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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

时间:2024-07-02 08:01:3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贷款合同精华[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贷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贷款合同精华[15篇]

贷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用款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拟以甲方名义向中国XXX银行XXX支行(以下简称“借款银行”)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贷款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借款的方式和使用

  1、甲方以其名义向借款银行申请贷款。

  2、由甲方负责申办的银行贷款事宜,并按照借款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贷款资料,申请贷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所贷款项甲方使用XX%(百分之XX)、乙方使用XX%(百分之XX)。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利率

  1、本次贷款总额为人民币XXXXXXX元(人民币XXXXX元整)。

  2、贷款利率以甲方与借款银行签订的《XXXXXX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利息的支付及还款

  1、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款项支付银行利息,利息的支付由甲方以其名义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银行按月支付。

  2、乙方应在甲方每月付息前一日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并由甲方负责归还该利息。

  3、贷款到期前,乙方负责将其使用的.款项归集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以甲方的名义向银行还款。

  第四条、本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且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成立。

  2、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交付了应由乙方使用的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应当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为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为在____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 在市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3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保证个人贷款合同主合同(合同号:________)签字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房产:房产证号、产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金额(本金)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抵押利率为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已使用。抵押期间,甲方承担抵押房产的维修保养义务,并负责保证抵押房产的完好,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该房地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房地产,在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上述所有行为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后承担抵押的`房地产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需要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协商不成或者不能达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被抵押房地产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补偿费偿还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本息,且未与乙方达成展期协议的,抵押房地产按法定程序处置,清偿债务本息。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债务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4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有(无)条件的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开立一个保证金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仅用于支付受益人的索赔

  4、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不能存入足够的保证金的',委托人由(受托银行)提供第三方反担保,担保金额为元。如果委托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受托银行应更换本息,由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为归还受托银行提供的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转让其自有人民币资产(包括公司债券人民币、金融债券人民币和国库券人民币)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与抵押资产现值之和不得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担保金额。

  五、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凭保函及证明其与客户债务关系的文件,从客户存款中划转应付款项。受托银行审核后通知客户,从客户结算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支付。如果存款账户不足以支付,可以从客户的其他存款账户支付。

  六、本金存款不足支付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客户应在收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天内偿还预付款。受托银行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贷款收取预付款利息。超过30天不还的要收20%的利息。

  七、委托人应按年担保额支付保险费,共计元。保证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逾期付款,受托银行有权从客户存款中转账。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银行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5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二环世纪星支行 (银行) 介绍人(丙方):陕西师范大学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广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定《广西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协议书》,经协商一,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小写)¥ 6000.00 元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定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发放贷款后,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学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帐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帐户户名为:陕西师范大学 , 帐户号为: 302831830338091001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二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20xx-20xx学年,学费人民币3200元,住宿费人民币800元,生活费人民币 1500 元

  2.20xx-20xx学年,学费人民币3200元,住宿费人民币800元,生活费人民币 1500 元

  3.20xx-20xx学年,学费人民币3200元,住宿费人民币800元,生活费人民币 1500 元

  4.20xx-20xx学年,学费人民币3200元,住宿费人民币800元,生活费人民币 1500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款日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申请继续攻读其他学位的借款学生,还应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付息的集体起始日期以还款协议为准)。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帐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本息,帐户名为: 张三(学生帐号名) ,帐户号为:*******(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

  二、甲方因帐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帐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帐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帐户供乙方划扣,否则造成乙方划扣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本合同的第八条至第十七条因没有填写内容,故在此省略,具体内容请参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以下内容请贷款学生如实填写) 乙方地址: 西安市师大路2号 所在院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 邮政编码: 710061

  攻读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联系人姓名: 辛伟

  通讯地址: 应为目前通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29-85239545

  如学校地址或宿舍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029-85239545 联系电话:(宿舍电话/手机/家庭电话) 乙方签章: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西安市师大路1号 甲方母亲姓名: 邮政编码:710062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张 三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X 月 X 日

贷款合同6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经客户审查,甲方同意延期还款。根据委托方出具的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利率调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延期后,甲、乙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仍按第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合同7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贷款合同8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

  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贷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 (大写)rmb 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三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借款人用各种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双方协商,采用优惠利率,确定为 .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计息,按实际借款天数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约定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应在其账戶下备足应付借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戶划转

  担保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该公司法人代表 向贷款人提供个人方式的担保。

  双方承诺

  第十二条 借款人承诺:

  1.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3.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4.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起诉、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5.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三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合同的变更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果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借贷双方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四条,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十九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七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 贷款证复印件;

  (2) 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 借据

  (5)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贷款合同10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1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及抵押贷款合同(二)。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其全部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

  3、甲方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其他产权证明)。乙方将在其他权利完成后三天内将所有款项支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

  6、抵押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合同的履行时止。

  7、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条款,将处分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以抵偿贷款本息。如有不足,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赔、、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抵押登记和公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是经海口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期满甲方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小贷公司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具体手续以小贷公司为准。

  二、甲方了解信用贷款相关信息并按乙方及贷款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若信用贷款审批不下,则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服务费(如因为甲方提供材料造假或征信不良而导致无法批准,则不退还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13

  股东借款:(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开展经营活动,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

  第1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民币(大写)xx万元。

  二、贷款期限及利息

  裤裆支付期共[]个月,从[] 20xx开始,至xx结束。根据借款合同的期限,利率确定为xx;,每季收xx利息。逾期贷款除限期收回外,还将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计收[]的利息,逾期后根据利率等级重新确定贷款利率。

  第3条偿还期限

  借款人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后xx日内一次性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第4条纠纷调解

  各方同意,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条其他人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时间:x年xx月xx日

贷款合同14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xx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xxx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xx息xx计算,按xx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甲方如提前归还贷款应在还款日前x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保证以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若不能按期归还,则乙方有权直接或委托他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向乙方申请展期,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甲方应在借款到期前xxxxxxxx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乙方提交第三方保证人或抵押人同意展期还款的书面保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4.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由xx单位作为甲方保证人或(并)以xx单位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对有关转制合同(文件)书面认可后,甲方方可实施转制行为。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xx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计收利息。

  甲方有还贷能力而故意转移资金,逃避还贷的,乙方有权对其实行联合信贷制裁,并有权对此种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xx计收利息。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xxxxxxxx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xxxxxxxx的违约金。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

  5.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乙方限期纠正仍不改正的;

  5.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3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的,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或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甲方又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时;

  5.4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5.5甲方发生的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款银行(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用乙方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向第三人作抵押;

  2.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信用担保;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xxx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一份,副本xxxxxxxx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xx年x月xx日

贷款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甲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购买乙方位于____住房项目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乙方为购房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凭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首期交款证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贷款,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由甲方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全额划入乙方在银行开设的监管帐户。

  2、借款人(购房人)以其购买的房屋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乙方应自《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内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清贷款本息后,甲方向其出具贷款结清通知书,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或抵押登记手续交由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权责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权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乙方资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核定乙方可保证担保的推荐贷款额度,并收取推荐贷款额度的5%作为贷款保证金(须在甲方发放公积金贷款前缴纳);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推荐贷款。

  3、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后,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并对该保证书所载房屋面积、房屋总价款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推荐的贷款申请人(购房人)进行审查,并于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5、在乙方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抵押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前,乙方为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为所有借款人(购房人)办妥《房屋产权证》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后,甲方清退乙方的贷款保证金,并免除其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6、在保证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如贷款保证金不足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授权扣收贷款的委托书不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内容为准:

  (1)借款人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未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无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在保证担保担保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乙方出售的房产有产权纠纷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产向第三方设定担保的;

  (3)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购房人)不按约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上述款项,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从第六条规定的授权帐户中扣划,授权扣划委托书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规定为准。

  8、乙方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9、在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后,发生上述第六条规定之情形,依法处置抵押物时,如乙方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对价一次性回购抵押房产。

  10、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对推荐担保的购房人姓名、房号、推荐保证书编号、推荐贷款金额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随时接受甲方的核对。

  四、其它约定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所建项目不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的;

  (2)乙方丧失担保能力的;

  (3)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积金贷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协议出具之推荐保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即_________________年1月12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1月11日止。

  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推荐保证书有效期的推荐贷款。

  3、若借款人在保证期间内连续三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则乙方的保证责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

  一、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协助借款人办理公证、保险、评估、抵押(备案)登记及其他贷款手续。

  二、协助甲方受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申请,提出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监管保证金帐户。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公积金贷款,回收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办理公积金贷款结算业务。

  四、对借款人、担保人、合作项目等实施贷后监督检查,催收公积金逾期贷款,受理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等变更借款合同事宜,按乙方内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公积金贷款档案进行管理。

  五、按甲方的要求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建立贷款管理台帐,并将电子信息及凭证、报表等纸质资料按约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条委托贷款的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及帐户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定向用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二、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审批意见为准。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在乙方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帐号为;乙方为甲方设立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帐户,帐号为。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程序

  一、乙方负责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提出审查意见报甲方审批;对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原则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送甲方。

  二、甲方审批同意后向乙方出具审批意见,确定贷款的金额、期限等。

  三、乙方按甲方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后向甲方送达相关资料;乙方原则上应在收到审批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并报送甲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甲方对贷款手续

  核对无误后,按时足额将贷款基金从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划入委托贷款账户,由乙方负责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售房单位售房款专户;售房人是自然人的,须划入事前约定的专门帐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对贷款的发放、回收、结算、管理等全过程拥有决策权。

  二、按规定在乙方开立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专门帐户。

  三、审批贷款合作项目,审批个人公积金贷款。

  四、因业务需要,可到乙方查阅委托贷款档案资料。

  五、对乙方承办的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六、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七、按时足额提供发放贷款所需的委贷基金。

  八、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办理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委托事项。

  二、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垫付委贷基金。

  三、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受托事务,不得无故拖延。

  四、对借款人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及借款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具有审查义务,对贷款用途的专一性、资金划拨的安全性具有监管义务。

  五、将协助回收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向甲方提供拟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项目及开发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

  七、按国家金融监管方面的规定,协助甲方对委托贷款实施风险管理;不拆借、挪用公积金贷款资金。

  八、及时将贷款发放、回收、结算等相关业务资料送交甲方,按时向甲方报告受托事务办理情况。

  九、配合甲方对受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

  十一、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关于组合贷款的约定

  一、组合贷款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积金贷款和乙方提供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而组成的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审批,设置同一担保条件。借款人违约需处分抵押物、追索保证人连带保证责任,或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偿时,甲乙双方按届时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乙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乙方承诺作为组合贷款的配套银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第七条需按法律程序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债务时,无论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均由乙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乙方怠于起诉的,甲方按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组合贷款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债权比例各自承担。

  第八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取得对方或第三方的资料或信息应视为各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未经法律许可或当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协议以外的用途。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按时足额提供贷款基金,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由此造成乙方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承办委托事务,并可要求甲方及时补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约定发放及回收委托贷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中,未按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制定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理、审查贷款,或录入的贷款管理信息及办理贷款手续的差错严重,或催收逾期贷款不力,或未按甲方要求保管公积金贷款档案等,由此造成甲方或借款人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损害职工权益和甲方形象的,甲方除有权依据本协议考核后扣减手续费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取消受托资格。

  第十条委托业务的考核

  甲方对乙方办理委托业务的情况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并与手续费挂钩,考核按平时重点抽查、半年进行检查、年终全面考核的方式进行,每次考核后向乙方通报考核结果,年终考核完毕后向乙方通报全年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内容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业务考核《表》 。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手续费

  一、甲方以当年实际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5%为基数,按全年考核后乙方实得分值计算手续费;计算公式:乙方年度贷款手续费=乙方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收入5%实得分值100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对乙方全年考核完毕后,一次性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清全年贷款手续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应将各自制定或执行的涉及公积金贷款(含组合)的相关文件、手续事先送对方认可备案,发生变动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和相关第三方。

  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手续暂使用乙方制订并经甲方认可的文本格式,待甲方对其统一制订后,再按统一的文本执行。

  三、办理委托贷款所涉及的保险、公证、评估及其它中介代理机构,应由甲方确定或认可。

  四、因委托贷款而设定的债权、担保权均以乙方名义代理,但最终实际受益人为甲方。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承办支行及相关情况,并由甲方最终确认。

  六、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具体承办支行,由甲方审定。

  七、乙方应具备从事委托事务的合法资格及执业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及人员、技术、物质保障条件,能够为借款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三条本协议生效期间后,若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发生变化,办公、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订立本协议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或本市实际情况发生调整变化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五条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有关规定等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修改本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委托乙方已办理的委托业务尚未执行完毕的统一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办理委托业务的,可中止执行协议,但已受托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应按约履行至期满,贷款回收、催收、结算等事务应履行至贷款余额结清为止。不受协议中止或有效期的限制。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第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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