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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4-09-18 12:13:2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施工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地暖分项施工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安塞县朝阳小区(A)区限价房

  2、工程地址:安塞县潡滩

  3、承包范围: 楼共栋楼。单项工程的地暖管道工程及垫层部分。

  4、承包方式:(1)地暖管道: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

  (2)垫层部分:包工、包机械、包安全。

  5、承包内容:

  (1)地暖管道工程包括管道井至分水器及地暖管;

  (2)垫层为户内所有垫层。

  (3)施工方案: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

  (3)地辐热采暖构造:住宅首层必须铺2 cm 厚聚苯板,其余铺反射膜。

  (4)施工材料要求及材料供应,必须按照施工图要求。

  按设计要求的室内地辐热工程中及混凝土回填部分的施工。要求C15混凝土回填4-6cm,地板面积超过30平米或长度超过6米每隔5-6米留10mm伸缩缝,回填层与墙、柱交接出留1mm伸缩缝。厨房、卫生间抹平压光,其余抹平压实拉毛。平整度及养护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验收。

  (5)包括地暖管道工程项目进场材料全部试验、检测相关收费。

  二、工程承包计价方式及价格: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全包的单价方式。

  1、地暖包干价为33元/㎡,包工包料(含管道井至分集水器支管部分,分集水器的安装及盘管过程其他所有工序,及两次打压费用)。包干价中含承包范围和内容,所有费用(不含税)。

  2、垫层包干价为7元/㎡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干价中含承包范围和内容,所有费用(不含税)。垫层成型厚度4-6cm计,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减费用;包干价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施工期限:

  1、工期:按照项目总进度或甲方要求为准。

  2、拟自20xx年4月20日至 20xx年5月25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质量验收标: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对工程质量的规定及施工图要求。

  质量等级:合格。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地暖结算价为33元/㎡包工包料包机械。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地暖实际施工面积。并将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中线标注尺寸扣除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其它费用不再另计。按实辅面积计算(不计算管道井至分集水器支管部分面积)。

  2、垫层结算价为7元/㎡包工包机械(不包料),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3、付款方式: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进度付款。每月25日前,乙方报送单体楼完

  成工程量,经审核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乙方工程款;单体楼完成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款;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清一切竣工资料后,甲方付款至总造价的95%,留5%作质量保修金。

  六、材质要求:

  进场管道、辅材及配件材料必须均为合格产品,满足设计要求,且经“延安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符合《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和设计的有关标准。

  七、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审定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资料要求。

  2、水、电、施工场地甲方负责,不提供工人住宿及其他一切。

  3、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若发现有偷工减料、违反操作程序和原材料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现场符合乙方进场条件后,提前5天通知乙方进场。

  5、组织完工验收和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

  6、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款项。

  八、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安全规程;精心组织管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确保工期。

  2、本工程在正式施工前,乙方必须先提交甲方施工方案。

  3、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文明和安全生产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要有可靠的

  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牌。如有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甲方有权罚款5000元/次。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4、若乙方在施工中操作不当,造成甲供材料的浪费,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材料费用;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接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评定工作。

  6、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

  7、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产品进场复检验报告等全套工程资料。

  8、该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按期修复。

  9、由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方建筑成果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10、乙方必须足额及时发放给施工人员工资,如乙方管理不善或不能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导致工人去政府等有关部门,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每人每次5000元作为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付诸解决。

  九、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

  1、工程验收: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工程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承包内容作为依据,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条款责任。

  3、工程验收包括产品及工程进程中的一切资料。

  4、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

  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保修期: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地暖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采暖季。保修期自该整体工程全面验收合格次日起两个采暖季。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能到场,甲方另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

  6、质量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按结算总价的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两年采暖季,经甲方检验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乙方保修及赔偿义务不受保修金额限制,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单项工程按期完工,按每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进场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甲乙双方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1、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结清决算价款后自然失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施工合同 篇3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则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装饰公司(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四、第一条第6款“总价款”是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不大。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时的依据,防止口说无凭,造成纠纷。

  五、第一条第7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舍价,甲方(业主)提供的材料还需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七、第互多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八、家庭装饰装修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需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装饰公司)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装饰公司应向甲方(业方)提供“保修单”,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该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装饰公司必须开具统一发票。

施工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_ 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 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 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 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字):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施工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涂料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包清工的委托方式。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年月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五、工程总造价:万仟百拾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在协会会员店铺采购,油漆未在协会会员店铺购买可视合同无效。

  甲方采购后材料经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给施工人员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入证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施工中如临时需要使用公共部分,甲方应向邻居打好招呼。

  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基层检查:

  乙方在工程现场对基层状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可能影响涂饰效果的因素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后的基层状况甲乙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若因客观的原因其通过涂饰仍无法改变的,双方应事先做好记录并予以确认。

  九、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附件二

  十、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须先支付定金600元。

  2、乙方人员进场施工五天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即__________。

  3、木器漆完工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______________。

  4、内墙乳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___________。

  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一、饰后保修承诺:

  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2年。

  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

  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涂饰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确认是保修范围内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非装饰外力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然老化、结构层降、温差收缩、碳化收缩等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若要乙方维修的,则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给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四、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6、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7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施工合同 篇8

  委托方(甲):云南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X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师宗百货公司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双方协议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工程范围:砌筑范围、位置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二、质量及砌筑形态要求采用24墙砌筑,墙高2.2米,每6米一个承接墩,墩高2.4米,墩顶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图。

  量要求:

  1、围墙必须垂直、牢固,结构合理,形态美观,砌筑砂浆须饱满,严格按建筑砖砌墙的质量标准执行。

  2、外墙以砂浆抹平,必须平整且砂浆厚度要达到1㎝以上。

  三、计量及计价标准

  1、2.2米高24墙每米含材料费、人工费、工时费,综合单价100元/㎡。

  2、增加墙墩按360mm厚,高度2.4米计,每米综合单价440元/m;

  3、墩部的不规则形态按用砖数折算为24墙(2.2米高)的延平米计价。

  四、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1万元施工准备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除质保金外一次付清,质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每100米用时不超过3天。超时每天罚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须对行人安全负责。

  七、遇有人阻挠砌筑时应停止施工,不与之争执,报甲方工作人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乙方需开具工程发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方:云南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负责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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