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时间:2024-11-17 05:33:4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施工合同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施工合同八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二队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

  2、 建设单位:哈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3、 工程地点: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

  4、 工程内容:桥梁(下述桩号的桥梁设计施工图纸所包括

  的所有工程细目,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项目)

  5、 施工桩号:K878+618,K880+785,K878+395,K879+511,K879+909,K880+284

  6、 开、竣工日期及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具体为:20xx年度完成桩基础,预应力空心板形成生产能力,20xx年7月25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含地质变化),工期顺延。

  7、 乙方开工时必须进够不少于台钻机,其它配套设备、

  人员、均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及质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8、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9、 工期损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损失,每拖延

  一天罚款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结算方法。

  1、 本工程一律不设预付款。

  2、 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采用甲乙双方协商的单

  价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价结算。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试验、临时设施费、预制场,工棚等的临时征地费,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的架拆及工程用电、用水费用,人员设备调遣费用、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工程照管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由乙方自负盈亏。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计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综合单价见附表。合同签订后,甲

  乙双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来改变此单价。

  5、 工程变更部分的单价,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单单

  价,如超出合同清单之外的,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单价。

  6、 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清单数量为暂定工程数

  量,业主对工程数量的增减不减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即不能作为乙方降低验收标准和调整单价的依据,也不能作为乙方拒绝施工的理由。

  7、 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机械车辆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

  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 业主对甲方的有关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

  求同样适用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请计量款一次,计量款的支付时

  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但因建设单位延期支付计量款,甲方作相应延期。

  2、 业主计量款只能付至甲方专用帐户上,乙方可在甲方帐

  户内开设内部分户。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要求乙方提供帐号,支付时采用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必须派专人办理计量款的支付手续,并提供其身份

  证复印件给甲方财务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4、乙方申请的计量项目及工程数量,必须符合业主要求的

  手续,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计量。乙方完成的.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按技术规范中符合计量规则要求的工程数量据实计量。

  5、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进行支付,并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须得到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的认可。否则,因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该月的计量款。

  6、 甲方拨付进度款时,予留20%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合

  同履约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经项目部、监理及业主验收并发放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业主规定为准。

  7、 保修期间发生的缺陷修复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委托

  甲方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满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担的工程缺陷修复费用后,将余额返还给乙方。

  8、 工程量具体计量程序及支付办法详见项目部编制的《施

  工队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并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

  范,质量验评标准,安全规范和标准以及当地有关质

  量、安全的规定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作业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资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罚,对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后仍无改进者,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实行监督、审查,制止不合理的财务开支,以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

  乙方职责:

  1、 乙方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合

  法经营。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财务监督。

  2、 乙方进场7天内,应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表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就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和约:

  一、施工承包范围:

  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分项工程。

  二、施工承包工期:

  1、自20xx年09月26日至20xx年10月15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受罚人民币20xx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三、施工承包价格:

  1、工程单价:每施工平方米包工料22元。(包括材料、施工、运输等)

  2、工程量: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结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外墙在涂料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子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3、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三遍,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6、涂料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现象;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不得超过1mm。

  7、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局部刮腻子——磨平——施涂封底涂料——施涂主层涂料——滚压——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第三遍罩面涂料。

  8、施涂罩面涂料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等第一罩面涂料干燥后,方可施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1.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3.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安全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管理。

  3、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完工后乙方应将建筑垃圾运出屋村外处理,费用乙方自负。

  九、其他

  1、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拖延每天罚款人民币20xx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总工期、质量、安全),发包人并将马上终止合同。

  2、承包人应对本组工人的劳保等所需证件及时办理,费用有承包人自负,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有承包人自负,并不得以次为借口拖延工期。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包括不可抗力。

  4、在保修期限内,承包人不在要求的期限内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并应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

  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 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施工合同 篇6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eps/grc线条装饰工程

  2、安装种类:eps线条编号______,颜色编号_______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喷漆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eps线条共计___米,每米单价____元,罗马柱共计____米,每米单价_____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总价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工程总价30%,工程竣工后结清工程款。

  6、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l、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甲方的责任

  L、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处墙体平直,做好安装处所需前期工程。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脚手架,保证水电畅通,脚手架稳固、达到乙方安装所需高度,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如未达到约定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五、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

  签证意见:

  签证员:

  签证机关(章)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现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意见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该工程所有给、排水、供暖图中表述的内容和完成后与原有建筑的连接(碰头)等。负责工程的质量自检,通水试验记录,安全操作教育、成品保护;工程资料的整理会签。

  2、服从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有事要用文字方式与甲方管理部门联系,做好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主要节点工期: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均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 GB50242-20xx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材料管理,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由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其费 用 。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循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设计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本工程需要配备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持证)、安全员(持证)要求,全部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对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到本人手中,并承担因此项工作部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录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乙方应保证在施工高峰期需到位的人员最低数量人,农忙 季节的人员最低数量人。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施工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进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要严格执行监视主管部门以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要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等)。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 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 承包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作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遇见工日费用,包括小型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堆放、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防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交甲方生产处审核后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 每月支付上月工程量结算的%。所承包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款的 %,余款%待所承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为扣除工程维修保修金数额后的数额)。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得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 期限: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需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由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指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个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要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施工施工合同11-03

施工施工合同15篇08-31

施工施工合同(15篇)09-03

更换施工人的施工合同04-11

施工队安装施工合同11-03

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01-02

施工的合同08-28

[经典]施工的合同10-30

施工的合同06-15

施工的合同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