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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4-06-01 02:22:1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5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地址: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发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定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单位里从事( )[或相关岗位]工作,依法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奖励及劳动保险福利等权利。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技术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乙方的专业技能进行工作安排。

  第四条、乙方应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注:计算方式,自此员工查看期过后,正常计算工资之日至六个月后,由甲方为乙方办理威海市规定的社会保险、人身保险等在未办理各保险前,员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由其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采取用书面形式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款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二款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第三款 严重失职,私营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四款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一款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款 乙方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款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款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乙方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致意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款 在试用期内;

  第二款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参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十条、本合同欺瞒,即行终止。加以双方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想对方表示终止或续定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议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a)文件、物资的返还:乙方因与甲方终止合同(不论何种原因),乙方应将甲方的文件、资料、标据、设备、财产等全部交回,否则,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最后款项中相应扣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要求乙方作出赔偿直至采取法律措施维护甲方利益。

  b)保密: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或终止合同后应对甲方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c)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根据有关法规向对方要求赔偿。

  d)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解除合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e)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中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乙方要求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因乙方本人故意或严重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绩效等评定乙方月度工资,并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时间确定服务期奖金。(服务期奖金的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服务期奖金。在甲方工作超过10年的,从第1年发给15个月的服务期奖金)如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提前结束合同的,不予发放服务期奖金。(市场部业务员、临时工除外)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范本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到同类企业兼职、离职后未经同意不得到原企业竞争对手处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不为企业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如有以上行为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二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送货工人,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浮动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注:工资内包含用于工作联络的通讯费)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工作,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送货过程中造成商品损坏、丢失的一律按价赔偿。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2.乙方合同期未满,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如果未提前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前三月平均工资/28*未提前的天数。赔偿金从工资中扣除。

  3.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规定或合同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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