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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合同

时间:2023-08-09 17:57:4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买卖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买卖合同精选【15篇】

土地买卖合同1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 米x宽 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竖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 平方米,进深 米,面宽 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土证号祁国用 第 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 ,祁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 万元,签约付 万元,余款 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2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树木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约______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方式

  甲方将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三条、转让价格

  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价款。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出让过程中,甲方仅承担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7、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购买款;

  2、取得综合楼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各种相关批文、权属凭证;

  3、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中任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甲方义务未全面履行,既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4、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购买款;

  2、取得综合楼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各种相关批文、权属凭证;

  3、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中任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甲方义务未全面履行,既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5

  甲房:

  乙方:

  为扩建发展企业,振兴经济,奉化市裘村亚伟冲件五金厂厂房不适应当前生产发展需要特向奉化市裘村镇贤华五金厂法人代表陈金桃商议;她愿意将奉化市裘村镇贤华五金厂土地转让及房屋买卖给奉化市裘村镇亚伟冲件五金厂法人代表王幼亚,签署合同。

  一:该土地地块座落于奉化市裘村镇马头村,四至 :东奉化市特种耐火纤维厂,南奉化市宁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西奉松公路,北奉化市金泰电器厂。

  二:被转让土地房屋总面积,经奉化市土地勘察规划院:奉化市裘村亚伟冲件五金厂宗地勘察测定界图74.15-614.24面积为0.1808公顷。其中国有出让土地面积396.70平方,(奉化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6月10日,权证号:奉国用20xx第09号2991)其余都为空余杂地(1411.3平方)房屋总面积为825平方,其中国有出让为459.85平方,权证号:奉化市字第009-440号)尚未办证房屋面积为365.15平方。(附土地转让证件一份。)

  三:土地和房屋总价为柒拾捌万捌仟元整,乙方付甲方付款方式:定金陆万捌仟元整,首付款贰拾五万整于20xx年4月22号付于甲方,余款部分等三证交付及双方移交办清后付清。

  四:以上土地转让和房屋买卖如国家征用时,国家赔偿资金为乙方所有,甲方无权享受。

  五:关于尚未办证房屋面积为365.15平方,空余杂地为1411.3平方。另有附件二份。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有份留存于中间方。

  甲方: 乙方: 中间方: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6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_______;图号:_______。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第四条: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等)过户所需的税费由卖方承担。同时把合同原件、交款发票原件等一并转移给买方。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物业权属登记手续,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_______%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7

  在讨论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⑴一方依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有人认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无效观点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向农村扩展空间,许多“城市人”向郊区农民购买他们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但随着土地的升值、拆迁等因素带来的利益驱使卖方反悔,于是,以买卖合同无效为诉讼请求向我院起诉的现象屡见不鲜。今年上半年,我院民一庭就受理了好几起这类案件。一方面是大量的供求市场与客观存在的交易行为,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必将使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打破。另一方面,如认定交易行为有效,又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当事人将纠纷提交至法院,法院不能拒绝裁判,如何处理这一类纠纷,成为司法中的两难。

  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理由为:

  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有效。理由为:

  1、虽然《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我国《宪法》第10条第4款后段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在整个这一条上,立法者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确区分,逐款加以规定。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与《宪法》的立法宗旨相背离的,而基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法》第78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2、暂且不虑及上述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学理解释,单从因为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使合同无效的角度分析,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使合同无效,其前提是合同违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定。强制规定,指命令当事人应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由此可知,由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使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

  但是,细观《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63条不仅有除外条款,而且也仅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属于典型的仅取缔违反之行为、对违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为的规定,并未否认其行为之私法上效力,应当定性为取缔性规定,根据王利明教授“无效一般只限于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的观点推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并不必然无效,只是属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取缔的范围而已,但此种结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我们的观点:应当对买卖行为认定无效,但处理时以不适用返还原则、维持交易现状为一般,以适用返还原则、恢复交易前状态为例外,应当区别对待。

  农村村民房屋不能买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这几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初立法的背景、宗旨、社会基础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户籍管理制度也将逐渐被取消。现实中,农村村民房屋向外地农民出售的现象甚多,经过一段时间后,出卖人反悔的也多,导致诉讼量的增加。究其根源,主要是土地及房产增值引发的利益驱动,部分出卖人见利行事,试图利用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认定无效,并同时判决返还,必将使诚实信用原则受到侵害,同时,在社会上形成不讲诚信的法律氛围,这对建立诚信社会、法治社会都将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返还后,也将滋生一些不利后果,交易安全受到侵犯自不待说,由于返还中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法院一般认定买卖双方均有过错,买方在购房后的装修、投资等,由于受到举证责任等因素的影响,其损失时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但判决有效显然与现行的立法相抵触,因此,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依据无效返还中“没有必要返还”的条款规定,应当视具体情况判决不予返还,购房款可被视为对出卖人的折价补偿;在双方利益悬殊过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判决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该房屋增值部分价款的1/3至1/2作为补偿。这样既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又维护了公平、交易安全、诚实信用的价值取向,是目前解决这一难题的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求,与现有的社会总体价值观念相契合。

土地买卖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土地出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土地受让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让公证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约每亩,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 (一次或者分期)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该合同生效后,甲方对该土地一切权利归属乙方。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须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意当日将该土地一切权利转给乙方,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公证人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定一致同意共十条,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买卖合同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基地土地,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区;土地面积XX亩。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x元,占x%股份;乙方出资x元,占x%股份。

  三、申请工业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共同承担。

  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

  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理该地块。

  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土地买卖合同10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如果甲方承包期满无法续约,甲方应尽量配合乙方的续约,如不能续约,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5年调整一次,上涨10%。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干扰破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国家的补偿金甲方只有土地的收益,土地上一切

  附属物包括(动,植物,不动产)所有收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乙方的利益、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律师见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将房屋买卖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房屋卖给乙方,其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

  二、其房屋使用土地面积为深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面积以右图为准。

  三、当乙方付清房款后,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土地权属清楚与四邻无任何纠纷,若由此房屋土地权属引发任何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此房屋及土地甲方不得转让第三者,如由此引起乙方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当乙方改建过户或转卖房屋及土地所有权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清房款。

  六、违约责任: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贰万元,甲方须在三日内搬走所有房内物品交钥匙给乙方。

  补充: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各存壹份,证明人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12

  甲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 ,绿化率不少于 %,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 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 %,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合同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 天内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 国用( )字第 号和 国用( )字第 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 镇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 %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 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 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 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协商不成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xx市xx,土地面积为xx平方米(折xxxx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xx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xx股权;乙方以货币出xx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xx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xx,绿化率不少于xx,建筑密度不小于xx,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xx万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xx%,计人民币xx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

  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xx%,计人民币xx万元。

  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xx%,计人民币xx万元,余下xx%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xx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x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xx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联合购买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东邻:西邻:南邻:北邻: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1。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甲方的名义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中,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系由乙方单出资借用甲方名义购买,该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为乙方,乙方对该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2。

  该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资购买,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3。

  三、鉴于甲方已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该宗土地的价格为______万元/亩,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______万元/亩的价格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内支付给甲方______万元(______万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划定后,按每亩______万元/亩的价格×乙方实际所得土地亩数,甲乙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无论甲方实际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的价格与本条约定的'单价是否存在差价,双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双方均自愿放弃主张结算、支付差价的权利。

  四、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立经营活动。

  五、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立经营活动。

  六、甲方自愿承诺:乙方有权在不破坏该宗土地整体规划的情形下,可自由开发、使用、利用其享有权利的土地使用权;甲方自愿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所属土地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开发、利用、变性的相关事宜等。

  七、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甲方全部股东自愿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15

  【基本案情】

  朱大系甲组村民,在20xx年2月因办加工厂需要土地建厂房,于是,他与相邻的乙组村民徐某协商:以每亩地8,000元的价格,购买徐某承包乙组的1.3亩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双方订立了《征地协议》一式三份,并共同请了一位证人在协议书上以见证人的身份签了字。这样,朱大未经任何行政机关批准就建了厂房,且该厂一直经营至20xx年2月。20xx年3月,房地产开发商常某找到朱大,同意以每亩人民币15万元的价格购买上列土地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朱大与常某于20xx年3月15日共同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约定:朱大将上列土地转让给常某开发建商品房销售,常某以每亩15万的价格付给朱大;双方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徐某的妻子武某在得知自家的承包地过去是8000元一亩卖给朱大,现在朱大以每亩15万的价格卖给常某时,对朱大从自家的承包地中获得了巨大利益而感到心中不平。20xx年4月,武某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起诉朱大,提出诉讼要求:1、依法确认《征地协议》无效;2、返还上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3、朱大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法院受理后,被告进行答辩。被告认为:1、在20xx年2月双方签订了《征地协议》书,双方是自愿的,是公平交易;2、在当年买卖土地的价格也很公道,且徐某已经收取了我方的钱款;3、双方的土地买卖行为,时间已经过去了10年,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规定,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了判决:确认原、被告土地买卖合同《征地协议》无效。

  同时,法院依法定职权向双方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了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对双方的私自买卖土地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在上述买卖土地的违法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由此可见,朱大与徐某、朱大与常某之间的土地买卖交易,虽然有他们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但是比照上述法律条文,显然是违法的。因此,他们之间的土地买卖行为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法院据此提出由行政机关对双方的私自买卖土地行为进行处罚。

  3、《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朱大与徐某、朱大与常某之间的征地协议无效。

  4、《民法通则》第58条中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启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也随之升温,由此引发的非法买卖或转让土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多数农民群众认为是在买卖、处置自己的土地,与别人无关。要消除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误区,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非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要听信他人承诺或怀有侥幸心理买卖或转让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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