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借款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
借款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电 话 号 码:传 真: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电 话 号 码:传 真: (丙方)保证人1: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 电 话 号 码:传 真:
保证人2: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电 话 号 码: 传 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出借人 出借人民币(大写) 。(具体出借金额以借款人所出具的借据为准,借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实际发放
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者一次发放,借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日)利率 。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
利息(计算至角位,四舍五入),借款到期结清本息。
第五条 还款期限及方式
5.1乙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结清本息。如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5.2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为:以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 方指定的帐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保证条款
6.1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6.2担保范围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若甲方按约定提前收回款 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4甲、乙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应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6.5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6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 任,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6.7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七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
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将该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8.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 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 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 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⑸ 乙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的。
8.3甲方需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8.4借款交付后,有权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8.5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2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
9.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等费用;
9.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9.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9.6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
10.2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10.3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催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借款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甲方借款逾期的,自收到甲方的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清偿所欠全部债务。如仍未清偿,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维护债权而对其公开进行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介公开发布催收公告。
11.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甲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而乙方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甲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11.5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甲方采取相关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11.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三条 根据合同各方要求本合同需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公证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如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方出借资金,乙方出具借据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出借人): (签字/签章)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1):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人2):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日 月
借款合同 篇3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款方请求,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万元(大写:____)。
五、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以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___
联保小组成员:
贷款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各借款人为_____(市、县)乡(镇、农场)村(连队)村民(农工或个体工商户)共_____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所有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贷款联保小组,而且均为借款人、互为保证人,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在下列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从贷款人处发生的贷款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共同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借款人的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每个借款人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放款
3.1放款的先决条件为联保小组成员未发生违反本合同项下所述相关应尽义务或违约责任内容的情形。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
3.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内,在贷款发放时划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第四条还款
4、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_____月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xx年。
C、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D、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E、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凭证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所有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H、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可由贷款人(或商请其他行、社)在保证人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力和义务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B、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文件、资料等信息。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借款人违约
A、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_____%计算);若贷款展期后逾期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_____%的利率计收利息。
B、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_____%计算);若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_____%的利率计收利息。
C、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信用报告,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对贷款人作上述授权。
10.2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0.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证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
电话的真实性负责,预留联系电话的接听人视为借款人、保证人本人;借款人、保证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因住址、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第十二条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三条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持一份,经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已提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联保小组成员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联保小组成员确认对本合同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
联保小组成员(签字、手印):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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