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接驳点,影响进场施工;乙方自行处理地下障碍物或管线,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虑车辆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按单体工程计:一类桩比率在85-90%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一类桩比率在80-85%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一类桩比率低于80%,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0%;每出现一根三类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且由此产
生的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xx-2000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环保、环卫、公安、市政排水、泥浆排放、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上述部门的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部,同时按政府
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1、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应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填报的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结算变更费用;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2、工程基础验收合格、桩基检测合格后及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八条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施工合同 篇2
建设单位(甲方):
布展施工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的相关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展厅布展设计及施工
4、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设计施工一体化
6、工程内容:
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展厅多媒体设施、展板、图片的制作、安装和完善,以及配套工程的安装,局部吊顶、地面面层的铺饰,模型制作及配套灯光、流媒体及互动软件制作、多媒体放映片及设备,LOGO设计表现制作等。
布展项目内容是由乙方所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清单所示的内容,为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报甲方审核。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三、质量标准
布展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XXXXX元整。
(小写人民币)¥:XXXXX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应预付项目总款的30%。
2、方案优化通过发包人审核、施工人员进场正式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25%。
3、内装饰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电子设备进场,待甲方在上海对模型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场安装前,经甲方核对签认,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30%。
4、布展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甲方核对签认后7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10%,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8%。
5、工程余款为项目总款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布展施工含多媒体(虚拟、数字影院)、模型、展板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投影、液晶电视等设备的保修期以该产品保修期限为准(投影仪灯泡等易耗品除外)、保修期满后两周内支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原则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因本工程内容为布展设计和施工,如发生不能适用于该通用条款的事宜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8、施工图纸。
9、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原标书,中标方案投标文件中提及的内容要求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甲方工作
1、开工前4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现场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布展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甲方有权利在正式开工前就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和确认,并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符合制作要求的展览所需图片及相关资料,经乙方整理设计完善,文字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如因甲方方案确认工作的延误,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进场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水、临电接口。
4、在施工中如有因甲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自甲方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应给予认可或有关意见,二日内没有认可或书面意见,则视为该手续已被认可。
八、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布展所需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因乙方整理和设计的原因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
4、在施工中如有因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由乙方承担费用。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等负责,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门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承担由此引起事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按标准化现场要求办理,做好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材料设备供应: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按照布展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所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购,须报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采购和安装。
9、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五套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开工申请报告、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供应总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送交甲方。
10、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认可、现场签证须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十、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约定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布展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竣工报告单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与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签发接受证书,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布展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乙方负责监管馆内各种钥匙及设备控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馆中任何设备,甲方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为甲方对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根据高院法释[20xx]1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解释,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通过。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非乙方因素造成的布展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本合同价款采用(1)(2)(3)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
b、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
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
d、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
e、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占道等;
f、投标时漏算、少计的工程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阶段经甲方签证同意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原清单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20xx年版《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XX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20xx年版《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XX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XX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XX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费率执行费用定额规定范围的下限,或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签证价格结算。
(3)施工过程中如无变更或增减项目,此合同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如有大的改动或增减,甲乙双方需另外签定增补协议,结算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增减,即结算价=合同价±增减项。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⑵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⑵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05%,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⑶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2)依法向X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4、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某些专业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质量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做分包处理,承包人应做好分包人的管理工作。
十二、技术培训及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不收取任何形式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对发包人的管理、技术人员提供设备使用的相关培训、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检查、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指导、承包人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具有3年以上的安装和维修经验。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汽、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一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由于工程质量和其他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对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及其其他责任。
5、模型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保证不影响模型的正常展出、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承包人派专人现场值班全程操控。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XX,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订之日后生效,一式四份各持两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双方有关展馆布展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签字)乙方:(公章签字)
法人(代理人):法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甲方在南庄村处建房屋两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楼顶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按楼面平方米计算,屋檐滴水处每平方米按每楼面平方米1/2费计算,即楼面平方米是 元/平方米,屋檐滴水处是(贰佰元)/平方米。
先预付 元整(大写: )。工程如在农历 年 月 日完成外墙砖、屋内格墙及屋顶楼平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内墙及地平及外墙砖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楼板,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 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乙方所需材料,应在年前筹备齐,以便年初好施工。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证人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农历日期:
乙方签字(章):
农历日期:
在证人签字(章)
农历日期:
农历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条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
二、 工程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
三、 承包方式:劳务承包,按综合单价以图纸尺寸计算承包费用。
四、 承包范围及内容:A型结构混凝土底板、C、D型结构挡土墙钢筋混凝土片石、混凝土垫层
五、 承包单价及计量方式:
1、 L挡土墙及A型结构底板采取综合单价方式,施工费单价135元/,单价中包含机械进出场费用、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小型耗材、钢筋制作及安装、自拌混凝土及浇筑等与施工相关的费用,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
2、 片石及混凝土垫层采取单价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基础面清理、排水、片石垫层铺设、C15砼垫层施工;按照图纸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片石垫层(厚15cm)单价为4元/,混凝土垫层(厚10cm)单价以4元/。计量方式采用按月计量,与甲方同建设单位计量同步。 甲方: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六、 工程工期:100日历天
七、 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负责提供营业执照、外出经商管理证明等必需的资质文件以及中标人员资格文件。提供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 协助乙方完成施工报审报批及备案手续。
3、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必要时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4、 负责在温州设立工程账户便于乙方结算。
5、 监督管理乙方开展各项施工生产活动。
乙方职责:
1、 负责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行施工生产,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等相关事宜。
2、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完善施工过程控制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3、 按流程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及结算事宜。
4、 协调当地关系,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5、 在甲方领导下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八、 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月工程进度款后2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建设单位下拨进度款的96%,其余4%作为管理费用甲方收取。甲方总管理费用的最高限额为中标金额的4%,若工程造价达不到中标金额,则按照实际完成造价的4% 计取。甲方收取的费用中,2%为甲方驻温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另外2%为材料发票税金及外经证使用等费用,甲方收取此项费用后,材料发票由甲方开具,乙方不再提供材料发票等完税证明材料。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12491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电力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方式:电路____米
4、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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