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合作协议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协议书 篇1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编号NO: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如下合作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蓝牙系统:物业公司;
二、协议书内容
1、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市值的新型专利道闸机 台,以及 蓝牙系统 套提供给甲方:
①位于: (地址) (楼盘及物业名称) 进出口使用。
2、道闸机安装条件:乙方可优选主干道或临主干道进出口进行安装。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可对其所管理物业的道闸机进行免费更换、安装保养和维护。
其中乙方可正式进场安装的有:
① 位于: (地址) (楼盘及物业名称)
3、甲方在合作期限内享有道闸机的操作使用权。道闸机及其附属传媒画面的所有权、收益权均归乙方,乙方可通过该载体发布商业传媒或其它法律范围内的信息。
4、乙方在合约签订后 日内安装乙方公司专利道闸机。
5、合约期内如乙方如有新技术、新产品上市,可对原有产品进行免费更换或升级换代。
6、合约期满后,双方不存在违约、和平终止前提下,乙方视设备使用情况收回专利道闸或全权交予甲方。
三、合作期限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 年,自 20xx年月 日起至 20xx年月日止。自道闸机安装完毕甲方签字确认起开始计算。
2、乙方提供进出口道闸。
3、合约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合约继续履约。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已就本合约规定项目事先征得该物业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等权利方的同意。
2、甲方承诺在双方合约期间,甲方不再与任何第三方在甲方旗下物业范围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和新接楼盘除外)。
3、甲方须提供直接联系人在乙方安装、维护道闸系统、发布或更换信息过程当中全程的提供无偿协助、支持、配合。
4、甲方授权操作人员在乙方安装好设备操作使用无障碍后应向乙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道闸机上传媒画面内容审批或登记手续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6、甲方应妥善使用管理乙方所提供道闸机及附属设施,尽可能杜绝乙方所提供的道闸机以及附属设施受到人为破坏、损毁、盗窃等不利于乙方的行为。
7、甲方对乙方道闸机享有监控权,可通过甲方权利范围内通知形式要求小区业主以及行人不得通过遮盖、污损等任何方式影响乙方所发布信息的正常展示,当道闸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乙方所发布的信息不能正常展示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对接人进行处理。
8、安全条款。甲方应保守及维护涉及乙方专利道闸机范围的所有商业秘密。任何时候,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将乙方专利道闸机范围的所有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乙方专利道闸机范围的所有商业秘密用于双方合作范围以外的其他目的(本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9、双方合约期间,如旗下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发生变更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就继续履约进行协商。
10、甲方旗下实际操作道闸机的工作人员,需根据车辆行人进出情况对道闸机进行升降操作,在未有车辆、行人进出时须将道闸机及时复位以保证乙方的权益。
11、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要经过甲方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合约期内,乙方负责道闸机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因设备自身使用原因而需要维修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机器在甲方管理范围内遭受人为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对直接损坏人或过失人进行索赔。如因甲方操作人员过错或过失造成道闸及附属设施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2、合约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发布或委托其他公司发布商业传媒。乙方有权在其他相关附属设施上发布商业传媒和其他信息,但传媒内容必须是健康、积极的`。乙方上述商业行为的所得收益均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发布传媒。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直接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道闸系统能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并负责对甲方实际使用及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指导。
5、乙方工作人员有对道闸机及时复位情况的监督提醒权,如发现甲方操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根据车辆进出情况对道闸机进行升降操作,或在未有车辆、行人进出时不能将道闸机及时复位,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及要求操作人员按规定操作。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第三人人身
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协议书的变更、解除、中止及续签
1、若遇不可抗力情形,使得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作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本协议即中止,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行。
2、若遇国家政策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4、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合作期内预期经营所得的损失与合作约定的总金额。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甲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壹万 元:
1)故意破坏、损毁系统以及放任他人破坏、损毁道闸系统;
2)不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严重影响乙方发布广告或信息的;
3)违反本合约约定的保密条款以及违反其在本合约中作出的声明、保证或承诺;
4)实施其他损害乙方利益如甲方操作人员长期不按要求对机器及时复位或者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约目的之行为。
5)甲方行为如导致乙方需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10天内将乙方所属道闸机及附属设备撤出甲方管理物业, 并在5个工作日内,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 元:
1)乙方与甲方原有使用系统不能兼容(甲方全套使用),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甲方原来的设备的;
2)不能及时维护设备并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缔结本合约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及后果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约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该方应当在此等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提出要求,该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真实有效存在。当不可抗力事件清除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如果能够继续履行本合约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都同意将争议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 其他:
1、合作期(包括自动续约期)满后,若甲方允许继续在该物业内使用,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作期限结束前的90天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协议条款做出修订,则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都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合作企业)
乙方: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本着支持中国体育运动事业及铁人三项运动发展,更好地充分利用体育资源,树立(企业**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的推广,互利互惠,就甲方与乙方国家铁人三项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 向乙方每年提供**万元人民币用作赞助或冠名费用。
2. 向乙方提供价值**元人民币的**产品,数量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于乙方队员在比赛或训练中使用。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
4.向乙方提供给用于宣传的广告光盘、照片、宣传册等相关资料。
5. 甲方可享有乙方主办比赛的赞助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授予甲方**产品为“200*-200*年度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称号,并颁发证书。允许甲方在授权产品的外包装上及在该产品的各种宣传图片、文字、活动、音像、国际互联网上使用“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的字样,用于甲方的品牌推广。
2.在合作协议期间不再接受同类产品的合作及授予其它产品为“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用(指定)**产品”称号。
3.每年度向甲方提供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将参加国内、国外比赛的赛事文字资料(包括赛事名称、时间地点、方式、参赛队员具体名称资料及合作企业产品的使用情况)。
4.提供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参赛(训练)使用合作企业产品的照片或(录像)。
5.在乙方主办的国内各类比赛上(已签订协议的比赛和独家赞助的比赛除外):
(1)为甲方制作和放置合作产品的宣传广告牌1块(规格6×1米,广告牌清样由甲方提供),并于赛后15日内提供赛事广告牌照片。
(2)为运动员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
6.授权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使用国家铁人三项队运动员的照片或资料用于甲方的.品牌推广(不包括电视广告的使用,如需使用另行商议)。
7.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对同类产品需另外采购时,乙方应优先选购甲方的产品,但甲方须提供优惠价格(不得高于一级代理价格)。
8.在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官方国际互联网站上提供合作产品的介绍和链接(如需网上售卖,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三、双方应遵守上述约定,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守约方享有每次向违约方索赔赞助总额2倍以上的罚款,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可酌情续签协议,甲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时间: 时间: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C&F或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cqtj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范围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内,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外国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国外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国外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最终裁决。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美元帐号: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合作协议书】相关文章:
合作办厂协议书02-17
工程合作的协议书02-21
合作种植协议书06-09
合作建设协议书07-22
合作协议书10-23
工程合作的协议书05-27
合作投资协议书07-16
合作框架协议书10-22
合作入股协议书10-21
(经典)合作协议书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