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的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的合同1
发包方:承包人: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双方严格遵守承诺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新建的舒家二层住宅楼(见示意图)。施工地点在舒
家民居原址上。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包工不包料,原材料由承包人提供预算,发包人组织购进,承包人负责承担旧房折除、场地清理,全部建筑工程施工安装项目,经双方协商,二层楼上不做楼梯间,不盖预制板,只做瓦屋面。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备齐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模板、脚手架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人劳安全防护设备等。
三、施工日期,定于7月日开工至9月日竣工,施工期为90天。
四、施工安全和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建筑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要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施工中出现人伤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返工赔料损失。
五、工程承包总额为元,包括所有工程项目承包款和承包建房工程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各项税费由承包人自行缴纳),工程款按施工进度分期支付。
①折旧房及新建房基础完工后付元;
②一层盖板交缝后付元;
③瓦屋面全部完工后付元;
④室内外粉刷及外墙面、柱贴砖,厨房、卫生间部分墙面、水池、灶台、台板贴瓷砖;室外内水泥粉刷及台阶、室内水泥地坪抹光,下水道等全部工程项目完工,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工程款。
六、施工前,承包人应按发包方提供的平面示意图及现场地基和周边房屋的情况确定基础及施工方案,并认真负责的编制材料分批进场的计划及日期,以便发包方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如发现示意图纸有误应在施工前及时与发包方协商,妥善解决。
七、发包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九、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七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洪湖市白庙镇。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方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电话:电话:
20xx年七月 日
施工的合同2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英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施工的合同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xx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 ¥:_______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根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和农村生产生活需要,拟在
村新打配套机井1眼。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工期和建设质量,经甲方、乙方及监证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位置:
三、建设内容:
1、采用 钻机新打 米机井1眼,并负责井孔的电测工作;
2、安装φ 井壁管 米,滤水管 米 及滤料回填;
3、配套安装 型潜水电泵一台;
4、3×4米井房一座;
5、设低压线路 米。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
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总价 。
五、各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组织乡镇村组确定井位及工程建设方案;
2、负责工程监督检查及有关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4、负责国家投资的拨付及自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机械的调运,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及所有施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内容全面完成,保质保量,达到验收标准;
2、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施工,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3、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工作;
4、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分析有关情况,确保工程经济、安全、合理、高效;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单井技术资料两份。
(三)监证方职责:
1、负责落实井位,并提供有关的电测资料和参考资料;
2、负责做好“三通一平”、泥浆排放及其它施工环境协调工作;
3、负责为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条件,在井管安装、填料时提供10个的劳力的配合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落实自筹资金 万元。
六、工程质量:
1、质量检查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2、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3、验收依据:钻井工程以国家凿井工程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以井管顺利下入井孔、水泵及设备安全运转,出水量达到预定目标为合格;因自然条件因素而引起水质、水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井房以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工程结算与资金拨付
(一)工程结算:依据预算方案,结合实际完成情况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1、实际钻井深度与计划深度差值,增减费用按每米 元计算;
2、实际用井管长度与计划差值,按预算单价计算;
3、合同总价中施工用水由村组提供,用电按每度 元计算,超过部分另行计算;
4、工程结算后,村组交纳的自筹资金有剩余的退还村组,不足部分由村组迅速筹集交到甲方。
(二)资金拨付:
1、自筹资金由受益村组筹集,交甲方管理,视工程进度向乙方分期拨付;
2、国家投资:按县财政局报帐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八、建设工期与时限
总工期为 天。从受益村组足额交纳自筹资金后,三日内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算。未按期完成,每延期一日,扣减工程合同总价的2‰。因气候、地质等特殊因素及除乙方自身因素之外引起的窝工,按期顺延。
九、其它未尽事宜可根据施工情况再行商定。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监证方各执一份,从自筹资金到位后生效。
附件:承包总价清单
甲方: 代表:
乙方 ::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政府代表:
村委会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5
甲方:xxxx环保工程有限公司xx煤矿项目部
乙方:
甲方承揽的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按照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甲方决定将管道安装及非标设备加工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三、工程范围: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装、无阀滤池及斜板沉淀池非标加工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1、非标设备加工:XX元/吨(含辅材)、除锈刷漆:6元/m2(含防锈漆及辅材);面漆:7元/ m2(两遍、不含油漆);环氧单刷:10元/m2(含辅材及除锈、不含主材);设备内防腐:34元/m2(做法三油两布、含辅材及除锈)设备二次倒运费(吊装及拖车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
2、管道安装:dn150钢塑复合管28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dn100焊接钢管26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
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辅材)
4、管道保温:6元/米
5、如有变更增加工程量按双方协商价为结算依据。
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雨季及主材供应不及时除外)工期延误罚款500元/天。
七、安 全: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
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锈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范围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
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进度审核付款,付至合同总额的80%时暂停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5%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剩余款项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十、材料供应:甲方提供主材及机械。
十一、甲方职责:
1、准确及时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指派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并督促乙方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向甲方移交
3、负责协调各工队之间的关系,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工程技术和质量方面的问题
4、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5、定期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结算支付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十二、乙方职责:
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及任务
2、负责按图纸及设计要求施工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并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自负盈亏。
4、按照国家规范、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施工,若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除承担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外,并根据情节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5、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
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保养期内工程的维护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及时给甲方上报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
8、乙方应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技术上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不满意,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另行组织力量以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要求施工,有两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
施工的合同6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2、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施工的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____%,乙方支付____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8
甲方: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景县盐百项目部 乙方:景县涂料厂
为了分清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一. 施工项目:景县盐百益民住宅小区2#、4#楼及A、B段沿街商业楼外墙涂料工程
二. 施工地点:景县景安大街东城墙路汽销公司南侧(马家火锅隔壁)
三. 协议内容:
1、本分项工程为建设单位单独另行发包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及进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向建设单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均由乙方与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
2、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安全责任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楼层内和不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区域走动,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触碰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部位和私自乱拆现场设备、设施及其他突发情况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与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乙方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必要安全防护和设置,如乙方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及未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设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整改经甲方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4、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接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所需水电费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缴纳。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门窗玻璃及门窗框被腻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运
送到建设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至强行清理出场。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和发生疾病均由乙方及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与甲方一概无关。
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主体结构构件、装饰装修构件、面层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后,即告终止。后续质保责任由乙方与建设单位自行接洽,与甲方一概无关。
注: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的合同9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XX市XX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需加盖的住房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 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 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4600.00.
5.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工作:
(1)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 乙方工作:
(1)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 早上七时前及晚上七时后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3)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施工安全,若因乙方不慎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施工的合同10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 装修标准:
住宅楼室内装修:
2、 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 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 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 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 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 未尽事宜栏:
甲方: 乙方:承包施工负责人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11
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万盛区锦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四川广安星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20xx年4月10日
竣工时间: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价款: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 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 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 30 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10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 10 %即 85.067万 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42.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合同履行地):
三、承包范围:
四、合同价款: 五、结算方式:以实际回填方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乙方按月上报进度,以监理和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以及合同包干单价计算进度款,按85%付款比例通过转账方式于7日内支付,乙方出具工程发票。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工程地质资料,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将水准点与坐标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的保护。
2、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有义务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必须确保场内
(3)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
八、安全责任:
1、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施工有关规定及条款。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现场提出的书面及口头要求均有效,因乙方未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及口头要求整改,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款付清后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施工的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顾问、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气化站及管道供气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气化站:_________个街厨房管道、调压器、流量等材料表内容。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条材料供应
一、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二、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三、当竣工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将其余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余下_________%款项在工程使用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二、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免费服务;二年后为有偿服务。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图纸、工程材料表、预(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其保证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证水源、电源通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的总表,并承担施工引起的水、电费用;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四、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须按期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二、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一倍的罚款。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优先权
为便于本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成为优先考虑的供气商。
第十六条其它
一、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元
(5)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双方协定及施工方案图,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7)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a不可抗拒的灾害,被迫停工。
b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
(8)工程所需的图纸有甲方负责提供。
(9)工程所需的设备、附属品有乙方负责提供。
二、工程款结算
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1以审查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双方协商的现行规定办理。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甲方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工报告并由甲方验收施工情况。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3、竣工工程验收,乙方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工程完工报告
(2)设备清单。
(3)工程分布图纸。
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网络设备质量负责保修____年。保修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条款提供保修
网络设备在三个月之内出现故障,乙方提供新品替换,如因更新换代同一型号的产品时用相同的功能的产品换新。出货一年之内,公司将免费保修,或用相同功能的产品换修。保换范围仅限产品主机,包装及外置电源、电源线、各种连接线、软件产品、技术资料等附件不在保换范围内,但附件若在购机后初次使用时有问题,可无偿保换。产品因意外因素或人为行为而损坏的,不属于产品保修范围之内。
五、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有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解决未尽工程。
(2)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
(3)履行合同如有任何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定时间:年月日签定时间:年月日
施工的合同1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完成 项目的开发建设,甲方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受托承担本项目 标段的房屋拆除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范围、拆除量、拆除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对 号标段内的 房屋及附属物依法进行拆
除。在被拆迁人腾空房屋后,乙方应及时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
2、受托拆除四至范围(参见附件 ):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拆除量
拆迁范围内住宅居民约 户,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
米,乙方受托拆除居民住宅房屋及附属物约 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约 平方米)。确切拆除面积待拆除工程完毕后按有关规定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4、完成拆除工作期限: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完成其受
托拆迁范围内的所有被拆迁房屋的拆除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定予以保留的建筑除外)。
二、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文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协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
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2、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电接驳口,为乙方提供现场办公等条件。
3、向乙方下达拆除施工进度,甲方在乙方完成拆除清运工作后负责进行场地的验收工作。
4、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5、其他约定: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国家及 的有关规定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2、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拆除施工方案、拆迁许可证、环保责任书、登记备案手续、防治扬尘污染责任书、渣土消纳手续等各种备案、施工手续,缴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
3、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订的各种环保规定。
4、严格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对拆除工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本拆除工程与地域管辖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在开工前办理各项手续完毕,并报当地城管部监管。
5、 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拆迁工地防止扬尘污染工作。房屋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6、开工前负责做好防护系统地搭建,封闭拆除现场,搭设有效围挡。
7、自行解决拆除中所需的全部设备、工具、材料及劳保用品。负责将所需水电从甲方提供的接驳口处连接到用水电处,负责支付水电费。
8、对已经拆除完毕的房屋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有关水、电、煤气等管线的管理,以及防火、防汛工作管理。
9、乙方必须在被拆迁人将房屋腾空后24小时内将房屋的门窗、屋顶等拆除。(甲方同意予以保留的房屋除外)
10、因乙方拆除施工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应当对现场文物妥善保护,不得随意拆除,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2、按时完成房屋拆除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1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派驻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的技术指导。
14、按规范科学合理的实施拆迁步骤,按要求填报各种技术资料,建立并整理拆除工程档案,并于完工后交予甲方。
15、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所发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乙方保证不将受托的拆除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如有转包发生,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暂定房屋拆除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
17、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
18、其他约定:
四、工程验收标准
乙方应对拆除范围内所有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渣土清运消纳、平整土地达到自然平整工作,同时负责对拆除房屋毗邻的房屋、院落修整、加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五、安全责任
1、乙方须设置安全责任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应负责一切拆除的安全,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认真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提交上述名单给甲方。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出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进行处理,脱离险区,由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拆除物的处理
被拆除的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物品、建筑物外附着物的处理方式为: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擅自处理物品或附着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房屋拆除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七、费用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渣土清理、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承包风险、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通过甲方验收的方式由乙方承包。
2、结算办法
(1)工程量须由甲方的现场监理 、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 、拆迁管理中心审核人员 三方签证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甲方最终审定金额的3%,超过部分甲方不给予结算,同时甲方有权在结算金额中等额扣除超过部分的金额作为罚金。
(3)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按综合包干单价结算,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及相关税费和余泥排放费等,并已包括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及建筑物外附着物的拆除清理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为:
①简易结构建筑物:民用建筑¥ 元/㎡;工业建筑¥ 元/㎡。 ②砖混结构建筑物:民用建筑¥ 元/㎡;工业建筑¥ 元/㎡。 ③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民用建筑¥ 元/㎡;工业建筑 ¥ 元/㎡。
④钢结构建筑物:民用建筑¥ 元/㎡;工业建筑¥ 元/㎡。
(4)不能采用建筑面积单方单价计算的其它构筑物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定额套用 ,取费标准按 号文 类工程计算,取费费率有上下限标准的按下限计算,人工工日单价为¥ 元,定额计价部分总价下浮 %计算。无综合单价或无法套用定额的,施工前由乙方报甲方拆迁管理中心审核后确定。
(5)其他约定: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
施工的合同1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云南红河送变电工程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220kv大南i、ii回送电线路工程
二、工程地址:个旧市官家山
三、工程范围:1、n1—n10组立铁塔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XX年6月30日至XX年7月30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责任
5.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5.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在合格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5.2 开工前对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5.3 在具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审查,对“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开工作业。
5.4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带电部位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遮栏(不包括乙方自行设置的违栏和标识)。(1)(2)
5.5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组织、技术、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6.1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 “四大措施”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6.2 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脱离工作现场,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亲自进行现场监护并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
6.3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6.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架构等均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确保不超过有效检验周期。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6.5乙方工程负责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6.6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成年人员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
6.8乙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合格证上岗。
6.9乙方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保证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正确使用。
6.10 乙方工程负责人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6.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13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本协议,或造成安全事故时按以下条款进行扣除。
1. 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电网一类障碍、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时,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
2. 承包方责任造成电网二类障碍、设备二类障碍时扣除2.5%施工安全保证金。
3.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责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内容,甲方安监人员、巡查人员发现时,每项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0.5%。
4.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时,支付全部安全保证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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