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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9-16 09:13:3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大全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大全9篇]

工程合同 篇1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 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 (暂控)(含税)。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 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 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 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 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 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 乙方按总造价 %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 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 具体国家标准为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九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 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法定的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要求严肃的履行。

  第一条 工程的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的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的质量

  一、本工程的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应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候,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之内与原设计的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违约的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该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之后,承、发包双方如果需要提出修改时,应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的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的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的日期:_____

  签约的地点: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大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XX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xx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图纸设计事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总工期: 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等级:

  五、合同价款确定方法

  六、工程价款及组成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八、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甲方派驻监理工程师或工地负责人: 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免费提供。

  2、协调办理工程施工手续,并承担各种规费;

  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临时用房,约2;

  5、协调处理乙方施工过程中与土建施工方、当地群众的`关系。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对施工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质量事故、工伤事故负责。

  4、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九、违约事项

  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单方面违约,则按合同总价的5%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已经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则按双倍损失价支付违约金。工程纠纷协商未果,可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调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工程技术要求和参数

  1.工程规模:

  2.结构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工程合同 篇5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总工程师,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聘用职务

  第三条、聘薪标准 乙方在担任 万元人 民币。

  第四条、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并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条: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节假日,期间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六条、双方义务及职责

  1、甲方义务及职责 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宿以及办办场所,按约定的薪酬标准,采用预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劳资,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劳资。

  2、乙方义务及职责

  (1)必须保证为甲方要求,为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颁部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2)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加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

  (4)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5)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6)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担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关工程事项。

  (8)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 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

  (10)如乙方建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2、甲方工资迟迟不能发放的,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新、老人员要交接清楚,方能辞职,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公司将扣除乙方____月工资做为违约金;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不予发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闭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

  (3)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元。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年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盖章) 贷款方:_(盖章)

  负责人:___(签章) 负责人:_(签章)

  地址:____ 地 址:_____

  签约日期:__

  签约地点:__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自来水管道安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自来水公司和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供水管网并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XXXXX规划局和XXXXXXXXXXXX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XXXXXXX%,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XXXXX%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XXXXXXXXXXX自来水公司供水管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XXXXXXX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XXXXX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XXXXXXXX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进度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XXXXXX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XXXXXX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XXXXXX份提交甲方存档。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XXX),工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XXXXX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XXXX%人工挖土,XXXX%机械挖土,挖土超过XXXXXX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XXXXXX天内,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XX%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XXXXX%并经甲方对进度进行确认后XXXXXXX天内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X%;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XXXXXXX天内付清。

  (5)以上款项,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XXXXXXX市自来水公司所规定使用的产品。如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XXXXXXX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XXXXXXXXXXXXX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XXXXX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XXX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XXXXX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XXXXXXXXXXXXXXX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XXXXXXX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XXXXXX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

  (6)于每月XXXXX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办妥管道安装所有相关业务手续(不包修复路面费用〉,负责整个过程中关掣、驳接、管道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等手续。

  (14)乙方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于XXXXXXX前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向甲方提交XXXXXX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15)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XXXXXX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XXXXXX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部门、地区公司及乙方现场共同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6)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XXXXX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18)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XXXXX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还给甲方。

  (19)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XXXXXX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XXX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影响甲方竣工验收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中途擅自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甩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所有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XXXXX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的工程量的,甲方已经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XXXXXX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见第2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条款(见第2章)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见第2章)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工程合同 篇9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一、 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 招标的法定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要经发国家改委批准,省重点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元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组建招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预审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授标(定标)

  8)签定协议书

  (一) 、组建招标机构

  1) 招标机构的作用(任务)是什么?

  2) 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3) 对招标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求?

  4)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1) 对公告发布有何要求?

  (三)、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2) 资格预审的目的何在?

  3) 资格审查的方式?

  (四)、投标

  1) 投标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2) 投标阶段主要有那些工作?

  3) 现场考察的内容及考察费用的规定

  4) 对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解答的时限及形式规定

  5) 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和形式规定

  6) 投标担保的作用

  (五)、开标

  1) 开标一般有哪些人参加?由谁开标?

  (六)、评标

  1) 评标由谁负责?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3) 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的组成的规定

  4) 哪些类型的人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

  5) 废标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6) 何为细微偏差?

  7) 对投标价错误算术修正的原则是什么?

  8) 评标方法有哪些以及确定潜在中标人的标准是什么?

  9) 、评标价如何计算?

  10) 评标定标原则是什么?

  (七)、授标(定标)

  1) 中标人由谁确定?

  2)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 对办理履约担保的要求

  (八)、签定协议书

  1) 对签定协议书的规定

  (九)、招标过程的典型事件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发布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要约

  授标(发中标通知书)——承诺

  签定协议书——合同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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