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借款合同>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

时间:2024-07-02 10:03:1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贷款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2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 (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 万元,其中自筹____ 万元,其他____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____ 贷款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台(大)____万元;________ 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万元;其他______________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万元,

  6.其他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3

  贷款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片)及号码:___________

  居住地址:

  第1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进一步明确本次车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位置(四个区域):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

  住房和土地使用: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授权号码:___________

  土地号: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的担保范围

  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如贷款本金(存款)、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以及甲方的预付费用和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金额的,按照约定;如无约定,以相关单位向甲方开具的收据发票金额为准。

  第四条:贷款金额(实收)和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存款):人民币(大写金额)万元整(协议)。

  月利率:%,月综合利率:%

  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贷款期限由双方签署的当票确认)。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贷款。届时,双方将另行签署《续签证书》。续期证明中规定的贷款终止日期为本合同的贷款终止日期。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在续签期间仍然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5条: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并办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

  第6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如果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抵押权,并采取其他追索方式。

  第7条:占有抵押房地产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负责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对处分抵押房地产的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其他交易方式转让、变卖、抵销债务或处分抵押房地产,不得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结构性变更。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如确需出租抵押房产,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实,并将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搬出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备案,提交甲方备案的内容必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租人和用户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和占有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及签票时,不存在第三方抵押、借款、保管、扣押、扣缴、诉讼等情况。抵押房地产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的共有人愿意以其抵押物(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作为担保,偿还本合同贷款条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抵押财产的共有人同意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当抵押需要处置偿还担保债务时,他愿意无条件要求住房。

  乙方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承诺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不会被用作行使抗辩权和诉讼权的理由。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关系的`终止

  当乙方还清贷款本金(存款)、利息及相应费用,且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履行完毕时,抵押合同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1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乙方可委托甲方)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的行使和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文件,抵押权可能因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搬迁等原因受到损害或部分损害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本合同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在贷款期限届满或贷款展期后5日内,乙方未履行债务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将被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相关拍卖机构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拍卖收入中扣除。

  第13条:拍卖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上述房地产。扣除拍卖费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将返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拍卖等手续。

  第14条:费用

  乙方应承担抵押房地产的估价、保险、估价、登记和公证等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有效合同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抵押登记按第五条约定完成。

  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有的,在合同公证时,所有共有人应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和公证处各持一份。

  第16条:特别协议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必须支付贷款金额的20%。逾期还款5日内按日未付款总额的0、5%计收,逾期5日内甲方出售、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日未付款总额的0、5%计收。在出售、拍卖或诉讼期间和执行期间直至债务全部清偿的费用,按每日未支付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因违约行为不同,可根据合同重复计算。

  《续签证书》和《补充协议》是对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补充协议未作修改的,继续有效。

  第17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应发送至本合同首页所列的住宅地址。

  上述地址在境外的,以挂号、快递、电传方式发出通知后30天,视为对方收到;上述地址在境内的,以上述方式发出通知后10日视为对方收到。

  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以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在收到另一方确认函后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因本合同条款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条:法律的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及典当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今后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基本条款不一致时,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共同修订本合同。

  第20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经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相应解释。乙方已完全知晓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已完全准确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贷款合同4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1贷款用途:

  1.2贷款金额(大写)(小写)

  1.3贷款期限为:

  也就是说,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条贷款利率、计息和结息

  2.1借款利率: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从贷款被挪用之日起按贷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贷款利息照常计算;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逾期,乙方有权照常计算贷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3利息结算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第一个结息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顺延30天,第二个结息日再顺延30天,以此类推。甲方应在每个结息日前还清当期利息。贷款本金最后一次还款日不是结息日的,未付利息随本金一并清偿。

  第三条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乙方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抵押方式担保的,已按乙方要求办理了登记和/或保险等相关法律手续,担保和保险仍然有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如有担保,担保合同已签订生效,担保人已按乙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和使用贷款。

  4.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或挪用贷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数据和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检查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

  4.4甲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联营、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可能导致本合同债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同时应履行偿债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4.5、除前款所列行为外,对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如停产、停业、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4.6如甲方为他人的债务或抵押提供担保或将其主要财产抵押给第三方,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能力,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为逃避对乙方的债务而擅自抽逃资金、转让资产或转让股份..

  4.8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经营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9、若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对应的担保能力,或本合同项下贷款作为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价值受损,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4.10为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律师费、保险费、交通费、评估费、登记费、托管费、评估费、公证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使用等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等文件、数据和资料。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2如甲方有任何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良行为或情况,乙方可停止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5.3如果甲方返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乙方可选择用该款项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或费用。

  5.4如甲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公开披露甲方违约情况。

  第六条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6.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6、1、1甲方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或支付其他应付款项;

  6、1、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无效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

  6、1、3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核实其收入或信用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1、5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匿财产、减少或解除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对乙方的其他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欠款;

  6、1、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对其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或通过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1、8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2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保证,即构成甲方违约:

  6、2、1违反担保合同的任何约定,或在所代表和担保的事项上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

  6、2、2担保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财产状况进行监管;

  6、2、3担保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2、4担保人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间,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将构成甲方违约:

  6、3、1因第三方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6、3、2抵押财产或权利被行政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监管或权属有争议的;

  6、3、3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的任何约定,或所代表和担保的事项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

  6、3、4其他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情形。

  6.4 .担保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担保人违约或明确;甲方以其行为表示或表明不履行担保义务,或担保人发生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抵押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的,视为违约。,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5违约救济如出现上述任何违约情况,乙方有权同时行使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权利:

  6.5.1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5.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还清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6、5、4要求甲方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6、5、5行使担保权;

  6、5、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开媒体发布公告收取或追回款项;

  6、5、7通过合法手段收回贷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5、8终止合同;

  6、5、9他们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七条贷款担保具体约定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甲方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8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理人(或加盖个人印章)与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4页,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通知

  9.1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应按照本合同所列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9.2如甲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通知甲方任何事项时,可以书面、邮件、新闻媒体公告、乙方张贴公告等方式通知甲方。

  第10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应选择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条款仍应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11.1借款人(甲方):

  证书名称和编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11.2付款人(乙方):

  证书名称和编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贷款划入以下账户,并保证以下账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银行全称:

  账号:

  户主姓名: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签名和盖章)

  签署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5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_路(村)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月利率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私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私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贷款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坐落(区域):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户型:室厅卫;

  4、总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内;

  5、装修标准:附属配套设施:

  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7、其他:

  三、佣金支付

  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8

  支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开展生产(或经营)活动,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聘请其为担保人。经贷款人审核同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类型

  第二条 借款目的

  第三条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一,国家调整利率的,按照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和_____________月,从_____________(日期)开始,到_____________(日期)结束。

  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贷款时间: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

  贷款分期如下:在第一期结束前_____________元,在第二期结束前_____________元,在第三期结束前_____________元

  2.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还款时间:_____________还款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第一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元,还款分期如下:第二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人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足额偿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人返还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相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5.要求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贷款人追偿,贷款人有义务向保证人偿还。

  6.如因经营不善倒闭或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处理财产时,除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修费用按国家规定外,应优先偿还贷款。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闭、停止、合并、转让、撤销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贷款人申请,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9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而急需一笔款项。

  三、借款利润率: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开始。

  五、还款日期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合同规定的_______________%计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人占用的贷款及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合同附件:借条、收据。

  3、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 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利率(包含综合费):月息%。在借款时一次扣取。

  4、借款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将借款扣除利息后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甲方归还本金,逾期按日__ __ ‰向甲方支付利息。

  6、丙方对本协议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丙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8.借款到期,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9.丙方在代乙方向甲方偿还本金及利息之后,有继续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书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

  Id号:

  乙方(贷款人):

  Id号: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出借人民币_____(大写)给甲方,并于_____之前交付给甲方

  (2)贷款利息

  (3)贷款期限:

  (4)还款日期及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任择条款不得违反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将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

  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13

  委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金额(大写)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结息,利息支付日为,利息共分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项: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编号为担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编号为担抵字第号《抵押合同》;

  □编号为担质字第号《质押合同》;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第17条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项约定办理: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其他.

  第18条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章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44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支付违约金;

  3.其他:

  第十二章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贷款合同14

  为支持国xx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 (以下简称“

  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

  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

  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

  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货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

  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账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

  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个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

  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

  ××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

  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月.

  十一,“日”:日历日.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

  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

  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

  借款人.

  第二条 贸 易 合 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

  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贷 款 金 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

  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 款 条 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

  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

  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

  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份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 取 贷 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

  ××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

  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账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

  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19xx年×月×日止.

  第六条贷 款 帐 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账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

  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账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

  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

  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账户.

  四,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

  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

  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

  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账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

  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

  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

  街415号邮区10017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的100001

  2—000—7001号账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账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

  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

  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

  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

  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

  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

  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

  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

  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

  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

  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

  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

  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

  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

  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

  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

  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

  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

  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

  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

  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

  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仲 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

  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

  德哥尔摩商会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

  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

  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址

  负责人名

  电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址

  负责人名

  电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借款人

  中国银行分行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贷款合同15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银行:中国XX银行_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_号文件,(项目)________________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率为______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____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____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____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____次还清,每次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__年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和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_______%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_______%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方:

  贷方:

【贷款合同】相关文章:

贷款合同05-25

(精选)贷款合同06-30

贷款保证合同06-25

民间贷款合同05-15

银团贷款合同06-26

个人贷款合同06-26

贷款居间合同05-10

贷款服务合同04-02

按揭贷款合同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