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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合同

时间:2024-10-02 22:37:3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购买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买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购买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购买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1693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为内,交货时间根据乙方要求。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位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材料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材料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它责任,同时甲方在____日内换送合格材料。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乙方预付甲方货款肆拾万元整,每批货按实际送货量付款给甲方,直到供货完毕。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放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乌鲁木齐市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昆仑”牌AH-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性质、数量、供货

  时间

  第二条 单价

  沥青单价=①沥青出厂价+②运费+③乙方服务费。其中: ①沥青出厂价5235元/吨。

  ②运费,运费=运价×里程。运价执行0.48元/吨·公里。里程

  以实际公路运输里程为准。

  ③乙方服务费:50元/吨。

  第三条 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依照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JTG F40-20xx规范执行。沥青到货时,随车附带出厂合格证与对应的完好铅封,缺一不可。由甲方在沥青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甲方卸货。否则应拒绝卸车,并及时通知乙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方卸车即视为认可乙方所供应该车沥青的质量。

  甲方检测验收的时限为货到之日起12小时内。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应当在货到之日起36小时内卸完沥青,否则,自货到之时后36小时起,甲方按照每车每24小时1000元的标准应向乙方支付押车费。不足12小时的按照每车500元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每车1000元计算。

  对于甲方提出的沥青质量异议,乙方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完成:①现场封存车辆→②取样→③送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进行检验→④检验结果确认的全过程工作。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的检验结果作为沥青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最终依据。

  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担因沥青检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差旅费、押车费等。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退货及处理其后的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即,以乙﹑丙双方书面确认的、业经实践证明能够提供客观、公正计量服务的计算机构或计量衡重点出具的衡量计量单上载明的沥青实收净重为准。

  第四条 包装、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供货保证包装为散装。

  全部采用沥青专用保温罐车(汽车)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运输组织由乙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已含在沥青单价中。

  除非有免责事由(如道路阻断﹑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无法继续行驶的故障等),乙方保证所供应沥青按照甲方指定日期到达。

  第五条 交付地、收货人

  交付地:巴里坤县奎苏镇北二十公里

  收货人:西安水建大柳沟水库项目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2、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结算,结算时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时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运费发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停工或无法按计划正常冬储沥青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

  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2、甲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拒绝、拖延、推诿)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或支付押车费等应当支付的款项的/承担应当付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检测验收/视为质量不合格

  不按照约定配合乙方处理所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其他;

  除上述本条1、2款列举的情形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的20%的违约金。

  违约一方还应承担对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由于中燃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将扣除已供沥青价款后多收取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计算已收到乙方供应的全部沥青价款减去滚动支付的总额后少支付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安全与环保责任

  乙方对所供产品可能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随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传 真: 传 真:

购买合同 篇3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 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购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从乙方处订购桃树苗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及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桃树苗木,规格:直径5厘米、高度70—80厘米,数量3.3万棵,价格:5元/棵,若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符合规定技术质量要求,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四、乙方苗木交货时必须附《苗木检疫证书》等相关证件;

  五、乙方的起苗、包装、运输全过程受甲方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规范操作;

  六、苗木供货地点由甲方确定,苗木的起苗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20xx年3月15日前提供苗木,乙方延期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所供苗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苗木苗木款的50%,剩余部分经甲方对苗木成活率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根据苗木订购合同实际数量价格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成活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甲方将扣除相应的苗木款,乙方须开具购苗发票;

  九、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时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出现其他情况的纠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间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和废止,否则应承担合同条款相应的全部经济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财务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5

  购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 品种:松树苗 规格:60cm 单价/株:13/株 数量(株):34616株 金额合计(元):450008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零捌元整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签订合同后预付十万元定金,剩余款收到货一次性付完。

  2、接货地点:榆林市榆阳区麻地湾 3、交货日期:20xx年5月30日

  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0%(1%~2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购买合同 篇7

  工程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安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格力空调系统安装特点,对甲方工程确定采用 中央空调机组,以达到办公环境舒适性要求的空调技术方案,以及空调设备的采购与现场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进行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是本合同经济与法律责任的唯一承担者,乙方是本合同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与售后服务的具体执行者。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1.工程名称: 舒适性空调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 ;

  3.工程范围:详见本项目双方确认的空调平面图。

  4.采购与安装量价:《 空调报价单》附后;

  5.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乙方负责按清单明确的空调机组、以及安装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与质量,进行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直至整个空调系统的最终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6.施工中需要甲方协调其他专业配合的工作如下:

  a.甲方的水电工需按乙方的要求将空调所需电源送到空调设备处,乙方负责设备接线;

  b.空调检修口、出风口的位臵及尺寸按施工图设计图纸执行;

  c.凡遇到需要在结构梁、结构墙开孔的必须经甲方认可,开内隔断墙孔洞的数量不得超过室内机的台数, 乙方负责具体的实施;

  d.以上配合不到位而造成的乙方工程量的增加,增加部分的费用较大时由甲方承担。

  7.施工中,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变更,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工程包干总价

  按报价单采购及设计图纸施工安装的包干总价为¥ 元,即人民币大写: ,不含税金,如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工程总承包经费分 期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作为定金。

  2.第二期;空调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期;空调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 年 月 日前付清。

  五.工期要求

  1.本项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的安装与验收。

  2.二次装修工程结束前,进行空调系统运转调试,并进行竣工验收。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b.因房屋的天花吊顶等装修变更而引起空调方案的变更;

  c.因停水、停电或限制施工时间等限制安装施工的情形;

  d.甲方未能把电源接到室内、外机组所需的电源位臵;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恶劣天气、疫情、临时性重大突发事件等)。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应在乙方安装工具及材料进入安装现场后为乙方提供指定堆放区;

  b.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电源和水源、以及安装人员的休息场所; c.甲方应对空调安装要求事先告知乙方施工人员(包括空调外机的位

  臵规定);

  d.甲方负责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完后负责保护好进场材料及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e.甲方应协调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如装潢的水电工、泥工、木工、油漆工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

  2.乙方责任

  a. 乙方负责空调设备机组的订制与采购,所采购的空调设备机组必须是符合当前国家或行业相关中央空调设备生产制造技术规范的、相关质量认证与许可标志、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齐全的空调设备;

  b.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c.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的各项规定,文明、安全生产; d.乙方负责空调设备机组及配套附件的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e.乙方施工期间应保护好材料、设备不受损坏,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应由乙方负责。

  f.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拖延。

  h.承担因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若一方单方面毁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毁约者除退还已收取或已支付的工程款外,另按工程款总金额的 % 赔偿对方。

  七.工程验收及保修

  1.本工程应符合 空调设计及安装技术标准;

  2.隐蔽工程完工后,填写《隐蔽工程完工报告书》,并报甲方确认;

  3.装修工程完工前,甲方应提前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空调系统的运转调试;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组织机组的调试并填写《调试运转报告书》; 如因甲方原因而不能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需履约!

  4.本工程保修期:

  a本工程 空调设备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

  b本工程安装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安装工程质量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开展维修工作。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品制造商(下称原厂商)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4个工作日内。2(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 ()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现款。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 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 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18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

  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 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帐号:税号: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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