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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时间:2024-05-18 09:36:0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

  第五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

  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中间人(签):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证明人(签):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四邻(签):___________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2

  卖方(甲方):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屋楼,一楼为___个门面,___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3

  原告与妻子吴某于1988年在*村*组修建房屋150平米,吴某于1999年去世。现原告发现被告尼某某未经其允许于20xx年将该房屋作价3.5万元售予被告王某某,且,王某某是安徽人,不符合在南京地区购买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资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判王某某返还房产。

被告王某某辩称:

  尼某某出售房屋时已经与家人协商一致,且原告知情,房款已经付于尼某某。现被告王某某已经居住该房屋多年,原告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

被告尼某某辩称:

  本人将父母房屋售予王某某时未经原告同意,请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

  涉案房屋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上产权人为吴某,吴某去世后未进行继承析产,该房一直由尼某某居住。在尼某某以自己名义将房屋卖给王某某时,有证据证明原告尼某是明知的,但交易过程中没有提出质疑。吴某除尼某、尼某某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诉讼争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性质,王某某系外省户口,王某某与尼某某所签协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买卖协议应属无效。

  但,基于尼某某交付房屋多年,原告尼某未提出异议,王某某也在此居住多年,买卖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护交易安全与维护诚信原则,减少当事人损失,讼争房屋已不适宜返还。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王某某与尼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尼某要求被告王某某退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吴延波律师提醒:买卖房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谨慎处理,否则,后患无穷.首先,产权上不要有争议;其次,房屋质量要做到心中有数;还有,合同一定要所有的权利人签字;其他诸如有无空挂户,违约责任有无明确约定等也不能大意.特别是对于国家法律的特殊规定,更要慎重.比如案中当事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4

  卖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买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通讯地址: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房屋达成如下协议: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该地块土地位于 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预售房屋。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座_____层_______室。

  该房屋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 。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按套计算,该房屋总金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首先,一次性付款 人民币:________元 作为房屋转让定金 。 然后在一周内付款总房款的__________%(含定金) 。 接着,在二周内付款总房款的__________%。 最后,在交房时付款总房款的__________%。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买受人逾期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总转让款的5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交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依照约定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九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买受人应查验房屋,没有问题后交接钥匙,补齐房款。

  第十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乙方提供外墙粉刷、院子为水泥地面、内墙水泥砂浆抹拉毛、上下、水、电基础设施,但乙方入住后:_____电表、水表、天然气开口等需乙方自行申请,费用自理。

  如此房屋占地日后被国家统一征用或拆迁,若国家给予补偿款,住户自行协调处理,甲方不享受任何补偿。房屋全部交付后,甲方将土地证交该土地证所辖范围的所有住户协调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当交房时,乙方先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后将全部房款交付给甲方,此房归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如:_____地震、国家征地、政府拆除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xxx大写;即xxx小写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xx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xx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6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___楼,一楼为___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社(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皮以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万仟佰元人民币(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甲方负责协助乙方通水通电。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章):甲方家属(签章)

  甲方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乙方家属(签章)

  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处购买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证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收 据

  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款系: 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8

  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下,市场经济的快速开展,使得农村产业构造消费形式发生变化,城乡人口也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流动。因此农村房屋买卖行为也逐渐增加。由于农村城市化,农村土地升值、房屋拆迁等问题导致农村房屋在买卖中出现利益纠纷。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做出明确规定,甚至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矛盾,从而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引起诸多争议。其中争议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上,本文将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农村房屋交易的主要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其主作用是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交易的公平合理性。然而,由于我国农村房屋买卖的形式较为复杂特殊,且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使得我国农村房屋买卖长期存在纠纷问题,其中主要的纠纷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本村村民间的买卖

  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本村村民享有在该村购置宅基地的权利,因此本村村民间的房屋买卖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行为。但为了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交易过程中的利益纠纷,买卖方应签订一定的法律合同,对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内容进展明确的规定和执行。

  〔二〕本村村民与外村村民间的买卖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将宅基地在不同村镇间进展转让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本村与外村间的房屋买卖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严格制止。但我国的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破绽,例如条文中只规定了制止宅基地的买卖,并没有制止房屋的买卖。这给局部纠纷案件的断定和调解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间的买卖

  我国虽并未有法律规定制止农村居民将房屋转让给城市居民,但在许多国家公文中都明确指出了不允许城市居民向农村村民购置房舍。这一规定在经济开展的角度来看弊大于利,因此在将来可能会做出一定调整。但在当前,城市居民应当遵守国家规章制度,不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二、农村房屋交易的现状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

  一般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本村村民,另一方可能是本村村民,也可能是外村外民或城镇居民。而出卖房屋的农民中有的已有宅基地,这些宅基地符合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的情况都有。另外有些出卖房屋的农民已在集体落户,且并未分到宅基地。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现实

  农民出售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筹钱。房屋对于农民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一般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出售房屋的。当他们遇到疾病需要就医或者生意失利而又没有别的方法可以筹到钱,出售房屋或许是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当前问题的最好方法。第二,一户多宅。有的农民因继承多处房屋,或者侵占宅基地违章建房等,却未充分利用,出售房屋也就必然了。第三,农民进城务工,或者国家征地修路等原因迁进城里,于是也就将农村的房屋出售。第四,一些城市居民喜欢在农村购进房产,或用于休闲娱乐或等房屋升值,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在这个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有需求必有供应,农村房屋买卖行为也日渐增加。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交易行为,使其产生众多利益纠纷。既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的土地资源,又不能保障农民安定的生活。

  三、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一〕现行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中房屋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公民对私人财产具有处分的权利。因此,受法律保护,公民对房屋既有享受的权利,也可以对其进展处分,包括出卖的方式。另外,对于农民处分房屋行为,法律并未出台制止条文。

  〔二〕现行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农村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而不是个人的',农民之所以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因为其作为集体组织一员。宅基地使用权指农民可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使用、居住的权利。另外,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律规定外,宅基地不可抵押、其使用权不可转让或用于非农业建立。从而可以得知,宅基地不可以自由流转,按照房地一致的原则,农村房屋也不可自由买卖。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这是导致农村房屋买卖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

  四、争议观点

  就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不同地区法院作出不同审讯结果也常常发生。甚至同一地区上下级关于此类案件的规定也不尽一样。由于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的破绽和冲突,使得此类案件主要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其一:法院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是因为此行为违犯了法律法规的强迫性原则。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除法律规定外不得抵押、转让或用于非农业建立。而且,农村房屋不可以向城市居民出售。假设法院认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人们会认为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一样,是可以转让的。这样必然会使得一些农民失去宅基地使用权,而让另外一些非集体成员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另外,势必会让一些人看到这其中的利益,从而非法侵占宅基地,进展交易。进而使得国家土地遭到非法利用。目前,在许多农村,超标准的占用宅基地的现象已经很普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稀少的国家是不利的。因此,法院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其二:法院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只要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愿订立合法的合同,对双方即是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出售现有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除此之外,对于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地的,除不批准新的宅基地以外,从经营当日起,收取土地使用费用。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并未制止农村房屋买卖,隐含着出售农村房屋是合法的。因此,只要农村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要求,那么法院就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五、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是有效的。

  农村房屋是农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对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有享受、处分等权利,处分权利包括进展转让、赠予和出售。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假设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要求,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假设房屋可以买卖了,那么接下来面对的就是宅基地问题。

  笔者认为,假设在宅基地上设立租赁权,或许就可以解决当前问题了。租赁是一种债权与债务的关系,由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规定,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收取费用。但租赁期限不可超过20年,但是到期后可以续租。

  另外,对于出售方来说,假设他所有的宅基地面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那么他可以得到购置方所交的宅基地租金;假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那么他应向土地所有的集体缴纳多余宅基地的租金;假设低于国家规定标准,那么他有权利向土地所有的集体申请补偿缺乏的宅基地。这样,可以杜绝侵占宅基地行为。

  六、小结

  农村在宅基地上设立租赁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其实只是买卖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是租给对方。这样,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宅基地是农民作为集体组织一员合法且无偿获得的,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因此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合法权利。这样既可以保护国家土地资源,也可以保障公民的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___镇___村____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____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民法典》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11

  (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

  通常认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制度,即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倾向,亦即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罗马法以所有权之绝对处分力为中心,强调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乃为一时的限制所有权之支配权,限制物权消灭,则所有权自动的回复其完全支配力。因此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因继受罗马法的结果,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的地上权都是以地上物为中心,认为没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权,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与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则是以“利用”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地上权也不因地上物的灭失而消灭。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应当同其社会经济的现状相适应,地上权本质从“有”到“用”的转变也正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生。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采用地上权的概念,与地上权概念最接近的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践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在权利期限内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无并不影响权利的存续或消灭,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利用为目的,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属地上权性质,但我们没必要将两者的本质认定一致。《物权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涵盖入内正是由于两者的制度差异太大,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见,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所指为何呢?市场经济是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要满足“有商品和货币、商品和货币所有者能自由处分”这两个条件,物权法是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任务的,其与债权法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基础,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内,其也应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规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谓“国家有关规定”应解释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宅基地有关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条只言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没有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反之该条肯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出租住房。从理论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系由我国学说所创造,传统民法上与此相当的概念为地上权,而收益是传统地上权制度的应有之意,因此,在无法律相反规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之规定,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收益的权能。

  (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巨大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违规批发宅基地使用权情况的大量发生,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造成冲击,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以期杜绝上述现象,是通过侵犯农民房屋所有权的手段规避了本应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土地控制的国家责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数量,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流转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有地上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农村还实施着一贯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又已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应有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保有农民的房屋,重点在于实现农民居有定所,相应的分配制度可分为原始取得和转让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批获准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核批准购买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的是,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这种分配是无偿的,具有村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性质。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这种福利,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将有限的资源花费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

  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于物尽其用,使房屋在流转中实现其交换价值,目前相应的流转制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能否流转法律也无禁止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福利,目的是为其成员建造房屋提供权利基础。收益权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之一,体现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即是,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的价款不仅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为农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性必然会体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中。由此,农村村民在房屋买卖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货币化,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这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的自然延伸。为了使买卖中实现的房屋价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在农民出卖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随之转移,但这种转移与“房地一致”原则不同。“房地一致”原则是在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开作为各自独立的物权客体的情况下规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权从属于房屋,是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受房屋物理状态的限制,当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盖、改变结构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实质建设时,应认定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保有地上物的存续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宅基地。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 篇12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议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屋占地面积约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的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以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房屋老旧,日后翻盖,需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各种重建审批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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