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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4-10-22 19:28:22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推荐】转让协议书锦集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转让协议书锦集6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客户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为经核定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资格;

  2、乙方已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有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3、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并充分认识到投资本协议项下股份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4、甲方已详细阅读《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并承诺遵守该办法的规定。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本协议项下委托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释义 本协议除另有约定外,下列语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转让股份:指依据乙方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利用乙方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设施转让的股份。

  (二)股份帐户:指甲方申请开立的为转让股份的记载、登记、存管、过户和结算而设立的专用证券帐户。

  (三)风险揭示书:指本协议附件所指《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

  (四)《办法》: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第二条 开户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转让,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股份转让系统开户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身份证明等文件以及填写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据甲方开户申请和开户资料经审查确认后,为甲方开立股份帐户和相应的资金帐户。

  (四)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为甲方预留的重要印鉴,分别作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和资金存取的依据。

  第三条 资金划拨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证、股份账户卡办理资金开户手续。

  (二)甲方取款时应提供本 人身份证及资金账户卡,有代理人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登记卡(或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股份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三)甲方的资金存取可通过乙方的资金柜台办理,也可通过乙方的银证转账系统办理。

  (四)甲方的现金取款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取款规定执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资金,必须通过支票取出。

  第四条 转让委托申报

  (一)股份转让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甲方可在股份转让日的申报时间内通过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转让股份的委托申报。

  (二)甲方可采用柜台委托、终端自助委托、远程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以及其他委托方式。甲方通过各种委托方式下达的报价指令在当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权委托。

  (四)柜台委托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划拔)凭证为准。甲方通过自助形式下达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电脑资料为准,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达委托转让的指令及指令的内容,以乙方打印的用户委托报告书为准。

  (五)甲方通过自助方式下达指令时,必须按照乙方有关的《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若甲方违反上述说明,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务必注意密码的使用与保密。凡使用其密码下达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有义务对转让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托管库,为甲方设立股份明细帐,对甲方的股份进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五条 配对成交

  (一)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配对的竞价方式。

  (二)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 1.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成交量的价位; 2.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3.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三)经股份转让系统主机配对后,转让即告成交。

  (四)集合竞价结束后,股份转让系统通过通信系统将转让数据即时发送至乙方所属营业部,内容包括:营业网点编码、合同序号、甲方股份帐户卡号、股份编码、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等。

  第六条 交割和清算 甲方对下达指令达成的股份转让结果有进行交收的义务。

  甲方可查询其指令的操作结果(含资金划拨和股份转让交割的结果)。甲方查询或交割应在指令下达的t+1日营业时间内进行。如有异议,应在t+l日营业时间内提出,否则,乙方视同甲方默认转让结果,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 免责条款 甲方充分认识到股份转让的风险,并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在股份转让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诸如通讯、电脑故障等不可预测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的转让股份帐户、资金帐户和银行储蓄帐户之一项或多项,发生挂失、销户、被依法冻结或银行储蓄帐户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无法下达或传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联网银行电脑系统出现故障,结算资金和帐务出现差错,乙方有权对发生错误的帐户进行冲帐处理并追讨有关资金

  (四)甲方下达的指令违反本协议规定、《试点办法》和自助委托系统使用说明等,从而使发出的指令成为无效指令;

  (五)由于甲方本人的资金帐户、银行储蓄帐户资金余额不足以及转让股份余额不足等原因致使下达的指令为无效指令;

  (六)甲方当日提款额超过乙方规定的预约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达时间超过乙方的营业时间;

  第八条 股份转让的暂停、恢复和终止 乙方有权根据“办法”的规定,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 乙方作出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时,应当在乙方网站和营业网点予以公告。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除经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认可机关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二)甲方如不能亲自下达股份的转让指令,可授权代理人进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资格须经乙方确认。甲方授权代理人的行为视同甲方本人行为。

  (三)甲方的股份帐户、资金帐户一旦遗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帐户被他人使用。甲方应委托乙方代理其补办股份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和相关凭据在乙方处办理股份和资金的转户手续。

  (四)乙方根据《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甲方承诺遵守乙方的收费标准并有义务及时支付。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承诺遵守乙方营业网点 有关秩序、安全、环境等规定。

  (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试点办法》及甲方填写的《开户申请表》均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主管部门对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的,相关内容应作出修改。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办理销户手续并结清托管的股份和资金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资金帐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甲方,乙方不干预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乙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权;

  2、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剩余款项在转让手续办理好之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乙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乙方家庭所有,转让成立后乙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无偿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证件。

  4、乙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土地平面图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乙方(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物品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品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物品新旧程度__________

  2、甲方应保证该物品的来源合法,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买方)将价款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买卖双方约定

  1、来源合法:甲方承诺本次交易的物品是从正规渠道购得,来源合法,因交易物品出现来源合法问题,(如偷窃、抢劫等法律纠纷问题)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交易损失。

  2.甲方应将该物品相关配件一同交由乙方,如无发票,甲方应承诺此物品来源合法;此物品售出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此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此合同签字即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买方)拥有此物品处理权。

  甲方: 乙方:

  时间: 甲方(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赁位于xxx楼的__号商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在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此商铺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止。现因甲方个人原因需转让此商铺给乙方,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甲方原签订的一切合同条款。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丙方缴纳下年租金,并无权在租赁合同日期内将此商铺转让给他人。

  四、此商铺在乙方接替后,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以的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四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未办理正式转户,甲方必须开门营业。否则丙方将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转户手续一经签订,乙方七日内必须正常营业,否则丙方将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转让协议书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 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 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_____元,并在本协议第4. 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 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 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 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 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 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 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 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 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 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 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 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 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 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 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 ________ 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则

  12.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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