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购买合同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买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买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乌鲁木齐市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昆仑”牌AH-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性质、数量、供货
时间
第二条 单价
沥青单价=①沥青出厂价+②运费+③乙方服务费。其中: ①沥青出厂价5235元/吨。
②运费,运费=运价×里程。运价执行0.48元/吨·公里。里程
以实际公路运输里程为准。
③乙方服务费:50元/吨。
第三条 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依照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JTG F40-20xx规范执行。沥青到货时,随车附带出厂合格证与对应的完好铅封,缺一不可。由甲方在沥青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甲方卸货。否则应拒绝卸车,并及时通知乙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方卸车即视为认可乙方所供应该车沥青的质量。
甲方检测验收的时限为货到之日起12小时内。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应当在货到之日起36小时内卸完沥青,否则,自货到之时后36小时起,甲方按照每车每24小时1000元的标准应向乙方支付押车费。不足12小时的按照每车500元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每车1000元计算。
对于甲方提出的沥青质量异议,乙方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完成:①现场封存车辆→②取样→③送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进行检验→④检验结果确认的全过程工作。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的检验结果作为沥青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最终依据。
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担因沥青检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差旅费、押车费等。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退货及处理其后的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即,以乙﹑丙双方书面确认的、业经实践证明能够提供客观、公正计量服务的.计算机构或计量衡重点出具的衡量计量单上载明的沥青实收净重为准。
第四条 包装、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供货保证包装为散装。
全部采用沥青专用保温罐车(汽车)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运输组织由乙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已含在沥青单价中。
除非有免责事由(如道路阻断﹑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无法继续行驶的故障等),乙方保证所供应沥青按照甲方指定日期到达。
第五条 交付地、收货人
交付地:巴里坤县奎苏镇北二十公里
收货人:西安水建大柳沟水库项目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2、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结算,结算时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时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运费发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停工或无法按计划正常冬储沥青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
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2、甲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拒绝、拖延、推诿)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或支付押车费等应当支付的款项的/承担应当付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检测验收/视为质量不合格
不按照约定配合乙方处理所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其他;
除上述本条1、2款列举的情形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的20%的违约金。
违约一方还应承担对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由于中燃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将扣除已供沥青价款后多收取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计算已收到乙方供应的全部沥青价款减去滚动支付的总额后少支付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安全与环保责任
乙方对所供产品可能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随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传 真: 传 真:
购买合同 篇2
洁具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成都嘉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地址(送货地址): 贵州道真自治县武装部合同签约地: 成都市 合同签约日期: 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质量要求及价格明细表(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尺寸单位:mm)
备注:
1、产品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所有产品必须附带经国家质检局印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保修卡、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有产品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及产品参数、产品外观磨损度、封存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第二条 样品提供及约定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两套,甲方对样品进行验收,样品验收合格,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当乙方收到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时,此合同生效。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
1、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生效时间以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订金。
2、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所订产品准备齐备,通知甲方到乙方产品生产厂: 地址: ,甲方根据样品及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监督乙方将产品装运上车,运输到甲方项目所在地,3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60%,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乙方将产品安装完毕,通知甲方对产品外观、配件、磨损情况进行第三次验收,验收合格5个工作
日内,甲方将总货款的5%,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乙方产品质保期 年,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满 年后,付清余额,即总货款的5%,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产品附件
1、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2、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产品运输到甲方项目地址,运输、搬运费用¥.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方支付;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安装、调试,并提供向甲方免费马桶水箱、节能水箱水件各 套。
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贵州道真自治县武装部 ;
接货人 :王周伟;
联系电话:13981909010
4、交货时间:
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进度计划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颜色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自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服务,如果产品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则乙方负责更换与维修,如是
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则只收产品工本费。
4、关于增加供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之外增加供应产品,并提前天向乙方发出购买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向甲方供应增加供应产品,增加供应产品与本合同单价,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一致,合同约定以外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时间另行协商,若乙方拒绝供货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工厂对货物进行第二次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样品、颜色、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字盖章确认,本次确认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2、验收标准:乙方的产品须无瑕疵,无划痕,配件齐全,产品的品牌型号,颜色必须和合同清单的内容相符,配件和送样的保持一致,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改,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乙方应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安装完成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最后验收,验收标准与本条第2点相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
4、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项目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 2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 1 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时,每逾期1天,应按货款总值的 3% 每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例外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并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需及时更换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样品验收合格后,不得退货,但可根据甲方需求提前天,通知乙方更换或增加货物,如甲方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30%作为赔偿,即人民币 元整。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防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和解除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检验,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
2、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交货完毕及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且乙方履行质保期满为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①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②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更改本合同内容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④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①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购买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工程需要,促使该公司工程按时竣工,本着双方平等互利、公平买卖原则及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所需方木、多层板由乙方负责供应。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种类、规格、单价(不含税)
以上产品价格如随市场价格行情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规定或在甲方开据给乙方的材料单中予以规定。结算日寸价格以补充协议或收料单中的新价格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工地建筑期限内,只可购买乙方在此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得向其他货商购买。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应的建筑材料符合标准,其质量由甲方材料验收员收货时当面检验为准。
四、材料供应、验收
1、为保证工程进度、满足施工需求,乙方按甲方提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在指定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职材料验收员按时、按
合同规格、标准收料,当面清点,验收后并开据收料单,甲乙双方即完成交货。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七、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补偿。
八、其他事宜
1、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的签字与打印的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中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 20天,安装调试 15天,总计 35 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预付给乙方。
2. 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写 : 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章)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购买合同 篇5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整(大写 )。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即乙方先付给甲方人民币 ,余下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尾款,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期付款之日起并应在交房当日将 等费用结清。
第三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双方经协商产权过户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产权证办理出2个工作日内,甲方携带《回迁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各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将房产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应赔偿乙方双倍购房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六条 甲方自愿交付给乙方元,做为房产证办理保证金,过户给乙方后,乙方退还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签字:
购买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6
甲方(果商):
乙方(果农):
乙方愿将套袋红富士苹果,大约 公斤售与甲方,规格60果以上不封顶每市斤元,65果每市斤元,70果每市斤元,75果每市斤元,80果每市斤元。
一、质量要求:果面干净□、发黄果□、伤虫病□、日烧□、红黑点□、冰雹点□、一律不要;窝锈不出窝,轻微散锈、大拇指压住的果锈、以及轻微枝磨果带上。红度、短枝90%以上,条红70%以上。
二、在装果期间,乙方负责甲方吃、住及果箱装上大车为止,甲方一切包装进入果园后,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丢失、雨淋,乙方按当时物品价值赔偿甲方。
三、甲方交乙方定金 元。
四、为了人身安全,阴雨天甲方有权利推迟装果期限,若是在果园装果期间,遇上雨雪天,所有与装果有关的人员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
五、因气候原因苹果出现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六、甲方苹果完好装车后,付清乙方果款。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共同遵守合同规则,并且以逆向思维方式理解对方。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定金3倍罚金 元;甲方违约,定金归乙方所有。
中介人员继负责联系双方,同时也是见证人。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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