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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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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上半年工作总结1
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围绕市局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和协调,我局于20xx年2月16日成立了由朱关烈局长任组长、王国泉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许可法实施及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等日常工作。20xx年2月19日上午,市局专门召开由各县(市)局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长以及税政法规科长参加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国税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各县(市)局汇报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初步考虑。市局王国泉副局长对全市国税系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同时积极参加省局培训。一是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20xx年2月23日,在20xx饭店召开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朱关烈局长作了动员,并对市本级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布置,20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制处处长杨志敏作了《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二是组织参加省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3月23日组织市局七个业务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国务院法制李岳德司长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及行政许可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三是会同人教处组织全部干部收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四是协助人教处组织干部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
(三) 组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去年12月份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组织了一次清理,今年2月份再次组织市局各处室、各单位对行政许可内容、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以及行政许可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今年3月以来,省局相继下发了二只《20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省局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9号、浙国税法[20xx]12号)及《20xx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函》,我处收到文件后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开展清理工作:一是按省局要求对总局上报取消的审批项目、省局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省局转发总局文件中补充内容、增加环节、改变程序的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二是针对上述审批项目清理市局转发文件中设置前置、后置条件的文件和条款;三是按省局规定的时限停止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并通知计统征收处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四是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后续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利用国税网站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和宣传工作。全国税务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处及时与办公室进行联系,在国税网站上转载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处收到国务院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后,在国税网站上公布了税务总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秩序自查工作。根据《20xx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6号)要求,我市着重围绕制止越权减免税和加强欠税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执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做到了政策清、情况明。截止20xx年底,我市共有钢铁行业企业2户,水泥行业25户,没有电解铝企业。水泥行业中,18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20xx年减免增值税额11836万元,6户企业享受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20xx年减免增值税额4991万元,合计减免增值税16827万元。
(二)做好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根据《20xx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9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月19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检查,做到了三清,即:各类开发区数量清,有无违规问题清,违规金额清。目前,全市现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7个,落户企业1009户,省经贸委批准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2个,落户企业106户,20xx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1个,落户企业30户。其中,市本级有20xx经济开发区和会稽山旅游度假区二个省级开发区,其中20xx经济开发区现有落户企业365户,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现有落户企业2户;20xx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0xx生态产业园区1个,现有落户企业30户,但都尚未投产。我市没有发现超越权制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三)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同时,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组织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做好对97年以来本局制订的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修改文件13件,废止文件226件。
(四)组织开展对纳税评估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处就加强对纳税评估监督问题作了一次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评估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如何开展对纳税评估的复查明确了目标和要求,同时对市本级评估案件调查中个别存有疑点的案件向选案办提出了移送税务稽查的建议。
(五)修订《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修订后的追究办法增加了鼓励各处(科)室自查自纠及过错责任追究公示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为。
三、加大案审力度,努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20xx年一季度,共审理各类案件102件,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1896万元,其中补税1097万元,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324万元。在案审过程中,补复查3件,退查2件,补证1件。案审环节调整金额193.02万元,其中:调整税款124.05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68.97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处在规范案审行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季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分别在1月份和四月份二次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向稽查局通报了案审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就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二是对案审中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及征管查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及时提交征管例会讨论。三是要求案审人员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和《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案审中发现的问题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对审理过程和结果在审理工作底稿上作完整记录。上半年通过案件审理调整税款100.71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57.3万元。四是加大退查、补证和补(复)查力度,严把案审质量关,充分发挥案审监督职能。上半年通过补复查调增税款23.34万元,调增罚款11.67万元。
四、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和监督。
首先,完善内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3月底前对个人制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到人。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注意发挥考核办法的引导作用,通过奖惩措施,鼓励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和研讨,强化案件补复查工作。其次,以内审为手段,加强对处内干部的考核。我处按照“抓紧、抓精、抓实”的要求,在六月份聘请外部内审员对我处效能建设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内审,促进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其他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
政策法规处上半年工作总结2
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围绕市局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按总局、省局要求组织开展统一全市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试点工作。
我局从今年年初开始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开展了统一岗职体系的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先将总局制定的《国税系统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岗和工作规程(范本)》内容分解落实到现行岗位,组织试运行,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收集、分析,再对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整合。四月底全市已按总局要求建立了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并于五月一日起正式运行。在这项试点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总局岗责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全市试点方案,使建立的岗职体系既符合统一性的要求,又确保其适用性。二是协助征管处做好市本级的试点工作。同时对涉及的工作规程按总局范本规定组织试运行或虚拟运行,并根据试运行情况,对岗位责职和工作规程进行修订。二是牵头抓好全市的试点工作。3月10日召开各县市局分管局长、税政法规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统一全市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试点工作布置会,布置落实全市的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加强督促和指导。三是及时向省局反映试点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在试点过程中,对试点中碰到的问题二次向省局作了汇报;4月2日还随同省局把试点情况及碰到的主要问题向总局作了汇报,我市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得到了总局的认可和肯定。四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岗责体系的运行情况。岗责体系上线运行后,经常采取个别询问和召开座谈会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运行情况,6月25日在征收处、直属分局、稽查局的配合下对三个单位七个岗位工作规定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加强权益性服务,努力提高权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权益性服务调查。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提高权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对我市权益性服务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组织了一次问卷调查。对外,在征收局、管理局、外税分局的配合和支持下,向纳税人发放调查表1000份,实际回收调查表885份;对内,向各县(市)局和市局有关处室、单位发放调查表。通过内外二方面的调查,明确了我市权益性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了解和掌握了纳税人关心的主要问题及对我局权益性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权益性服务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认真制定加强权益性服务工作的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权益性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税务人员树立新的思想理念,同时对纳税人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三是召开权益性服务辅导会。为便于大家正确理解《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权益性服务工作的意见》,领会精神实质,组织市局副科(组)长以上干部召开权益性服务辅导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大案审力度,努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xxxx年上半年,共审理各类案件80件,补税888万元,罚款及加收滞纳金xxx万元,补税罚款合计xxxx万元。
案件审理工作是我处的一项日常工作,特别是一般程序处理(处罚)案件统一由我处审理后,责任更重,工作量更大。今年上半年我处在规范案审行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方面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一般程序处理(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整由法规部门负责后,根据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及时下发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按一般程序处理(处罚)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时理顺了与直属分局、稽查局及其他有关处室的工作关系,同时相应调整了市局案审委的审理标准。二是严格执行《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底稿》制度,要求审理人员对检查环节认定的每一项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意见与证据材料进行核对,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规是否适当、计算是否正确等几方面进行审理,再对整个案件从程序是否合法、主体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理,并对审理结果在审理工作底稿上作完整记录,从而规范了案审行为。三是加大退补查力度,严把案审质量关,着力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意识和证据意识。据统计,稽查局提请市局审理的案件,按照审批程序书面退回稽查局补证或补充调查的案件达9件。四是注意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政策或计算不当的内容,不论纳税人是否提出异议,一律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充分发挥案审监督职能。
四、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局执法监督要日常化、制度化的要求,上半年在执法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省局税收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省局原计划在五月中旬开始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我处在督促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的同时,按省局要求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上报省局并选择二户企业进行了模拟检查;因受非典的影响,省局在六月下旬通知在七月中旬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我处积极配合所得税处开展对税前列支审批项目的专项自查并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组的准备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重点税收执法行为日常监督办法。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税收执法行为,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了重点税收执法行为日常监督办法,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理、处罚行为和纳税人定额管理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同时,组织开展xxxx年度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清理的基础上对xxxx年度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汇编。现文件汇编已发到全市每位干部手中。
五、组织开展xxxx年税收调研课题的征集工作。
为了提高税收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税收调研的质量,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组织开展了xxxx年税收调研课题的征集工作。要求市局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特别要针对今年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来确定调研课题报市局审定后组织调研;要求各县(市)局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四个调研课题组织调研。调研课题的征集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工作根据调研职能的调整已移交办公室办理。
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省局计划在下半年开展三次执法检查:
一是在7月14日开始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对省属企业组织全税种检查。
我处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2、认真完成省局指派的执法检查任务;
3、做好省局对我市二次税收执法检查的联系配合工作;
4、做好省局税收执法检查结论的整改落实工作。
政策法规处上半年工作总结3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截止6月1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发布信息102条,在南通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在每个季度末将政府信息公开总结、统计表上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
二、认真做好群众诉求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12345政府服务热线,南通农业信息网领导信箱、投诉举报等办件的受理、交办和回复工作。截止6月18日,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信息、电话78个,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17件,南通农业信息网领导信箱、投诉举报办件11件,所有办件全部按期办结。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省农委和市信用办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推动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调整(成立)了市农委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其目的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市信用办要求,上报了本委诚信体系建设经验材料。今年海安县成为全省唯一诚信农资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将以农资监管和农资打假为主线,就如何开展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做一些探索,省农委于5月25—26日在海安召开了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对下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将贯彻落实,同时,完成省农委和市信用办要求我们每个季度上报"双公示"、"双随机"、"红黑榜"等相关材料。
四、做好权力库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前期基础工作
按照省农委部署,做好市、县(市区)与省权力库清单对接工作,4月份组织6县(市区)及本委相关部门人员对现有权力库清单进行了全面疏理整合,确保权力事项不重不漏,并报省农委。同时省指定黄严帅同志参加省权力库清单整理工作。
五、扎实开展创建法治型机关活动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今年申报了法治型机关创建,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法治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 意见》(通法治办〔20xx〕18号)为依据,其目标是以推进农业部门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形成完备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目前已完成申报表、总结、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近期将到本机关来验收。
六、认真做好行权网权力库内容调整工作
根据"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本部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内容,我处及时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权力库的内容,涉及到本委的有行政许可今年已经增加二项(原来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事项共8类247项)。同时,我们在南通农业信息网上首页上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的链接,办事群众点击该链接就可以方便的查询到农委所有的行政权力事项。
七、积极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通知》(苏信用办〔20xx〕11号)要求,省农委、市信用办要求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将在"诚信江苏"网上公示,要求每个季度按时上报。目前我们将海安、如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至省农委。
根据市文明办和市信用办印发的《南通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排查,目前没有可报的。
八、认真做好下放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xx〕1号)要求,省农委、省农机局自20xx年1月起,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下放至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本委落实在卫生监督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下放至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本委落实在农机处。我们主要做好衔接工作,已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杜绝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有序承接,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们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认真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市区濠东绿地宣传长廊向市民开展涉农政策法规宣传,编辑《法润江海》报,通过烟草发行系统,在每个行政村张贴,在本委宣传栏做了一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另外,在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政策、法制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我市的现代农业建设、涉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
二、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工作。组织参加省农委或本委举办农业农机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学习班。
三、进一步完善和做好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综合应急队伍进行演练,增强应急队员之间的协作精神和凝聚力。做好农业应急值守工作。
四、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研究确定今年市农委重大决策事项需要进行稳评的具体内容,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需要稳评的事项确定风险等级,做出评估结论,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编写评估报告。
五、继续做好创建法治型机关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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