。

  第四条费用及报酬

  审计工作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基本工资+提成(按月结算)。

  基本工资:为3000·00元(叁仟元),提成按竣工结算实际建筑工程审定金额的N‰(万分之N)计算。跟踪审计实施期间,甲方每月按*万元预付乙方作为审计工作服务酬金。项目竣工提交审计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审计工作服务酬金达到服务总酬金的80%。在审计决定执行期(3个月)满后,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最终胜诉,甲方在次月向乙方支付服务总酬金的20%。

  第五条保密:甲方要求乙方对审计工作成果严格保密,乙方不得有任何外漏,同时对工作服务酬金进行保密。

  第六条违约赔偿: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的损害,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第七条法律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审计工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承诺放弃已付薪金并返还甲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提出的审计成果不符合审计局要求的.;

  2·与被审计单位或与项目相关单位串通舞弊的;

  3·审计结果有重大偏差的;

  4·受托人发现项目管理有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告的;

  5·受托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6·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以及保密、回避规定的;(“八不准”见附件1)

  7·擅自以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名义从事与审计事项无关活动的;

  8·擅自使用审计结果的;

  9·不履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咨询服务内容规定的。

  第八条解除与终止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可能得到利益的损失。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损失作出赔偿或达成解决方案的前题下,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于委托事务处理完毕时终止。

  第十一条修改

  经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本协议可以修改或增补,但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5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公司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外墙抹灰 专业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外墙面原基层界面处理和粉刷一道水泥砂浆层;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粉刷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标准验收。

  2、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劳务报酬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格: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按 元∕2进行结算。计算时面积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

  2、工程付款: 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至工程量一半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工程总价的50﹪;余款在本抹灰分项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工期:

  本抹灰分项工程工期25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遇天气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X。

  五、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20.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顺X。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从事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坚持“安全

  第

  一、质量第

  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

  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不做违法、违规的事,不从事非法活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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