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施工合同集锦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二、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周记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_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______年____月____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m(含8cm)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upv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mm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0.6Mpa的压力,管径90mm(含90mm)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0.8Mpa),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upv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木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木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m,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大小、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苗木验收需求。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m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一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二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xx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在20xx年2月27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的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施,措施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报告发包人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得继续施工。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 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 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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