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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时间:2021-03-16 13:21:05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借款合同合集10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借款合同合集10篇

借款合同 篇1

  原告: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以经营__为由,向原告__信用社借款_____元,月利率为__‰,约定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未归还借款本息。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合同实务指南》适合于法律院校师生、研究人员、律师、合同当事人及其法律工作者阅读。

  根据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一般规定及商业银行法,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阐述合同各阶段操作程序,各种借款合同的格式样本,签订和履行各种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借款合同的担保,借款合同纠纷及其实例评析。

  内容简介

  《借款合同实务指南》在全面介绍借款合同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对企业借款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与讲解,并且列举分析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案例,附录了各各借款合同的规范样本,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

  作者简介

  邱纪成,法学硕士,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同年进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现任法律事务部综合制度处副经理。主要成果有《租凭合同实务》、《票据法解析》、《银行法通论》、《仲裁法实用问答》。

  目录

  上篇 借款合同总则

  第一章 借款合同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主体——贷款人与借款人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订立

  第四章 借款合同的担保

  第五章 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借款合同纠纷处理

  中篇 企业借款合同

  第七章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第八章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第九章 外汇借款合同

  第十章 资金拆借合同

  第十一章 银团借款合同

  第十二章 国际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委托借款合同

  第十四章 房地产开发借款合同

  第十五章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

  第十六章 证券公司股票质佃借款合同

  第十七章 单位定期单质押借款合同

  下篇 个人借款合同

  第十八章 住房借款合同

  第十九章 汽车消费借款合同

  第二十章 助学借款合同

  第二十一章 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借款合同

  第二十二章 凭证式国债质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篇3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年_月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自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

  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

  36) 年 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借款合同 篇5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协商一致,双方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双方约定

  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1.2本合同订立后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到公证处对本合同申请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关于逾期

  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他借款、还款字据。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将上述借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或因甲方转移该债权书面通知乙方汇至或存入甲方指定的特定账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 其他

  5.1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公证处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指模):

借款合同 篇6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借款合同 篇7

  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1、出借人、借款人;2、借款金额;3、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时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借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对于房产、股权需要办理登记担保才生效,对于车辆、产品等动产,出借人也要实际占有,否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在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时,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出借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辖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况,费时费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后,一定要约定一个对于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 篇8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传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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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9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因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借款,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

  1.2借款用途:;

  1.3利率:月利率2%;

  1.4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借款期限起算日从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

  1.5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条 提供借款和还款

  2.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借款;

  2.2甲方提供借款方式:银行转账;

  2.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2.4乙方部分清偿借款的,其还款顺序如下:

  (1)逾期利息

  (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3)利息

  (4)本金

  第三条乙方在借款本息清偿之前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如更换电话应当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保证甲方随时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乙方;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乙方及丙方保证因本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就合同签订日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对乙方作出的增加乙方债务或负担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如实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保证条款

  5.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甲方拨打乙方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三次以上的;

  (5)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乙方或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7)乙方或丙方不配合甲方对其经营的公司情况进行了解;

  (8)乙方连续二期或者累计三期未按时或足额偿还利息的;

  (9)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10)乙方或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借款及担保情况的;

  (11)乙方或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6.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提前不足三十天的不认定为提前还款),除按实际占用天数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十五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6.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或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或企业转让、变更或其他处分个人较大数额财产等行为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6.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的,除按约支付利息外,另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加收每日万分之的逾期利息;

  6.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的,除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应向甲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数额为借款金额的%;

  6.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7.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向邮政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

  7.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7.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

  7.5本合同约定的各方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变更一方在此明确——本合同中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书均视为送达有效。

  7.6本合同条款经甲、乙、丙双三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7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10

  借 款 协 议

  债权人(甲方)XXX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人愿意将愿意将以其所有的 (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详见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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