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销售合同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花岗岩石材。地点在三门峡市上阳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城市之巅项目工地,总平方数约2300㎡。为了维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具体协商内容如下:
1、 乙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尺寸生产花岗岩:①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厚度为3厘米,规格为300㎜×600㎜;②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厚度为3厘米,规格为600㎜×600㎜;③芝麻白全机刨面圆边踏步石材厚度为2.5厘米,规格为300㎜×600㎜;厚度误差,正负不超过3毫米;规格误差,正负不超过3毫米。如有厚度误差超过3毫米或者规格误差超过3毫米的花岗岩石材,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更换或退掉此种超误差花岗岩石材。
2、 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每平方米价格为56元;芝麻白全机刨面圆边踏步石材每平方米价格为56元,磨边每米另收加工费2元,机刨面每平方米另收加工费3元。并以甲方先付款乙方后发货方式进行结算。
3、 乙方在接到甲方购买货款后3天内,按要求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如不能在3天内供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误工及其他费用。
4、 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破损率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如有超出,破损石材甲方可以要求重新更换或者退掉。
5、 甲乙双方中途无故不得随意终止此协议,否则被终止方可以要求终止方赔偿经济及其他损失费用。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2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 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 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销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甲方(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
供需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嵖岈山温泉酒店使用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的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
所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各种的参数均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批次送货到甲方工地(驻马店市嵖岈山温泉酒店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四、产品包装及保护:
1、电缆类产品及较长的橡塑线用铁木盘分类包装并用塑料薄膜或蛇皮纸包扎,标示应清晰。包装物不回收。
2、每种规格的电缆均按本合同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均不能出现接头,长度及直径均不得出现负公差。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为止。
五、验收标准及到货交付: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和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名称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方案也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电缆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质量证明和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单位公章(红章)。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图纸的设计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的电缆要求分色,分色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乙方保证在运输中捆扎稳妥,保证产品不受摩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乙方应在电缆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7、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
8、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查及送检产品的权利,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标准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损失。
9、各方签字认可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10、由于乙供电缆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电缆是否经过甲方、监理验收 ,由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六、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电线电缆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合同约定所购电缆的保修期为:两年;终身维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付款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订金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内到货或未能按时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延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更换退货,交货日期不予顺延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千分之一给乙方。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外,承担对方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6、非因使用、保管不当,在安全使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销售合同 篇4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 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3.2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3.3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3.4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3.5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
3.7 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 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4.1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4.1.1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
4.1.2 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4.1.3 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4.2 会议评审
4.2.1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2 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3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4 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5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3.1~3.6确定评审权限,其余3.1~3.6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4.2.6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作评审结论。
销售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彼此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彼此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XXX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彼此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彼此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数量:(单位:吨)
油品
数量(吨)
质量等级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例:国标0号柴油
例:国标
例:120号燃料油
合计标金额 :
人民币: 元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标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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