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工程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23-06-17 12:20:5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集锦15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建设单位:XXXX,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XX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XXXX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XXXX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XXXX万元,建设地点在XXXX。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XX年XX月XX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XX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XX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XX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XX年XX月XX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XX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XX%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XX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XX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XX%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订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订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设计人(乙方):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项目的设计、施工就行磋商,为明确双方职责,避免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总工程款预计为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中较高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总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定金。(结算时,定金折算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现场完成测量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设计费。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图及剖面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设计费。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电施工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7)工程完工验收后,经甲方确认,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时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图纸要求

  1、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应该详细,且应标明材质、用料和颜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图纸均应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数时,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交图纸时不得要求必须使用某种品牌的产品。

  4、甲乙双方约定,完成图纸的总工期为_______天,从甲方支付定金时开始计算,乙方完成每期图纸不得超过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图纸后甲方不及时确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应扣除乙方的设计费。

  5、若甲方确认图纸后认为需要做较大修改,则乙方应修改至甲方满意,且不得加收设计费。

  6、若甲方将图纸提交审批时,上级领导认为图纸不合格,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设计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须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第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第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3、乙方应保证该设计的使用年限应达到_______年,若应设计问题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保密条款

  本合同设计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资料,合同双方均应保证任何文件、会议纪要、往来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进行其他商业使用,若甲方须将乙方提交的图纸在该工程的相关项目上重复使用,甲方须与乙方协商。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1、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无必要,合同继续履行。

  八、合同效力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为准。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4、本合同自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双方协议提前终止的除外。

  九、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所形成得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4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下项目修改设计,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城学院水栖中心、北一门教学楼前广场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学院新建教学楼南侧水栖中心、教学楼北侧门前广场。

  二、委托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效果图,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后的蓝图8套,DWG电子版1套。

  三、设计时限:

  年月日接受委托设计,甲方在最终方案效果图上签字后,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四、价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栖中心面积按3144m2增加面积7元/m2合同单价=2、2万元。

  2、广场修改面积4494㎡,按每平米5元计算,总价2、25万元整。

  3、关于大门结构设计费3万元整(不包含浮雕艺术创作设计、翻模在内)。

  以上费用总计7、45万元整。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整个设计费用将分二次支付:

  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图纸及电子版经甲方签收认可以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用的'70%。

  第二阶段(跟踪服务):乙方在甲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跟踪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景观施工完成并验收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30%设计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对乙方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推迟后续工作。

  3、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4、乙方提供施工图8套,同时提供DWG格式电子版一套。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对乙方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违约,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项目建设地点: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正文:

  1.合同依据

  2.项目概况

  3.设计范围

  4.服务与职责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8.责任与权利

  9.一般条款

  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附件八: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______项目

  2.2项目地点:______,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公建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土工程勘探和试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1.1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1.2报建图纸制作.

  3.1.3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

  3.2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扩初设计阶段;

  3.3.1规划总图设计,包括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线等;

  3.3.2完成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

  3.3.3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

  3.3.4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详细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业).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4.1.1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

  1)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装修);

  2)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

  3.4.1.2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

  3.4.1.3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主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

  3.4.1.4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3.4.1.5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

  3.4.1.6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

  3.4.1.7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电梯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雨水再利用设计;太阳能设计;湿地设计;钢结构设计;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小区内水景的设计;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人防;燃气;小区智能化设计.

  3.4.2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3.5品质提升设计阶段

  3.5.1乙方应完成以下设计;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备注:

  A.建筑物包括:各类住宅建筑;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各类小区配套建筑;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室内外游泳池;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C.室外工程包括: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乙方因履行本合同3.4.1.7条与3.5条及备注B,C项.3.6.3.4.3.7.4.3.8.4.3.12.4.3.13条约定义务所涉及的设计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后另签协议.

  3.6其它约定:

  3.6.1消防报建图.供电报建图.防雷报建图,必须单独出图,按消防主管部门.供电局.政府防雷办公室要求装订.

  3.6.2完成建筑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

  3.6.3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

  3.6.4按甲方要求配合专业公司完成人防设计工作;

  3.6.5对甲方.审图公司所提设计意见.建议,乙方均配合并及时反馈.

  3.6.6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情况,市政配套一致.

  3.6.7对于整个项目结构.设备方案应经过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应有二至三个方案),乙方须与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协商确认实施方案.

  3.6.8配合供电局的审图中心审查,避免反复,完成供电配电房的规划报建.

  4.服务与职责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各项基础资料及文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甲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1.3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不确认或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4.1.5若乙方主动对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进行优化处理,甲方根据成本节约成果,给予乙方以适当的奖励.

  4.2乙方基本服务:

  4.2.1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主导,乙方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紧密合作,关于国内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予以指导.对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向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与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4.2.2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不超过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单方面给予抵扣.

  4.2.3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

  4.2.3.1配合甲方设计图纸审查,包括:甲方委托审图公司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甲方内部评审标准.乙方对审查过程予以配合,专业设计师及时去审图公司对接,对审图意见及时修改并反馈,保证两轮审查通过.甲方委托设计监理进行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须接受设计监理的管理,对设计监理提出的质疑,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2.3.2配合人防设计单位完成人防设计和报建工作.包括:※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设计资质的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人防设计协议,三方协议需约定乙方对丙方负有设计管理职责,人防设计费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税票.乙方与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直接对接,处理与人防专业的配合问题,优化专业布置.乙方为人防设计中各专业提供技术参数.电子图纸.

  4.2.3.3乙方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节能设计要求.

  4.2.3.4设计过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提资图给甲方,供甲方技术审查.

  4.2.3.5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装修设计.户型优化方案,包括:甲方委托装修公司.橱柜公司进行精装修设计,并向乙方提交装修方案图纸.乙方向装修公司.橱柜公司及时提供户型大样.厨卫大样.公共区域图纸,并按装修图纸配合建筑.结构.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户型优化方案.

  4.2.3.6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成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包括: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电子图纸;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4.2.3.7配合并满足万科物业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4.2.3.8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主管线.

  4.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4.3乙方职责

  4.3.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第___条.

  4.3.2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应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3.3乙方对甲方选择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各专业的技术支持.

  4.3.4成本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表中的数值的单位:kg/㎡建筑面积,适用项目的赠送面积应小于20%.由于特殊结构特征(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复杂建筑方案)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出目标值时,设计院应在含钢量统计表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双方根据分析报告重新确定上表中数值.

  4.3.4.3甲方可以约请经双方认可的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乙方的施工图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咨询结果如不满足第4.3.4.2条,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

  4.3.4.4乙方对结构咨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有关的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找出问题的原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4.3.4.5优化修改后,钢筋含量与4.3.4.2条约定的数据相比,在限额范围内,乙方可获得人民币1元/㎡奖励,超出限额范围,乙方将支付人民币2元/㎡违约金,按照当期竣工查丈建筑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4.3.4.6乙方应对设备系统做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从中选择的方案.

  4.3.5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图纸交底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主体施工图完成并提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4.3.7现场代表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甲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并将咨询结果整理后提交书面答复.开工后头二个月,乙方派驻现场设计师(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第一个月为结构设计师,第二个月为建筑设计师,该事项的进行及其它专业设计师派驻现场以甲方发函为准.

  4.3.8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如某些设备选型涉及到土建基础或其它预留.预埋,施工后很难更改的应事先提醒甲方确认,否则,造成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4.3.9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协助甲方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燃气公司批准.

  4.3.10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售楼所需的图则(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1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把握售楼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负责提供签订售楼合同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单元建筑各层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3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单元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4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重大变更设计或由于提出设计条件的延迟引起的重复设计.修改设计的,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应书面通知乙方该等事项,且甲.乙双方应于该等修改设计成果提交之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

  4.3.15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4.3.16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17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柱网的布置,经济性比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土方挖填平衡的经济比较.管线综合图的经济性分析;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节能多方案经济性的比选.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重要的设备选型.

  4.3.18关于设计缺乏深度.未达到甲方要求.服务不到位及设计错误等的奖罚.

  4.3.18.1按照附件三中设计错误的类型,进行一定的奖罚:如Ⅱ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Ⅲ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Ⅰ类问题者奖励人民币100,000.00元整;如出现Ⅰ类问题,每个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Ⅱ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加一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整,Ⅲ类问题多于4N个者,每增加10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作相应扣除,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自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自知悉将进行蓝图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造成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甲方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若根据本合同规定需扣除乙方设计费用的,则甲方应就扣除乙方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每次从乙方设计费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本条款并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4.3.18.3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

  乙方人员未能按4.3.7条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且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4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件.若乙方对甲方合理要求不予以协助而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扣除施工设计配合阶段设计费25%作为违约金.

  4.3.19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合同总额的5%.

  4.3.20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咨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条规定损失赔偿不适用于第8.3条规定.

  4.3.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4.3.22乙方委派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设计过程中更换主要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4.3.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5.1费用:按总建筑面积暂定万平方米,本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小高层及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1设计费单价:

  5.1.2景观的水.电.结构等专业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3燃气设计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4人防设计费(待定),乙方负责人防的协调配合工作,最终按照人防设计院签订的合同另签协议增补设计费用.

  5.1.5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6若项目进行分期或滚动设计,按当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本期设计费,按照付款进度表中约定的各阶段付款比例分阶段支付,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本期设计费.

  5.2付款:

  5.2.1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设计费发票,付款申请包括银行帐号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10天后,按第5.3条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设计费.

  5.2.2设计费按项目分期后每期各分次支付.付款时间与每一设计步骤紧密联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开户名:______开户银行: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5.3设计成果进度要求及付款进度:

  1.所有需要在规划局报建的图纸都必须和电子报建同时进行,电子报建由乙方完成,如在电子报建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规划局负责电子报建经办人沟通.联系电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项目若分期或滚动开发,按当期竣工查丈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层)计算当期设计费,根据上表设计付费比例支付各阶段费用;

  3.双方另行约定每一期的出图时间,以书面确认为准.

  4.各设计阶段的报建工作,乙方应完成相关电子报批工作,并与图纸一同提交.

  5.在正常合同之外,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设计工作的质量给予设计奖励,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5.4成果交付成套阶段性设计成果应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修改通知单及其他文件交付地点为乙方公司资料室.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7.1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7.2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映救济措施.

  7.2.1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7.2.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

  7.2.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合同终止后果

  7.3.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7.3.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8.责任与权利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按照合同付清乙方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六十天,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乙方保留由此造成损失申请赔偿的权利.

  8.2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的三十日内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六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a)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第7.2条规定或合同其他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相应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但乙方不因为邮政造成的延误负责;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费支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图阶段提供图纸设计时间每延误一天均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计算.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乙方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该阶段设计费总额.乙方应购买足额设计保险,并将保险公司赔款全额交付甲方,具体赔付方式详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保险赔付条款》之规定,保险公司赔款低于上述赔偿金的,剩余款项由乙方承担.

  8.4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批和确认应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要求,不得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要求出图时间顺延.

  8.5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乙方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与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设计费.

  9.一般条款

  9.1履行协议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

  9.2完整合同:本协议书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同意.

  9.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9.4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若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在该等应付款项付清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9.5通知:

  9.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视为已送达.

  9.5.2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乙方: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

  9.6建筑设计师的认真程度和担保: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保证和一般设计师在类似情形下的认真程度和技术水平相当,并不代替业主解决任何法令法规和命令对项目的影响.

  9.7建筑设计师责任的限制:如果因为乙方的粗心.错误和失职而引起投诉.要求.义务.损失和费用等,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9.8建筑师的出版权利: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但必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或确定该项目终止后,或经甲方书面许可.如果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哪些资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甲方在施工标记和宣传工作资料中,应承认乙方的作用,承认乙方在项目建筑设计中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在项目的新闻发布和公关活动中,乙方应被指明为设计单位.在正式使用项目的宣传资料前,甲方应尽可能和乙方商议,且乙方应和业主一起努力,争取媒体报道本项目.

  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作出的裁决.

  9.10本协议书双方签字表明双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协议书条款.同时也表明双方有完全和最终权威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9.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签订合同代表: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6

  建设公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设计公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建设工程名称

  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作为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作为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作为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建设工程乙方义务

  1、作为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作为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作为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建设工程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建设工程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建设工程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7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9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____;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____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____。

  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手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_%)付费额(______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_________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_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_________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乙方责任:_________

  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元咨询服务费;

  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2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XX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估算总序号1分项项目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承包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XX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报建。附属建筑工程等所有设计及项目概算资料全套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设计修改、变更或增加设计工作量,相应修改、变更增加设计的设计费其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总额中。如上述设计的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双方根据本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成华府发【20xx】6号文件设计评审要求,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区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优化修改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修改设计服务费。若承包人不对设计进行优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结合市场设计收费行情,对设计费作一定扣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

  序号1 2 3 4

  资料及文件名称立项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勘察资料本地块规划条件份数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有关事宜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数量及进度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 2 3 4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事宜1、本项目因实际情况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后2方案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日内未提交地勘资料,提交工程工期顺延。自提交初步设计批准后10个工作日地勘资料的10个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个步设计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概算资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自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12设计概算书6 5其他文件资料1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5.1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占合同价设计费% 10% 20%付费基数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万元)(万元)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1.9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资料后30日内支付。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设计成果资付费额第三次付费30%签约合同价5.7料且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30% 10%签约合同价审计审定金额5.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计完成30个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

  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3

  发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设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大写: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 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4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的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一次付费____________预付款

  第二次付费____________提供全套设计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相关现行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关专业资质均有乙方提供,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详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付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

  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 签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5-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6-13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热门】04-23

【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4-2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热】04-3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精】04-3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推荐】04-30

【热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5-01

【精】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5-01

【推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