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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增资扩股协议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团增资扩股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
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公司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丙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丙方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公司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
(3)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新增股东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公司及其原有股东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第六条公司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增资扩股后双方同意增资后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公司设董事会,每一届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名。
公司董事候选人由方推荐名,方推荐名,方推荐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董事长由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方(丙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董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补。
4、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方推荐名,方推荐名,方推荐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主席由三方推荐当选的监事轮流担任,由监事会选举通过。
首届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当选的监事担任。
乙方和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的监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监事增补。
5、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若干名。
总经理由方推荐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由方推荐,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双方在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八条资产、债务和权益的处置
截至增资扩股后公司成立之日,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由增资扩股后公司予以承继。
第九条股权转让
1、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部股东一致同意。
经全部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1、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所涉税费由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聘请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
1、双方有义务协助并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
2、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向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3、双方有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出资,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视为该方放弃其对标的公司的增资,不享有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东权利;同时,已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一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标的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双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增资扩股后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层进入增资扩股后公司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经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催告后,仍不按催告期限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及时向增资扩股后公司足额缴付相应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为,违约方应按其应缴出资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拒不缴纳出资的,另一方可以协商认缴违约方占增资扩股后公司的出资额或另行引进其他股东增资。
2、除上款所述违约行为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况的,同样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2)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导致增资扩股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3、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上述第2款违约情形的,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暂时停止履行自身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
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违约方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4、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三条保密
1、本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形式的各类财务资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单、人员信息、组织结构、各类协议、交易方案、交易过程、谈判内容、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双方的商业秘密。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本协议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2、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或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视为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4、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
本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各尽其职,采取有效措施促成本次增资扩股事宜。
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6个月并预计无法消除,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解除时即终止;
(5)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协议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六条其他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
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本协议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3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4 、本协议对相关事宜未作规定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 、本协议正本式份,三方各持份,增资扩股后公司留存份,其余份用于办理本协议项下所涉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
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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