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优秀]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1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整(大写: 整),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此价格均不做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乙方分两次将购房款交付甲方。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交付甲方第一批房款 万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逾期未按时交付剩余房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将房子收回,不会退回乙方的第一批房款 整。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以前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热力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2、乙方在接到房屋钥匙后以及居住过程中房屋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3、房照过户办理中,如有阳台改造罚款,不需乙方支付,由甲方支付。
4。为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利益,该房的房屋产权证下发后,双方要立即办理产权过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办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自行承担;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
卖方(甲方):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_______【幢】【座】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共___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3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 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4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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