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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专题教育教案
作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常常要写一份优秀的教案,教案是教材及大纲与课堂教学的纽带和桥梁。那么优秀的教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专题教育教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专题教育教案1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课时: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讲授新课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2、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的后果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生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5、指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A、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B、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C、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D、《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四、结束语: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一、活动意义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热潮,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学校”为主题。
三、活动重点
(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通过法制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二)积极开展与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三)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宣传学校《章程》,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
(五)通过校会、国旗下讲话、班会和队会,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讲。
四、活动时间:xx年11月20日—12月5日
五、活动内容
(一)活动氛围
1、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
2、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广播法律基础知识。
3、学校宣传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展览。
(二)活动载体
1、进行一次以“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班会教育活动
2、邀请法制副校长张东新来学校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3、利用十四周星期一下午教师会议进行教师法律知识座谈会。
4、11月20日—30日各班进行主题版报设计,德育处12月4日对各班法制宣传板报评比。要求展板内容设计新颖,突出特色;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5、各班自主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竞赛。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调动全体教师职工、全体学生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在身边”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4、创新内容形成总结
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内容,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
法治专题教育教案2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幼儿知道拾到东西应该还给失主,并了解找失主的方法。
2、引导幼儿体验丢失东西和捡到东西后的着急心情,找到东西和把东西还给别人时的不同情绪情感。
活动准备:动物头饰情景表演
活动过程:
一、引起兴趣,引出课题。
师:今天,老师要来变个魔术,你们想看吗?
二、基本部分:
(一)情景表演,让幼儿了解小猫丢了东西着急、难过的心情和小兔把东西还给它以后高兴的心情。
提问:
1、小猫丢了什么?心里怎么样?(着急、难过)
2、谁捡到了帽子?(小兔)
3、小兔捡到了帽子是怎么做的?(他说了什么?)
4、集体练习:请问,这是你丢的帽子吗?
教师小结:把帽子还给了小猫,小猫可高兴了,小兔着见小猫这么高兴,他心理也很高兴,我们小朋友要向小兔学习,拾到东西要还给别人。
(二)讨论,帮助幼儿体验丢了东西、拾到东西还给别人等情况下的不同情感。
(1)小朋友有没有无过东西?丢过什么?心里怎样?
(2)你丢了东西,别人拾了还给你,你心里怎样?
(三)情景表演,激发幼儿帮助小动物的动机,使他们体验到帮助了别人会很快乐。
师:看看又发生了什么事,小动物们为什么难过?(看见他们难过,小朋友你们心里怎么样?
(1)提问:小动物们这么难过?它们丢了东西心里怎样?看见他们难过你的心里
怎样?那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帮助他们(请问,刚才你们在哪里玩的?)我们到走廊里、楼梯口、午睡室去看一看,如果发现地上有东西就怎么办?
(2)幼儿帮助小动物们找东西,(拾起来,拾起来以后怎么做呢?问问捡到东西后怎么说?请问这是你丢的东西吗?
(3)幼儿找东西。
(4)师:刚才我们帮助小动物找到了东西,还给了他们,他们一定很高兴,他们肯定会来谢谢我们的',我们小朋友把东西还给了失主做了好事,心里怎样?(做一做高兴的样子,笑一笑)
(5)提问:刚才你捡到了什么东西?是怎样还给丢东西的人的,说了什么话?
4、幼儿讨论
(1)拾到了东西为什么要还给别人?
(a)人家会难过,会着急。
(b)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2)(表扬自己)
讨论:找不到失主的东西该怎么办呢?
(四)结束:
教师总结,今天我们小朋友帮助了小动物找东西,还给了他们,心里非常高兴,以后我们捡到了东西都要想办法还给别人,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法治专题教育教案3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1)判断题
①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③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④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⑤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⑥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2)单项选择题
①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③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④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⑤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
b、特殊关注
c、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3)多项选择题
①据报载,xx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②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③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④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⑤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⑥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⑦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案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1、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3、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4、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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