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集锦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
元旦一过,《劳动合同法》实践方面的新闻多了起来。颇有意思的是,固然有企业高喊“成本提高论”,却也有许多企业对新法持积极应对态度。
有企业“提前”和合同到期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似事情,这几天也有所耳闻。为什么说是“提前”?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可以在过渡期后才开始计算固定期限合同次数,而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才需要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些企业真正看到了《劳动合同法》的好处,并且将其视作推动企业长远发展的积极要素。
这实际上就是将《劳动合同法》与打造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了起来。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即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念。因此追求长远的企业大抵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将其看做企业的生命与灵魂,企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根本动力。不过说到底,企业文化不是挂在工厂墙上的标语口号,而要为全体企业员工所共同遵守和实践。那么,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企业员工有稳定职业预期以及对企业的高度认同感。
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员工没有得到切实的权益保障,甚至朝不保夕,怎么可能还有稳定的'职业预期,又怎么可能对企业产生认同?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不单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实际上对于维护员工队伍稳定、提高员工认同感大有裨益。企业积极落实法规,实际上也是为企业良性发展奠定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前面提到的企业,显然看到了《劳动合同法》与企业文化的契合之处。
话说回来,无固定期限合同本义乃劳动合同的一种格式,不必过于拔高其作用和意义。而且,针对当前法律的具体实践,还有必要强调三点:一是,企业切忌将无固定期限合同看做是对员工的一种恩惠。比如,只和骨干职员或企业管理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实际上,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员工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也应与员工签订。二是,要不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有权自主作出选择。第三点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样的企业也可以在符合法规条件下解除或终止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所体现,不过由于法律刚刚施行,有些人并不是很了解,以致于出现误读之处。
当然了,对于原本就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企业,无论是否法有明文,都会积极维护员工权益。从这个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便是从法律的角度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一个有益的探索。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书 (管理人员)
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员工):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 月 日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及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限
1.1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如在试用期内,乙方工作表现突出, 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乙方工作表现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需延长1至3个月试用期限。
1.2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部门 职位工作。甲方依企业战略、业务调整、经营需要、有关法律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岗位和薪资进行调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如未经甲方批准,则应服从甲方调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时间实行日考勤工作制。乙方的休假实行并行休和调休的办法进行。平时除甲方统一安排的休假外,乙方需要休息休假时必须向甲方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获批准后方可休息休假。
3.2乙方每年享受1个月探亲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期间约20天,工作期间约10天)。
3.3 在乙方病、事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如果乙方没有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则甲方将按照旷工处理。
第四条 劳动报酬
4.1乙方恪守职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甲方给乙方支付工资;该工资包含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第五条所述的保险福利费用甲方应承担部分。
4.2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20xx年度(含试用期),日工资标准为 元; 20xx年度至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满,根据乙方的业务水平、工作绩效,甲方对乙方的日工资标准适度
调整。
4.3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所在行业的特殊性,甲方按照第4.2条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已经包括乙方工作时间超出每周40工作小时的加班费。
4.4甲乙双方确认: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工资不按月发放。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生活费人民币 元;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第4.2条约定的工资,由甲方在年底核算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5如果乙方岗位发生变动,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相应调整。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5.1甲方按照政府和劳动部门及甲方内部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办理,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5.2乙方同意,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乙方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甲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经包含在第4.2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
5.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南通市通州区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南通市通州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乙方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限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按职务的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甲方可视公司的经营需要、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职责。乙方应完全理解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并应当认真遵守。甲方对乙方的不作为行为有权根据其指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奖惩决定。
6.2乙方对工作期间经手、经营的设备、设施、办公用具等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故意或重大造成甲方财产毁灭或重大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单位就职或兼职;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行业的,乙方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6.4乙方在工作中不得接收任何形式的回扣和贿赂;如在工作中受赠财务,必须上交甲方;私匿不报,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5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行为,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可根据公司具体的规章及其他规定、通知,给予纪律处分或处罚,直至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若因乙方重大过错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所指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张贴于甲方办公场所,打印后在甲方内部通知、甲方以其他形式公开或个别地向包括乙方在内的甲方员工以书面、电子邮件、口头或其他方式告知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甲方声明和承诺
7.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7.2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办公条件。
第八条 乙方声明和承诺
8.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时,乙方业已完全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如乙方隐瞒此事实,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2在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以及帮助亲属、朋友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活动;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经济实体)的任何职务。
8.3乙方在工作中涉及甲方商业、财务秘密和与知识产
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8.4若乙方违反本条承诺或者声明事项不实,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
8.5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载明乙方地址为乙方的通讯地址。若乙方变更通讯地址,乙方应通知甲方。
第九条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9.1若订立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且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1)、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的;(2)、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甲方规定或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他规定;(5)、严重失职、消极待工、营私舞弊、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对甲方经济利益、经营管理活动或社会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3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告知乙方后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其他工作的。(3)、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内容达成协议的。
9.4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解除属以下情形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4.1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解除后,乙方应认真完成交接工作,并接受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任职期间经手、经管的财产、财务活动、经营活动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甲方有权进行追偿(一般人员审核期3个月,管理人员审核期6个月,自办理工作交接后开始起算);
9.4.2乙方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甲方的规章制度及规定,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提前申请、完成交接工作及接受审核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该超出部分的
损失。
9.4.4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限届满前乙方无故离职(无故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视为无故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乙方三个月实际工资收入计算。
9.4.5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给甲方工作开展造成阻碍或损失的,甲方视情况,对乙方做出警告、减薪、降级、停职、停薪处理;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9.4.6乙方希望解除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须在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办理离职手续并进行工作交接。因乙方未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4.7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并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后10日内前往甲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出甲方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5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款项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9.6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应在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南通劳动合同范本。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因履行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0.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南通劳动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让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有人觉得这二者就是说的同一个东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委托合同,由合同法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4小时,上班时间从时分到时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另行调整乙方的具体上班时间,乙方表示同意和服从。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每15日结算一次,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表示不参加甲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工作规范。
第九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是,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接相关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甲方应当向乙方结清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摘要: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 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 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xx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 20xx年4月24日至 20xx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 20xx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xx元=22000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问题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观点,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劳动合同法》自 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的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xx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第二种观点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第三种观点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问题二: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如何计算?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第一种:逐月计算时效,即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 3月1日的双倍工资须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即 20xx年3月1日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无法索要。 第二种:整体计算时效,即只要在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权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就前述案例的裁决来看是整体计算的,11个月双倍工资最终予以全部支持。
尽管每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此处理不尽相同,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倍工资分段计算诉讼时效的做法。如果将11个月的期间分段逐月计算,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最迟在 08年12月3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难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劳动者作为普通大众,根本无法知晓还存在分段计算诉讼的情况,一般也仅知道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而《劳动合同法》设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劳动关系。如果采用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方式,那么随着时间的逐月推移,就会使得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逐月归于消灭,该种情形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损害劳动者的实体权益。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对法律进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种做法,则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该侵权行为期满之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为 08年12月31日。那么从这一时间起一年内,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对用人单位起到惩戒作用,督促其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综上,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均以11个月为上限予以认定;而对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则各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不同,须区别对待。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国营企业)
编号:
国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职工姓名:
单位:延边新华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级月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转正后工资:元。
4.定级后工资: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劳动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旅行社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第六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险,保险金额 万元/年
第七条 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
(3)甲方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以提成奖励,乙方另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
甲方姓名: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到甲方家带小孩、做家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用工带小孩止。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8点到晚上7点到甲方家带小孩,做家务,煮中餐、晚餐。工作要诚实肯干,带小孩要有耐心、有爱心,负责小孩的安全。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劳动保护
乙方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注意来往路途及工作安全,安全责任自负。甲方每月给乙方放假2天。
四、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月工资为 元。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五十元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销售劳动合同书员工劳动合同03-30
广西劳动合同广西劳动合同范本01-02
劳动合同07-01
经典的劳动合同09-09
劳动合同07-23
劳动合同10-25
劳动合同10-06
经典劳动合同09-01
营业员劳动合同个人店铺劳动合同12-27
长期劳动合同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