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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保密协议

时间:2023-06-12 09:42: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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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保密协议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业机密保密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自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买卖货物型号、规格、价格、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以及双方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开发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方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的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创意等技术和经营信息。

  二、乙方确认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从事任何与甲方发生竞争的行为,都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乙方愿意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任何信息而仿造或制作相同规格或类似功能的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自行生产制作、加工或将甲方商业秘密许可、泄露给第三人知晓和利用;

  2、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由商业秘密所采取的措施和制度);

  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

  4、不得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商业秘密;

  5、不对外公开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6、自觉遵守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自愿执行甲方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

  7、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于本协议相似。

  四、乙方承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持续性的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终止而免除。

  五、乙方承诺:在任何时期不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乙方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B、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已对甲方构成重大损害或影响,乙方还需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

  C、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在当天签字、盖章、回传,并在三个工作日书面确认索赔事宜,如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反馈,则视为乙方接受。

  4、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上述违约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单独或并列承担。

  七、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1、商业保密

  甲方所有客户的资料(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报价(含各种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其他:详见附件。

  2、保密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业资料。(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在职期间,均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单。

  乙方在离职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公司任何客户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自营或与他人联营或挂名经营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乙方仍应避嫌。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3

  甲方(用人单位):

  注册号: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服务期内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6、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如损失无法计算的,则以乙方年薪总额的3倍计算损失和违约金。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 年 月日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过方式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支付规定的竞业禁止补偿费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竞业禁止的约束。

  四、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结果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乙方与第三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甲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为。

  五、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4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5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 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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