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
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
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房内设施:空调柜机一台、一拖二一台;冰箱一台;液晶电视一台;DVD一台;电脑一台,路由器一台;燃气热水器一台;饮水机,双人床两张、单人床一张、木质沙发一套《一个三人、两个单人、一大一小两个茶几》写字台、三门大衣柜一个;餐桌餐椅一套;另有四把折叠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 ___吨气;__ __立方电;_ 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扬州飞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终止双方于20xx年7月23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在20xx年 11月 30 日前全部搬清,否则停水停电。
三、甲方负责搬迁乙方设备等现有厂房内物品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搬迁地址在广陵产业园内,超出范围运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地基及安装调试乙方自行负责,另现有内外电线、电缆不得拆除),对需要调试的大型设备,在搬迁时协助进行初步调试,承担搬迁费用。
四、甲方负责乙方现有厂房内隔断、活动房屋的拆除、搬迁,按乙方现有房屋隔断的样式,在乙方指定地点按相等规模、相等质量进行组装。
五、甲方负责乙方现有厂房内行车的.拆除,搬迁至指定地点。
六、同时甲方给予乙方搬迁及补偿费用共计8万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付给乙方4万,剩余款项在搬迁时支付。
七、甲方在乙方搬迁时退还给乙方未使用月份的房租,同时乙方结清其它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等)。
八、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提出任何其他权利。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为__济南____市_历下区小柳行头村居委会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20xx____年__9__月_11__日起,至__20xx___年___10___月__12__日止,计___壹__月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330__元,每月__11__日以前缴纳(直接交于转租人)。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妥善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网电费自行负担(月共计100元整)。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应当保留,应由甲方返回时处理。
3.甲方诸如电脑、热水器、可有乙方合法合理使用,在合约期内若有损坏应有乙方负责赔偿。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
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208号***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
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
如下条款:
一、 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9月30日,从20xx年11
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 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
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
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以多
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 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
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
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 其他内容:
1、 关于租房押金:
2、
七、 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
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相关知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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