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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0-04-11 20:01:3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4篇

  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中,人们运用来解决问题的时候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劳动合同4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 止.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执行起,前 个月为试用期(本条仅适用于新进人员).

  试用期工资为本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即人民币 元.

  第三条 乙方应将自己的工作经历,具有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甲方,乙方应无可能影响正常工作之疾病.

  乙方应根据双方商谈的录用条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且保证其真实性.

  第四条 双方约定,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或生产具体情况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工作场所在仅在市区的变动,不作为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

  第六条 甲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1范文76小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灵活变动工作时间的安排,但应充分考虑乙方应有的休息时间;也可适当辅助记件计酬.

  第七条 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第八条 乙方的记件工资标准以不低于平均日工资折算,多劳多得.

  第九条 甲方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条 乙方根据在甲方工作年限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为五天;满十年的不满二十年的为十天,满二十年的为十五天.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如下保险费:

  (一)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失业保险.

  非本市户籍之外来人员依本市规定参加综合保险.

  乙方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保险的情况.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乙方工作应尽心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 工作中,乙方与同事间应建立基本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有本合同第三条作假情形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犯),或受治安行政拘留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任何一方主体消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十七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无特殊情况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视为放弃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学校):

  乙方:

  一、 甲方因后勤工作的需要,需聘请服务人员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二、 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甲方方可聘用: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思想素质好,现实表现好。

  3、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服务态度。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为我校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时间为一个学期(从年年月日),工资待遇为 。

  四、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可以辞退乙方。

  1、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纪现象,一概由乙方本人负责)。

  3、关心爱护学生,热情服务师生。

  4、认真履行相关方案上的职责要求。

  5、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6、食品及环境卫生达到学校要求。

  五、在聘用期间,甲方必须按时付给乙方工资,必须按要求进行管理。

  六、聘用期满,即自动解

  除聘用合同,如需继续聘用,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七、甲、乙双方需要补充的相关事宜:

  1、厨房服务人员每学期设立每期满勤奖每月100元,未满一学期不享受。

  2、后勤人员需签定安全责任书,按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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