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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19 07:08:15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施工合同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施工合同汇编5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四、 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六、 甲乙方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定位、高程控制等相关技术。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影响工程进度,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工期不相应顺延,并赔偿因工期延误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定,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及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原因导致道路、桥函、电缆(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乙方承担责任。

  七、 工程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

  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八、 工程款支付与竣工结算

  1、工程款支付:当完成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60%时,支付已完工程价款90%,剩余工程款于竣工后付清。

  2、竣工结算:工程量以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现场共同验收、测量的数据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总价按现行的****市政定额及施工时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取费后结果执行。

  九、 协议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合同生效。

  2、项目竣工后,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协议即行终止。

  十、 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十一、 本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发包人、承包人各持壹份。

  发包方:承包方:

  发 包 人(签章):承 包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委托方(甲):云南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X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师宗百货公司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双方协议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工程范围:砌筑范围、位置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二、质量及砌筑形态要求采用24墙砌筑,墙高2.2米,每6米一个承接墩,墩高2.4米,墩顶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图。

  量要求:

  1、围墙必须垂直、牢固,结构合理,形态美观,砌筑砂浆须饱满,严格按建筑砖砌墙的质量标准执行。

  2、外墙以砂浆抹平,必须平整且砂浆厚度要达到1㎝以上。

  三、计量及计价标准

  1、2.2米高24墙每米含材料费、人工费、工时费,综合单价100元/㎡。

  2、增加墙墩按360mm厚,高度2.4米计,每米综合单价440元/m;

  3、墩部的.不规则形态按用砖数折算为24墙(2.2米高)的延平米计价。

  四、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1万元施工准备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除质保金外一次付清,质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每100米用时不超过3天。超时每天罚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须对行人安全负责。

  七、遇有人阻挠砌筑时应停止施工,不与之争执,报甲方工作人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乙方需开具工程发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方:云南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负责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信丰水东

  1.3 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 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四、工期

  4.1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5 个有效日历天。

  4.2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五、质量

  5.1 工程质量

  5.1.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6)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xx]221号)

  5.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 套竣工图。

  5.5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6.1 合同价款及调整

  6.1.1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壹仟贰佰万元(小写:12000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数据计算,执行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计取综合管理费率22%计算,材差不计取管理费只计取营业3.413%;市政道路管网按施工图计算套用标准取费。

  其它说明: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盖章等。所有现场签证、零星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计)、设计变更及甲方工程部下发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条第1款执行。

  6.1.3 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6.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总价款的70%以桃江龙城小区5#楼房屋价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质量保证金在内)于本工程量过半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按适当比例付进度款。抵扣单价按本公司售楼明示的销售价,具体抵扣房号详见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统一在销售部销售,销售款由发包方待工程进度返还给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建安税票。

  6.3 竣工结算

  6.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 双方确定工程竣工扫尾工作正式完成 确定后二个月内结清支付。

  6.3.3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7.1 违约

  7.1.1 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1.2 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2 索赔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7.3 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 有关法定部门 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8.3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的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项目的建设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作内容、工期、项目单价、质量标准

  1、工程名称及工程内容:

  2、工程位置:

  3、施工工期: 日

  4、工程细目及单价:

  名称:改路挖运土方 单位: m3 (天然密实体积) 单价: 6.74元/m3(含税) 内容: 清表、开辟工作面、挖土、装车、运输、卸至指定工作面、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便道养护等 名称:改路利用土方 单位: m3 (压实体积) 单价: 4.3元/m3(含税) 内容: 清表、开辟工作面、摊铺整平、洒水碾压、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养护等 名称:改路回填砂砾(参照图纸)单位: m3 (压实体积)单价:45.35元/m3(含税)内容: 清表、修便道、开辟工作面、摊铺整平、洒水碾压、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便道养护等

  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验收合格为准,甲方与乙方每月核算工程量,如有遗漏,无特殊情况不予补充。

  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任务验收单和结算单是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得另行结算工程价款。乙方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劳务零星用工,已计入相应单价不再另外计量。

  5、质量标准:

  (1) 本合同的工程内容均要求达到优良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率100%。 检验方法: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规范及业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本标段监理工程师认可等办法。

  (2) 施工工艺及方法:施工工艺和方法采用部颁规范和规程以及本标段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他工艺和方法。

  二、 材料机具的使用和机械调配

  1、 施工中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配置,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 施工中所需的油料、水、电等消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 结算及付款

  1、 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予以结算。

  2、 根据乙方每月所完工程量,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业主拨款情况支付乙方工程费。

  3、 接到甲方计量通知后,乙方每期按甲方的工程验收办法填写申请验收单。经甲方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交由合同部给予计量,合同部根据实际计量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扣除各项费用后出具工程任务结算单。甲方计量款到户后,乙方根据结算金额上报用款计划交由财务部审核,核查无误后3日内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拨付。

  4、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税费(砂砾及油料)以及机械使用产生的税费,并提供相应的足额税票;否则,项目部将按实际发生额的对应税率予以扣除。

  5、 对于工程变更部分,经业主审核确认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结算。

  6、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当地欠款清还,每次拨款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费用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付。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

  2. 有权对乙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和评定。

  3.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和项目进行处罚。技术质检部实行一票否决权,对乙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有权勒令其返工,如返工不彻底停止当月计量支付,直到能达到质量要求,其间一切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 如因甲方或自然灾害原因,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造成没有按规定的工期完工,甲方有权按一定比例予以罚款,并就具体情况扣除乙方机械费重新安排其他机械进行施工,剩余部分工程量按其合同单价的110%予以扣除。

  5 .对于乙方不听指挥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清除出工地。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服从甲方的领导,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施工,所施工项目必须达优良工程。

  2. 由于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其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或重大地质变更乙方应在甲方确定施工方案和核实工程量后,无条件服从施工,施工单价仍为原单价或以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为准。

  4. 保证施工期间,参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 保证不雇用童工,不使用有犯罪嫌疑、传染病及其他危害公众利益的操作人员。

  6. 甲乙双方在工程任务验收单和结算单上签字生效后,乙方保证不借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增加费用。

  7. 乙方必须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 乙方同当地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房租费、食宿费、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经济纠纷,甲方有权从给乙方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其所欠当地费用,代扣费为所欠费用的110%,10%作为代扣办公费。

  9. 施工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停工、罢 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对乙方降低10%单价进行经济处罚。

  10. 乙方撤离工地前,必须清理完与当地的所有经济纠纷,以当地村委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 甲乙双方都必须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危险作业区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并设危险标志,乙方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

  2. 乙方必须对所管理的材料、设备、车辆等做到有专人负责,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使用的操作人员应主动到施工路段当地的派出所备案,所有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者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切纠纷,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当的安全管理、指导、检查,如若违反安全规程,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

  5. 乙方机械的操作员必须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及相关操作证,在施工过程中,由此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做到废弃杂物分类堆放,不随意污染水及空气,降低噪音,同时力行节约,严禁浪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再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注册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九、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工程数量验收单及结算单上签字生效认可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XX。

  2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29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 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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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施工人的施工合同04-11

施工队安装施工合同11-03

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01-02

施工的合同08-28

[经典]施工的合同10-30

施工的合同06-15

施工的合同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