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产品供销合同四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供销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供销合同 篇1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执行,质保时间为试车完成后壹年或设备交完货的十四个月(易损件除外),以先到期的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供方成品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洪和费用负担:采用汽车运输,由宜宾长征机运输队负责运输,并负责运输费用、需方负责卸货及安装进程中的转运;外配套件直发需方,外配套件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汽车整车运至需方工地现场,零担小件运至简阳市,由需方负责提货并负责提货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元。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及草绳包装,满足陆路运输,包装费含在货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装箱清单验收,收货后10天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配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随机安装用总图、二级部装图纸、易损件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二套。
九、交货期:
1、预付款到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交货周期;
2、合同生效后40天内供方提供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所需的纸机总图、基础及基础载荷图、传动部总图及相关工艺参数;正式随机图纸在60天内提供。
3、合同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交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安装机架、齿轮箱;
4、其余货物根据安装进度分批次交货,第十个月内全部交完货;
5、边供货边安装,在所有货物到齐后二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具备空试车条件。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总价的20%(其中含1%定金在内)后合同生效;
2、供方发基础板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20%的货款;
3、供方发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机架、齿轮箱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根据发货情况,在供方发最后一批货前再分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5、设备试车出纸后一周内或设备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以先到期的为准;
6、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纸机试车出纸后壹年或交完货后十四个月内支付,以先到期的为准;
7、如需方未按要求时间支付款项,交货周期顺延。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在本地(即自己所在地)申请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3、安装当地职能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
十五、安装:由供方二级法人单位宜宾精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任务,安装公司自带专用安装工具,常用工具和消耗品由需方自备,由安装公司出具建安发票,安装人员食宿由需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供销合同 篇2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产品供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注:上述价格为不含税金及运费供货价格。
二、付款方式:
1、从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预付设备总款的15%,即: 元,大写: ,给乙方作为购买设备预付货款,同时本供货合同正式生效(注明: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乙方开始筹备甲方所需设备,供货周期为80天)。
2、乙方将甲方所需全部设备筹备齐前三天以书面及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货所在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确认合同设备无误后再付给乙方设备余款80%,即 元,大写: ,乙方开始安排发货,剩余尾款5%,即 元,大写: ,于12个月内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出售给甲方的上列全部产品提供一年内免费保修,一年后如需维修只收取相应配件成本费用;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之内,乙方为此而提供的相应服务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无论何种原因,自超过交货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报经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阶段因为火灾、水灾、风暴、地震、爆炸、动乱、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义务时,应尽彼此通知义务,并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取得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2、签署人:签署人均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且签署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
3、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4、修改: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变、修订、放弃、删除或任何其它改变均无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注:传真件有效)。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条款,经双方审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产品供销合同 篇4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
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
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
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8.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8.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8.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广东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8.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拒收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9.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9.2、甲方指定的开户行为:
9.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10.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2.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1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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