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买卖合同>收购合同

收购合同

时间:2024-08-30 20:00:2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收购合同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收购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收购合同4篇

收购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 资产 专利权), 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委托收购合同范文节选!

  第三条 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 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 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 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 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 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委托收购合同范文节选!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 资产 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收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品 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 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20%以内的`,仍按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超过20%以上的,超出部份双方各负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收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投售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杭白菊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品种规格

  等级

  单位

  面积

  数量

  价格/保护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 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无霜花、霉花、干燥无变质,且不得用硫磺熏蒸。

  第三条 交货方式: 地点: 。

  第四条 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投售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收购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 资产 专利权), 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 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 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 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 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 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 资产 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收购合同】相关文章:

收购合同【精选】06-29

收购合同[精选]06-30

收购合同06-11

收购合同(精选)06-11

收购的合同09-23

水稻收购合同08-27

养殖收购合同09-10

粮食收购合同07-27

生猪收购合同06-27

青梅收购合同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