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在房屋租赁中,可能出现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违约的情形。对于当初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例的,如果出现了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形后,怎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认定
1、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并且,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滞纳金在租赁合同中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一个法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通过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肯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平等协商,肯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滞纳金应当退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这种约定,法官将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官的认定显得是那么不安,没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是对租赁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同时,必须将租赁物的占有权也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合同成就的条件是:出租人的租赁物被承租人实际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实。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
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我们该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法官认定,承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缴纳70-80%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
4、否认当事人双方的新协议认定原合同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因撤诉重新达成了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了损失(承担了撤诉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依据原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诉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对承租人的起诉。撤诉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给付租金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违约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原协议赔偿出租人的违约金。这种认定情况,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新协议就没有意义了。相应地,与新协议相比,就会使出租人意外获利。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
上文中就是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约定比例以及认定房屋租赁违约金需要注意的内容。对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比例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解决相关的房屋租赁纠纷中,也会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上的在线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____年_____个月,即自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_),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________(大写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志愿将坐落在区(镇)我
房屋建筑面值㎡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具家电和装修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现金支付转帐开户银行:户名 银行帐号
四、乙方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在租赁期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乙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屋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六、甲方出租的房屋包括室内设施已经双方检查,确认为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赁期内,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定期安全检查,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非甲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从租赁行为生效之日起,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方缴纳。
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之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月租金的倍至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者变更相应条款。
十一、租赁房屋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向承租人开具税务部门印刷的租金发票,否则承租人可以绝技付租金。
十二、甲方出租的房屋,如已作抵押或被查封,有关司法行政机关限制出租或已通知拆迁而未如实告知乙方得,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视作甲方违约。
十三、租赁期内,房屋的转租、拆改建、合同的变更或提前解除以及期满的续约等有关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如需转让已出租的房屋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知会乙方。抵押该房屋的,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不通知的视为违约。
十四、租赁期内,租赁的房屋政府需要拆迁的,出租人应(或向拆迁人要求)为承租人另提供相应条件的房屋继续租赁使用,承租方应服从政府拆迁需要,不能提供或以提供而承租方不愿接受的,可以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合同变更、终止或续订,双方必须携带本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年租金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租金一次交付。距到期1个月交付下一年的.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利对房屋进行下一年出租。
2.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居住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整,同时缴纳押金 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退还。
2.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调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租金。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为排除事故隐患,甲方对房屋使用情况每6个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3.租赁期内,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均由甲方承担;水、电、气、数字电视、网络等其他使用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租赁期间,因费用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其行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最终租住人的行为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租赁期间,因此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该加强对最终租住人的管理,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治安教育,避免发生失窃、火灾、水淹、人员高处坠落、电梯伤害、触电、天然气爆炸等事故和扰民、治安等事件。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市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房款不退还。
(1)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买卖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严重扰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故意拖欠所应承担的费用的。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设施 、设备清单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路______号、间数______、面积______、结构______、用途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年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__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________元。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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