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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销合同

时间:2020-08-19 12:02:43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产品经销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经销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产品经销合同四篇

产品经销合同 篇1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山东东旭热能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山东博兴工业园(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经销商(简称经销商),经销商名称 ,其公司法定地址 。

  经销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

  经销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1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经销商的职责

  经销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经销商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经销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经销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经销商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经销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经销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二选一)

  a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缴制造商 万元服务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前无息返还,(价格详见合同附页"省市经销商价格表")

  b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经销商首次订货 最低10套设备价格执行省市经销商价格表中的最高价格。

  1,协议签订后,可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由制造商培训。以及在制造商策划下的进行终端建设。

  2,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台。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经销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经销商向制造商订货时,须填写"加工定做合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山东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1。在安装中不按安装手册中的要求违章操作的;2。所用的气源不合格和或现场条件恶劣的;3。经销商安装在用户的使用地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不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国家燃气用具检测中心标准要求的。

  5,经销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壹佰套,如经销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五十套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 天内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返利销售优惠政策,年销售东旭系列燃气红外辐射采暖设备在50台以上100台以内(包括100台)可享受6%的返利 ,年销售在200台以内(包括贰佰台)可享受8%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内的(包括300台)可享受12%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上的可享受15%的返利。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东旭"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经销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经销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经销商凡是所做的产品宣传依据必须提供给制造商。12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经销商的作用

  经销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经销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经销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经销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经销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经销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经销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经销商

  经销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经销商,经销商应对该分包经销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经销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经销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经销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经销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经销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经销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经销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经销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经销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经销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山东博兴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经销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东旭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一级经销商价格表。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配件价格明细表和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经销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日 期: 日 期:

  代理人: 代理人:

产品经销合同 篇2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山东东旭热能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山东博兴工业园(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经销商(简称经销商),经销商名称 ,其公司法定地址 。

  经销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

  经销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1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经销商的职责

  经销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经销商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经销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经销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经销商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经销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经销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二选一)

  a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缴制造商 万元服务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前无息返还,(价格详见合同附页"省市经销商价格表")

  b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经销商首次订货 最低10套设备价格执行省市经销商价格表中的最高价格。

  1,协议签订后,可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由制造商培训。以及在制造商策划下的进行终端建设。

  2,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台。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经销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经销商向制造商订货时,须填写"加工定做合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山东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1。在安装中不按安装手册中的要求违章操作的;2。所用的气源不合格和或现场条件恶劣的;3。经销商安装在用户的使用地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不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国家燃气用具检测中心标准要求的。

  5,经销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壹佰套,如经销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五十套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 天内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返利销售优惠政策,年销售东旭系列燃气红外辐射采暖设备在50台以上100台以内(包括100台)可享受6%的返利 ,年销售在200台以内(包括贰佰台)可享受8%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内的(包括300台)可享受12%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上的可享受15%的返利。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东旭"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经销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经销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经销商凡是所做的产品宣传依据必须提供给制造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经销商的作用

  经销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经销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经销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经销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经销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经销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经销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经销商

  经销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经销商,经销商应对该分包经销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经销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经销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经销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经销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经销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经销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经销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经销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经销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经销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山东博兴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经销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东旭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一级经销商价格表。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配件价格明细表和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经销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日 期: 日 期:

  代理人: 代理人:

产品经销合同 篇3

  本经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有效日期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经营地点:

  乙方:

  经营地点:

  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同意以下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经销代理商。下列附件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培训支持(包括应用指南、使用及安装手册);

  2、授权委托书;

  3、产品订购单;

  4、标准合同;

  5、报价表及返利规则。

  一、经销代理商的指定

  1.1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为_____地区的销售经销商,负责销售甲方的_____软件产品,并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1.2 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但是,甲方不允许乙方在其公司名称或与之有关的场合单独使用甲方的公司名和商品名、或其中的一部分、或商标的任何部分。

  1.3 乙方在该经销区域的季销售指标为__________。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应该为乙方的销售推广工作提供全面的帮助。

  2.2 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经销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在乙方地区内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2.3 甲方每年应定期召开经销代理商协作管理会议,以便调整和宣传产品销售策略,进行市场预测、分析、地区协调、统一部署和联谊活动。

  2.4 甲方应保障乙方地区的销售完整性,所有乙方区域内的客户应归乙方管理销售,甲方应保护乙方销售价格的完整性。

  2.5 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地区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由于乙方客户的人为因素而直接向甲方购买成交的项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按照双方具体制定的经销价格体系向乙方返利。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规定,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_____产品的销售经销工作,并且:

  3.1 乙方应有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所经销的甲方产品,乙方的营业执照不得低于_____万注册资金。

  3.2 乙方应积极、持久地尽最大努力在其经销区域推动甲方产品的销售。拥有保证有效履行经销义务的足够设施和最少一名相关技术人员、二名销售人员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销售过程中如需甲方提供安装服务,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因向客户销售提供的部分软件需按客户要求单独定制,所以乙方应在每次销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和准确的售后服务材料,以利于今后的产品升级服务。资料包括软件名称、购买软件产品的客户名称、购买日期;有偿升级与免费升级资料;甲方公司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材料保密,保证乙方的利益。

  3.4 乙方如果销售与甲方的_____产品相同的同类产品,应向甲方说明并且不应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

  3.5 在有限的非专营和不可转让的基础上,在规定的经销区域内,甲方授予乙方拥有使用、经营和向其客户销售_____产品的权力。乙方应保证甲方不会因为客户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也不会因为乙方与客户的合同未能将必需的条款包括进去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否则,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减除返利或取消经销资格或索赔等措施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6 乙方负责客户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乙方负责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四、费用结算乙方代理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填写产品订购单传至甲方,甲方应及时准备产品。合同正式执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款项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发至乙方。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5.1 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拆解、解密、复制、出租或出借以及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甲方除立即停止和解除经销协议外,将提起法律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系统演示软件及各种系统系列软件,甲方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上的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侵权。

  5.3 根据本协议,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软件和软件价格的所有信息,以便乙方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除非该信息能从公共或其他地方获得,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为该信息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或让其使用该信息。

  六、用户合同订立与原则

  6.1 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合同条款及相应的技术指标与用户洽谈或签订合同。若乙方自行制订合同条款与用户洽谈签约的,超出甲方约定、承诺和服务范围的,甲方有权不响应、不支持,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2 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享有完整的定价权,包括确定价格、调整价格以及对价格的解释权。为规范市场行为,乙方将公开公布市场零售价格。双方认可的经销、代理价格单必须由甲方盖章授权方可生效。

  七、协议期限与协议终止

  7.1 本协议的首次有效期限为一年。为保护乙方的市场开拓成果,除非协议出现以下条款中的情况自动终止,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7.2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7.2.1 乙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或附件的部分或全部条款而被甲方取消经销代理资格的;

  7.2.2 乙方未能在区域内进行推广和销售超过三个月,乙方未能达到该区域内销售指标的_____%而被甲方取消经销代理资格的;

  7.2.3 乙方自动提前放弃经销代理资格并提交书面放弃的。

  7.2.4 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完成销售指标的

  7.3 如果对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本协议:

  1)出现本协议重要信息的严重泄密,并且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_____天内未能采取措施。

  2)根据相关法律成为自动宣布破产或强制破产的对象、或进入破产程序,而且开始_____天内没有终止。

  7.4 经销协议正常终止后,各方应按对方的要求向对方归还或销毁所有对方的重要信息和其他的营销材料、软件和数据。乙方应将其与客户之间履行的权力委托给甲方,并提供所有关于该客户的可能需要的信息。结清所有款项。

  八、一般规定

  8.1 权力放弃与修改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果未征求权力放弃方、修改方或更正方的书面同意,任何权力放弃、修改或更正均应被视为无效。除非有特别规定,任何一方在先于本协议规定的权力、职权或赔偿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或拖延均不得构成对本协议任何此类的权力、职权、或赔偿的放弃。

  8.2 仲裁双方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意见分歧以及因此产生的违约,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申请由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8.3 甲方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

  8.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产品经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共识,形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为其定制产品(定制范围参照本合同的甲方附表1)。凡是定制中所涉及的如图标、主界面安装图在内的素材由乙方自行制作并提供。

  2.为了缩短乙方的经营运作周期,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版本定制素材后,在乙方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在_____周的时间内完成给乙方制作oem版本的全过程,向乙方提供经过其认可签字的最终版本成品。_____周的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甲方在收到乙方一次性(大写)_________套的定货款后,将以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折价格向乙方提供oem版本产品,甲方向乙方的收款过程详见甲方责任第4、5条条款。但是乙方只能按此价格提取并经销的oem版本产品,不能按此价格提取并经销龙教品牌的oem版本产品,如果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提出质疑,直至停止对乙方的供货。

  4.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的货款_____%的定金之后开始为乙方定制oem版本产品。

  5.甲方为乙方定制完毕oem版本产品并经过乙方签字认可之后,一次性为乙方提供_____套产品(包括1个oem产品母盘、_____个加密狗或相应的密码、说明书的电子文档和用户授权许可证书),同时再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余款为总货款_____%。

  6.甲方不对乙方的客户直接进行售后服务,将来乙方所销售的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无偿对乙方的_______名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培训,由他来具体负责oem版本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无权对乙方与其进行的正常市场竞争行为提出质疑。甲方承诺不进行恶性价格竞争。

  8.甲方应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严格保密,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1.乙方用现金按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_折/套的价格一次性购买甲方____套oem版本产品,购买付款过程遵照甲方责任中的第4、5条进行。乙方承诺遵守1周的制作完工周期,在1周的时间内按照双方约定的过程、步骤配合甲方为其制作oem版本的工作,并且同时履行付款承诺。1周的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1中所列的定制范围,填写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2,将定制软件的需求告知甲方,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定制素材,如果乙方要求甲方为其制作素材,乙方则按甲方责任中的第1条向甲方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为其定制的版本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需在合同附表3上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没有版权纠纷的合法素材,对于乙方提供的素材,如果出现版权纠纷,乙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乙方在销售完了这批首次购买的产品之后,如再需从甲方提货,则每次需预先付款再提货(提货的具体内容为甲方提供的加密狗或注册密码)。提货的价格仍为___折/套,提货的套数为____套/次。同一产品累计提货量达到____套以后,产品的价格按照____折/套,累计提货量达到____套以后,产品的价格按照_____折/套,累计提货量达到_____套以后的价格按照_____折/套。

  4.乙方在销售oem产品的过程中,如果也想发展二级及二级以上的oem客户,那么可以向甲方提出为该客户制作oem版本的要求,与此同时,需要另向甲方预付版本制作费用____元/版本(不包括制作素材的费用,如需制作素材,则另需交纳______元/版本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的版本制作费用之后开始为其制作版本。

  5.乙方给自己发展的各级经销客户及各级oem客户的供货价格由乙方自行制订,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进行恶性价格竞争。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提出质疑,直至停止对乙方的供货。

  6.乙方应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严格保密,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除非根据以下条款予以终止。

  1.任一方未能严格地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一项义务和责任,而该违约行为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违约行为后十天内仍未从根本上纠正,则未违约方可在向违约方发出违约书面通知后,在该通知标明的日期终止本协议。

  2.按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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