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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时间:2024-10-05 06:36:31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销售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销售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销售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每次具体向乙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本合同甲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乙方对甲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甲、乙双方应定期对账。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

  二、产品明细和价格、数量: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甲方标准执行。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甲方所在地。签收出仓单后交货,乙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乙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若由甲方代办运输的,甲方代办送货至乙方仓库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乙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甲方销售员。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前甲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乙方。

  3、乙方确认样板之后做货必须交付30%订金、賖下70%货款乙方于收货付清上述货款。

  4、验收合格后当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方式为电汇。

  货到乙方 30天内付清货款。

  九、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乙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乙方所欠货款对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前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2、除合同条件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千分之三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 ,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

  1. 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

  (1)名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牌塔机;

  (2)型号规格: QTZ80(6012),独立高度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吨,臂根最大吊重量为6吨。

  (3)其它要求:

  a. 塔机的混凝土基础:由乙方提供塔机基础的受力参数及基础参考图纸,由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混凝土基础的最终方案,地脚螺栓及预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b. 塔机的平衡重:由乙方提供。

  c. 塔机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解决。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塔式起重机的数量

  1. 塔式起重机的数量:壹台(含1节基础节,标准节13节);

  2. 塔式起重机的配置见发货清单。

  第三条 塔式起重机的包装标准

  1. 塔式起重机的电气元件及随机工具采用铁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装。

  2. 其它部件采用裸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运输、安装地点: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时间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25天交货,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 产品的安装

  1. 塔机的安装、顶升(独立高度内)由乙方负责,独立高度外由甲方负责。

  2. 安装时用不大于25吨汽车吊安装。如因工地场地因素用超过25吨汽车吊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塔式起重机的价格:

  (1) 塔机单价为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515,000.00),为含税价;

  (2) 需增加标准节每节单价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

  (3) 需增加附着装置每套单价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附着装置含抱箍1套,拉杆3条【每条长度为7米】);

  (4)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 塔式起重机货款的结算: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叁拾万玖仟元整(¥309,000.0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余下货款共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货当月起,按陆个月平均分期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给乙方;

  (3)、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按实数计算,提货当天结清货款。

  (4)、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把货款付清时,乙方将继续对塔机有拥有该塔机的 产权和处置权,直至到甲方将货款付清为止。

  第八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塔机安装好后按当地安监部门安排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段:

  (1)、根据发货清单及合同附件清点塔机部件是否配备完全;

  (2)、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的各项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有关塔机技术质量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

  (4)、验收时由乙方委派具备资质的机械及电气工程师主持验收。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合同签署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九条 对塔式起重机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产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时间为壹年(钢丝绳为叁个月、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

  当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工地检查、维修,以不误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本塔机的钢结构配置必须用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配件,如客户用其它厂家或自己生产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济损失,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负此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清后。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约,补充协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 (章)

  联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 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 (章)

  联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____

  传真:

  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 ,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总金额。

  总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

  二:交货时间、费用

  交货时间为年 月 日。此次交收货物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予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以转帐方式与甲方结算货款。

  四、产品质量保证

  所有购买产品的质量、规格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

  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产生争议,应按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能交货,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同样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不可抗力的原因下除外。

  违约金在一个月内偿付,否则按逾期款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所建工程名称:购方所建工程地址: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详情如下:

  一、货物内容:

  质量要求,确保无黄心、腐朽、方木缺边不超过总货量的。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结算依据:由收货单位指派收料人员所开据的收料单内容为准,收料单中必须注明当日收货日期、规格型号、数量、方量等。

  3、可用现金或转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购货方)应提前向甲方(供方)通知送货时间、规格及数量。

  2、甲方负责运输或装卸,运输费与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一个月一张板子上涨贰元计算,方木一个月每根每月加壹元计算。

  四、如果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协商无果,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提出管辖异议。

  五、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别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第五章 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 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 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销售合同 篇6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用工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协议期限为 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劳动报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 元,无销售提成等。试用期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工资计算方式:底薪+销售提成+完成任务奖励+全勤+年终奖。其中:底薪 元,提成:销售额 %,完成任务奖励100元(任务量:淡季2万,旺季3万月。销售额不足任务量的一半无销售提成),全勤奖励100元,年终奖:全年销售额1.5%。

  三、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3、3个月内不得无故辞退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4、乙方在协议期内违反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______元,扣除当月工资,并补偿甲方违约金 元

  (二)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规定各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与乙方解除用工协议:

  a、经试用,发现乙方不符合条件的;

  b、乙方不履行用工协议,经甲方提出警告、教育仍不改正的;

  c节假日不上班,

  d其它特殊情况。

  3、如甲方店铺不经营,本协议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其领导、管理。

  2. 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 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有关指标。

  4.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7个月内不得向甲方提出辞职。乙方工作末满7个月提出辞职、节假日不上班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并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______元,补偿甲方违约金 元

  5.如乙方提出辞职,请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不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并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______元,补偿甲方违约金 元。

  6.重大节日不得休假,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一月有4天假期,适时轮休。有急事需请假,请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有权取得劳动报酬。

  3.有权拒绝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用工协议;

  a、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b、甲方不履行用工协议,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c、其它情况。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发布严格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辞职或擅自离职的,或因乙方严重过错而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予以辞退。

  六、 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协议。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山西煤炭销售网为甲方所有,乙方就使用甲方提供的普通级会员信息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全面浏览网站资讯,价格,生产,运销,库存,进出口,分析,政策,企业,焦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知识,专题栏目下的行业信息;

  享受本网每月赠送的期刊《山西煤炭销售》;

  享受本网随时邮件发送的热点新闻,重要数据;

  享受本网每日发送的短信服务;

  免费在本网发布企业供求信息,人才招聘信息,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等企业信息;

  优惠为会员企业提供网站建设与规划等企业信息化工程的服务;

  定期以贵宾身份参加网站举办的会员活动;

  赠送网站首页三个月广告位。

  二,使用规则

  乙方申请注册内容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在缴纳会员费10000元/年后,既得到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恶意传播本网站的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保守用户名和密码,如用户名和密码被盗用,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用户隐私保护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合法授权不对外公开,透露乙方的注册山西煤炭销售网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山西煤炭销售网的合法权益。

  五,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无法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六,纠纷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72号 地 址

  金泽大厦17层1716室

  电 话 0351—4115822 电 话

  传 真 0351—4115376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汇款方式:

  户 名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亲贤支行

  帐 号 7534XXXXXXXXXXXX3738

销售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经纪人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旧)机动车委托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销售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的(新、旧)机动车壹辆,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一份(见附表二)。【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 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二条 委托销售之佣金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销售(新、旧)机动车佣金:

  1、由乙方先行向甲方全额支付委托销售保留价,以售出价高出委托保留价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为保留价销售方式。

  2、约定具体佣金数额,并按实际售出车款超过保留价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作为增加支付乙方佣金的销售方式。

  3、其它方式:_________。

  4、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售出委托车辆时,但有证据证明已有具体销售行为的,甲方支付乙方佣金_________元。

  5、支付佣金的时间:_________

  6、支付佣金的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销售(新、旧)机动车的基本状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车辆号码: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车驾号: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已行使里程: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证编号:_________

  养路费证有效期限: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新、旧)机动车现存瑕疵披露: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销售价及付款时间、方式

  1、委托销售保留价(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销售价格是否可上、下浮动:_________;浮动率为: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期限

  委托销售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应在合同到期前5天通知对方。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委托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续期合同》。

  第六条 车辆交接方式和手续

  双方同时到现场验车,并共同办理车辆交易手续。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所提交的证件、文件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已成交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乙方退回的车辆、合同解除;已接受的'车款应全部退回,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乙方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3、保证对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如故意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文件材料;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委托第三方;

  3、向买受人出示委托售车合同或授权委托书,按甲方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不得以胁迫、欺诈或与买受人串通等非法手段进行交易;

  5、不得伪造、涂改交易中心所需的各种证件、文件或资料;

  6、在委托期内,将甲方委托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存放在指定的(新、旧)机动车市场内的指定位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拆改委托销售车辆,否则,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负责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8、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机动车买卖合同未签订前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被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佣金的(_________)%,并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它具体赔偿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委托事宜;

  2、按合同约定收取对方支付的款项时,应开据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的约定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甲方提供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信)

  2、机动行驶证

  3、车辆年鉴证明

  4、养路缴付证明

  5、税讫证明

  6、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7、其他材料:_________

  附件二: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本委托人现有(新、旧)机动车壹辆,车辆型号为:_________、辆牌号为:_________需出售。现委托_________单位,以该单位(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新、旧)机动车销售事宜。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此原件(或复印件)应由受托人主动向购买(新、旧)机动车的当事人提供,并作为《青岛市(新、旧)机动车买卖合同》附件。

销售合同 篇9

  20xx年10月26日,与浏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房屋设计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时限通知甲方,且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被浏阳市建设质监部门否定竣工验收结论。房屋买受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维修后再交房,如开发商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要求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合同解除后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赔偿利息。

  案情回顾

  邱思源称:20xx年10月26日,与浏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邱某购买其开发建设的岭誉小区五街二栋102号双拼别墅一栋,并按合同约定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清全部价款1698563元。根据合同约定,乙方3应在20xx年7月30日前交房。然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房屋设计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时限通知甲方,且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被浏阳市建设质监部门否定竣工验收结论。此外,该房屋只进行过消防设计备案,未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亦未进行规划验收备案,该房根本无法达到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至今已逾期交房超过90日。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条之规定,逾期超过90日后,甲方邱某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设计变更,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退房,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甲方已付房款退还甲方,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但乙方从未履行设计变更的告知义务,直至甲方于去年7月初查看房屋而发生安全事故后,经投诉查证才发现事实真相,被告蓄意剥夺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误导甲方作出错误选择投入大额购房资金,显失公平,造成利益受损,乙方应按甲方所付房款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

  关于乙方是否有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

  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7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但由于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未通知甲方,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合格EPS装饰线条等不当施工行为,致使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经整改后,涉案商品房直至20xx年11月6日才办理了消防验收备案,20xx年2月13日才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乙方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合同关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交付条件之约定,应认定已构成逾期交房之违约行为。

  关于甲方邱某于20xx年11月9日向乙方送达《关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告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根据以上认定,乙方已构成逾期交房之违约行为,至甲方20xx年11月9日向乙方送达《关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告知书》时,已逾期交房超过90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逾期超过9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5%支付违约金”之约定,甲方向乙方送达《关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告知书》的20xx年11月9日即已产生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乙方应当在20xx年11月19日前退还原告全部购房款1698563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254784元,合计1953347元。因乙方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又形成了新的违约事实,故乙方应当自20xx年11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损失。

  综上,甲方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1698563元,并支付违约金254784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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