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收购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收购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红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辅料及包装材料:
1、由乙方全面负责收购加工产品所需的红枣,甲方为乙方支付定金 元。
2、加工的产品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如由乙方提供包装另行协商。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须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如有丢失或流入市场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同等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甲方所需产品,乙方交付的`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因加工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经双方鉴定或经相关单位鉴定事故责任后,应负直接损失赔偿责任,因其他问题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由甲方承担。
5、乙方优先生产甲方所需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二、产品交付及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付,交付地点为乙方成品仓库,装卸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产品交货数量按甲、乙双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生产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货确认,产品离开乙方成品仓库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收购加工费用及其他
1、乙方为甲方收购加工的红枣须达到以下要求:
2、加工时所需的水、电、燃料及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无果,再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后协商解决了,如一方不认可协调结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权益为半年,合同签定地为**县,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为便于甲方制订和落实银杏叶一年内收购计划,乙方必须承诺种植 银杏树 株。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有偿提供银杏树优级幼苗,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银杏树种植技术,银杏叶加工技术的培训。甲方在银杏叶收购期间,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等级收购。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水份必须保持在7%的晒干银杏叶,晒干银杏叶叶片为青与绿。
四、甲方为保护银杏种植户的经济利益,不得压级压价,甲方的银杏叶收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每公斤 元。
五、收购时限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收购结束30日内,甲方必须全额付清乙方的银杏叶收购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因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除上述原因,因签约双方各自的原因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承担各自的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收购合同 篇3
甲方: (收购方)
乙方: (捕捞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鱿鱼收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_克。
四、价格:保护价格为_____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范本《鱿鱼收购合同》。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4、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克,低于标准的收购方有权拒收,或按双方另行议定的价格收购;
5、在鱿鱼中掺杂其它物品或渔种的,按掺杂物品的金额的10倍扣除货款金额
6、收购方未按规定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或结算后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天违约金按应结算的货款金额的2%标准支付给捕捞方。
九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号渔船
船老大签字:
收购合同 篇4
委托方: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甲方) 受托方: 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油菜籽供货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本地优质油菜籽(黄籽或黑籽)。
二、供货时间:20xx年4月6日至10月3日。
三、供货数量:2500吨。
四、供货价格:6.50元/公斤。
五、质量标准:干度达标、无杂质、无霉烂、饱满鲜亮。
六、交易地点:供方仓库,订货方自提,费用由订货方承担。
七、由甲方先预付收购款10000000.00元(壹仟万元整)给乙方做收购资金,余款在后续交货时支付。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履行合同,全额收购乙方组织收购的合格产品。
2、现款现货,确保收购资金,不打白条。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履行合同,对霉烂、变质、劣杂品种的`产品概不收购。
2、确保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吨位。
3、上下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购合同 篇5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水蜜桃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品 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水蜜桃无农药残留。
五、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以当日收购的市场价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支付的水蜜桃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水蜜桃或擅自将水蜜桃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
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水蜜桃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l、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 篇6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要求: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 - 千克之间,牛龄在 - 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 %以上,且 。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场、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 。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 标准。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 。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 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 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 头。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 养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监制
收购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转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5.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5.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受让方之义务
6.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6.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 、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8.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9.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9.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之生效
10.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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