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施工合同模板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就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和约:
一、施工承包范围:
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分项工程。
二、施工承包工期: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受罚人民币2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三、施工承包价格:
1、工程单价:每施工平方米包工料22元。(包括材料、施工、运输等)
2、工程量: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结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外墙在涂料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子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3、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三遍,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6、涂料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现象;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不得超过1。
7、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局部刮腻子——磨平——施涂封底涂料——施涂主层涂料——滚压——
第一遍罩面涂料——
第二遍罩面涂料——
第三遍罩面涂料。
8、施涂罩面涂料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等
第一罩面涂料干燥后,方可施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1.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3.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安全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管理。
3、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完工后乙方应将建筑垃圾运出屋村外处理,费用乙方自负。
九、其他
1、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者,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拖延每天罚款人民币2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总工期、质量、安全),发包人并将马上终止合同。
2、承包人应对本组工人的劳保等所需证件及时办理,费用有承包人自负,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有承包人自负,并不得以次为借口拖延工期。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包括不可抗力。
4、在保修期限内,承包人不在要求的期限内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并应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承包人:(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XXXXXXXXXXX
承包工程内容: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室内木作项目、轻钢龙骨
隔墙、吊顶等有关的装饰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XXXXXXXX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室内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 XX市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承包工程项目及价格:
1. 高木作柜,2.4米内(高度)150元/米(含玻璃和五金配件安装)
2. 木做矮柜,60元/米(含五金配件安装)
3. 木作踢脚线,4元/米(含五金配件安装)
4. 木门,80元/扇(含玻璃和五金配件安装)
5. 单、双门套,45元/只(含五金配件安装和双面门线条)
6. 地面、木龙骨、细木工板基层,12元/平米
7. 方柱装饰,基层,12元/平米 面板及铝塑板饰面,10元/平米(含打胶水)
8. 圆柱装饰,基层,20元/平米 面板及铝塑板饰面,10元/平米(含打胶水)
9. 窗套,12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0. 窗台板,10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1. 窗帘箱,10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2.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1级,10元/平米
13.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2级,12元/平米(工艺顶按展开面积计算)
14.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3级,14元/平米(工艺顶按展开面积计算)
15. 轻钢龙骨、双面纸面石膏板隔墙,10元/平米
16. 单面木龙角石膏板夹板基层,10元/平米
四、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按工程量结算,中期付30%
五、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七、安全要求: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的'法规、规范。
八、其它约定:
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装饰材料自搬,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质量事故照价赔偿 。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质量要求: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 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 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 元。
e 、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XXX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望 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设计文件所描述的全部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泛光照明工程设备材料、软件采购、系统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和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
1.5 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安全。
二、合同工期
2.1 工程日期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2.2 为了保证工期,承包人应提出安装计划,该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本工程项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须由发包人认可,并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变化作相应合理调整,承包人无权因此而提出任何附加费用。
2.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动乱、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致使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及不能按期竣工的,可以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并由承包人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报发包人,发包人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三、质量标准
3.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2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标,并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此类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延误工期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若两次返工都未通过审核,则发包人可选择继续让承包人服务或解除合同,并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若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已支付费用,有权向承包人追回已支付费用。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4.1 合同价款:
4.1.1合同总价 ¥: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4.1.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括工程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软件费、管理费、报建报装费、包装运输、安装损耗、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安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服务、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应的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配合费、泛光照明扩初设计费、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任何市场差价等各项费用,总包配合费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方式。本固定总价已包括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⑴ 设计变更;
⑵ 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3%以上;
⑶ 工程预算及设计方案中未明确的主材待双方认价后确定,本工程的所有主材认价由承包人报送后,必须由发包人、造价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市场询价并签字确认,才能视为有效认价。
4.2 支付
4.2.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即人民币整,¥: 元)。
4.2.2当所有材料、设备、产品进场并通过验收后10天内,发包人第二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4.2.3当承包人完成灯具安装,经发包人确认后10天内,发包人第三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款(即人民币整,¥: 元)。
4.2.4当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10天内,发包人第四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款(即人民币 整,¥: 元)。
4.2.5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如本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超过承包人安装完工后6个月的, 发包人应在完工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
4.2.6剩余结算价5%工程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4天内,在扣除由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修金一并结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2.7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每笔合同价款前,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若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为无效发票,发包人有权处以该笔款项5‰扣款处罚。
五、材料设备供应
5.1 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组织供应。
5.2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口材料和设备需附报关证明,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未经发包人签署出场通知书的,不得运出场外。
5.3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货一方承担。
5.4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5.5 对于发包人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时必须保证按要求的相应厂家、品牌和规格供货。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前组织采购,及时了解货源情况,每周通报一次进货进度。凡因承包人汇报不及时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而对工程的实际进度造成的影响由承包人承担,总承包人负连带责任。
5.6 对于由承包人自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在订货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和有关生产厂家及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在有必要时可要求对进货厂家实地考察,未经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出示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并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按照部颁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对于进口材料,承包人应提供全套清关文件、原产地证明。
5.7 代用材料: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如这部分材料和设备由于无货源原因而采购失败,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汇报,经市场调查核实后,发包人可以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仅主材发生变更的项目,由发包人对变化后的主材进行认价,经双方确认后代换变化前的主材价格;安装费用不予调整。
六、材料检验
6.1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2 检验内容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6.3 检验费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6.4 随时检查
发包人和监理人代表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6.5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货一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开工前7天内,组织承包人、设计人及监理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1.2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场地及水电驳接点(水电驳接费用及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通道范围现场确定。
7.1.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7.1.4负责洽商、变更的审核、确认工作。
7.2 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承诺并保证:承包人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7.2.2承包人必须与总承包人配合,保证总承包人工程整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服从总包单位合理的整体进度计划,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7.2.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设备保护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自费负责修复至原始状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2.4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行业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按时保质施工。
7.2.5所有进场的灯具材料及灯具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验确认后才可用于工程中。
7.2.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觉服从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7.2.7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安全,承包人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手续。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低压电线路改造施工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
成以下协议,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总工程量:
1、工程量按电杆数计算,挖电杆坑回填和竖电杆清理线路障碍物在内。
2、调运电杆上下车工作量及拆旧线并如数集中到一起。
3、放线、拉线及相关工作量。
二、施工技术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按供电所施工技术员技术要求施工。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总工程。
三、安全责任:
村级民工在施工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工程使用民工安全须知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人员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价:
1、具体工价按电杆计算,设计到红春变压器的每根350元,青坪变压器的每根390元。
2、以上工价包括二次搬运费。
3、乙方中途停工者,甲方有权扣减工资。
五、工资结算办法: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中途不预支工资。
六、未尽事宜: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代表协调解决。
2、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7
施工总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五征西北汽贸城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征西北汽贸城
2、工程地点:金色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乙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脚手架管件,施工内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真石漆喷涂、龙骨安装,石材干挂、包括施工所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等,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端口、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五征汽贸城项目1#、2#、3#、4#、5#一层、二层外墙石材干挂三层以上为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20xx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干挂石材单价为 元╱㎡,真石漆喷涂 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真石漆喷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 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场地,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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