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精选(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产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产买卖合同1
甲方/代理人(卖方): 身份证:
乙方/代理人(买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名下座落的___________小区____幢______室的房产(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车库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该房附设施有:______
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产权利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乙方已对该房产作了充分了解。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
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
第二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作为购房定金,待房屋过户手续完毕后,余款分____次付清,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煤气等费用结清。甲方若延期交房,每延期一日按房价的万分之一计滞纳金补偿乙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税费。经双方,交易税费、过户手续费用、个税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赠与、遗产等甲方事先未说明的税收费用均由甲方自己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不管房地产涨跌多少,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除按规定支付对方购房定金的双倍外,还应支付对方总房价的'20%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如因乙方需要银行贷款所引起的正常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2、因入住发生的物业公司正常的入住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3、甲方必须在房产交易手续完毕后___天内将户口全部迁出。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2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县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20__月__;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20__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20__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20__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房产买卖合同3
出卖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签名)
代表:____(签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房产买卖合同4
出售方(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关于购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x市x街道x区幢单元xx室 ,建筑面积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以总价人民币x万元整 (¥ )出售给乙方(以上价格已包含车库在内 ),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任何家庭纠纷。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保证自签订本协议起内,即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更名手续。
3、保证乙方支付首付前缴清已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4、承诺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更名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约定价格(即总价人民____万元整)向甲方购买该房屋;
2、乙方支付给甲方定____万元整,并在签订协议起内支付首付____万元整,剩余房款在办理完更名手续x内全部支付完毕;
3、保证承担房产更名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诺因乙方原因不再购买该房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四、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房产买卖合同5
甲方(卖房人):身份证号:
乙方(购房人):身份证号: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x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x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x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房产买卖合同6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
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中介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委托事项
出售方委托中介方以第一条所列条件出售该物业,买售方委托中介方以第一条所列条件购买该物业。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买卖完成时,出卖方需负责将该物业交吉/买受方同意连同该物业现有的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
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出卖方应在交易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后买受方无须负责,否则出卖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协助买售方办理该物业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中介方代出卖方所收的定金,由出卖方收妥及签署本合约后才能作实。如出卖方拒绝收取该定金及签署本合约,则该笔定金在没有任何补偿情况下原银交回买受方,买受方将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出卖方在签署本合约或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受方,则出卖方除须退还所有买受方已付定金外,并须以同等数目的金额赔偿给买受方,以弥补买受方的损失,但买受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出卖方履行此合约。
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武汉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按正式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费。
出卖方在签署本合约时须出示武汉市国土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作为该物业的产权凭证,如未能即时出示该有关文件,定金则暂时存入中介方账户,出卖方保证依据本合约的条文履行,并须于__________天内出示有关文件及收取定金,如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被视为毁约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买受方须在签署本合约时交付港币/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
买受方须在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武汉市房管局交易所收取交易双方过户文件前/银行与买受方签署按揭贷款合同时支付港币/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首期款,并须于买卖双方签署本合约后_____________天内办理上述手续。
买受方须在买卖交易手续完成,房管局收取交易税费时付清楼价余款港币/人民币_________元。如买受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则由银行将楼价余款直接拨入出卖方银行账号,银行实际贷款额与楼价余额如有差额,则由买卖双方多除少补,以现金结算,并须于缴付交易税费时结清。
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受方,而买受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检查或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过该物业,故买受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如买受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将由出卖方没收,而出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出售给任何人,但出卖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买受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买受方须得到保证对上述物业在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后,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如出卖方属《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售者,则本合约中买受方受出卖方购买该物业时与原发展商定立的买卖合约条款约束。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第五条中介方的义务
中介方须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转名过户手续。
任何情况下,若出卖方或买受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约的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毁约的一方须即时付予中介方港币/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赔偿中介方之损失。
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得中介方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的.毁约者,并仍须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各自负责付予中介方应得的佣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在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交易过户税费中,买受方税费由____方缴付,出卖方税费由____方缴付。
第七条佣金支付标准及方式
基于中介方已提供的服务,中介方有权在此合约内向出卖方收取港币/人民币_______元及向买受方收取港币/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佣金,该项佣金缴交日期不得迟于_______。
中介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中介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中介方利益的;
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其他造成中介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方,选择下列第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约定违约金为______元。
按标的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中介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效力相等。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8
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 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某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于某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
裁定及其他附件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买卖合同9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房产座落在潞华办事处西XX,南于赵全红家相邻,全部使用面积为184.3㎡,建筑结构为独院一层普通民房,具体情况见潞国土资集用(20___)字第221XXXX1220___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说明。
2、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现金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万元)。
1、乙方已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给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写出了收据,有中间人王XX见证。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g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潞____县房屋契证》交给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该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户口,房产过户机关要求买方必须是西街户口才能过户,可能在一定的.时间里房产不能及时过户到乙方,为了避免以后在房产拆迁、翻盖、转让等出现纠纷,也为了能使本房产买卖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经西街居委会做了房产买卖证明,经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该房产就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该房产如何拆迁、翻盖、转让等都与甲方无关。
六、在以后该房产办理有关手续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书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房产买卖合同样本精选
房产买卖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其位于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方式为出售。
二、该房产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转让时间: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交付给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转让价格:该房产双方议定总价款为元。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八、本转让合同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1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
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
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
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
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
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产权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____份。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机构或法院。
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资料详附表二)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hkd)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________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深楼花字第____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3
出卖人(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税费
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费用
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____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____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____个月)。甲方收到房款____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4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方有一套在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路东安紫郡小区商品房,因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目前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待甲方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就房屋买卖未过户之前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确认该房屋是在房产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时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同时将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如以后遇到拆迁还迁等获得的补偿也归属乙方所有。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1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元整)。双方约定,本房屋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各类税费及房屋过户手续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该费用不包含在本房屋价款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
1、分贰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付甲方第一批履行合同保证金(含定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乙方于合同签订60日内交付房屋第二批尾款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第二次付款时充抵房款。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四条 交房时间
1、甲、乙双方定于在第二批房款交付后5日内,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给乙方腾空房屋的,乙方对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腾空房屋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房屋总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时,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产证下来一个月内,因甲方个人原因未按时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将视为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十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并赔偿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甲方房产证下来一个月内,因乙方个人原因未按时与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将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十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乙方将赔偿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给甲方。
3、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第三人签署转让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房产证办下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时,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合同书条款: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户的房产给乙方。该房屋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卫一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房,权属为私产,房地产权证号为。未曾装修。本房产因暂无房地产权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房地产权证》证载面积中存在误差,若开发商不予追究,甲乙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若开发商就实际面积提出补退,房屋实际面积大于购房合同面积,由乙方按购房合同原价支付,房屋实际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开发商退款经甲方退于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价为人民币整(大写:整),按套计算,包括公共维修金、房屋现有设施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集资建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四、甲方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该房屋所有权为合法取得,即权力无瑕疵。甲方保证其丈夫、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xx年xx月xx日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不得拖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全款:元整(大写:元整),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甲方与此房屋再无任何关系,甲方亲属也不再享有任何与此房屋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甲方应于当日将该房屋房产实物全部钥匙及所有购房资料原件、合同文书等权力凭证及房屋相关的'资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六、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对此情况了解且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由开发商(林业局)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直接以乙方名义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提交办理内部房屋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仍需甲方到场配合办理,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到场配合办理,不得延误。若政策不容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办理,只能暂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房地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所有人署名虽为甲方,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房产证、土地证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许过户的第一时间或乙方要求过户的第一时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及其共有人,过户所需购房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许再行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将房地产权证写成第三人或私自转让第三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款的20%。
十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房屋买卖合同书”永久有效。
十四、本合同全文共叁页,为两页纸正反两面打印。
甲方:
乙方:
(摁手印)(摁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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