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7日,红光街道合兴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强调,暑假来临之际,要正确引导辖区居民提高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为辖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工作要求,利用“六一”关键节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及“一号检察建议”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0xx年5月28日至6月9日永和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开展效率
永和镇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以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工作组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制定下发《永和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开展效率。
二、创新方式,注重效果
(一)组织干部专题学习。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知识培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常识。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利用赶集日在农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悬挂张贴横幅,向广大群众、学生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答未成年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
2.人民政府、卫生院、派出所、邮政局、农商行等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
3.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所负责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法治副校长到所负责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围绕“校园霸凌、自我保护”等方面上课,让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师生对自我保护的意识,让师生认识到不法侵害就在身边,提高自我保护认识,运用法律武器,避免不法侵害。
三、取得成效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了永和镇人民群众、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认识了解,营造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够全面,宣传活动的开展比较少,宣传面不够广。下一步我们将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题培训,注重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常态化开展宣讲宣传活动,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模式。探索具有永和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法治意识,让未成年人保护精神、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4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关爱体系。我县于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县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未保委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委员(31名)。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新建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于,建筑面积2157,可交付使用。机构改革后,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挂在县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
(二)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截止目前全县孤儿20人,发放资金24.4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人,发放资金116.4万元,20xx年xx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资金17.89万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xx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6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20xx年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县民政局聘请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庭教育专家,在全县村(居)委会开展“父母监护课堂”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从5月6日开始,为期40天,涉及全县176个村委会和24个居委会,活动场次将达200余场。此次宣讲活动围绕新修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参会的家长、监护人详细介绍了父母陪伴和监护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父母对孩子陪伴监护负有法律责任,肩负着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使命,教会了家长和监护人怎样高质量的陪伴关爱孩子。
(四)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承接江西省慈善总会引入的“童伴妈妈”项目,在十五个行政政村聘请童伴妈妈,建立童伴之家,探索农村儿童关爱保护新模式。20xx年,县慈善总会具体承办由10所学校1家社会组织具体实施的关爱留守儿童“快乐儿童之家”项目,项目实施以来,为助推xx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解决部分农村村小、教学点上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课后看护问题及部分儿童的心理疏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履行协调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承担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二是做好兜底监护。履行好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三是落实基本保障。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推进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
五是创新关爱模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5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安全意识教育,12月12日,学前教育二系组织中职年级各班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育活动。
主题班会通过辅导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讲解、学生分享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次主题班会的有效开展,充分体现了我系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并将其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悉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尊严,同时对提高学生防范意识、远离侵害具有积极意义。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6
为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居民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等各方的职责,6月13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党委、绿景彩虹社工在福安购物广场开展“合力守护,与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相关政策,引导参加者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中,社工与在场参加者互动交流,宣讲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知识,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彩页、知识问答、发朋友圈宣传等环节让参加者更清楚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许多家长带着小朋友前来参与知识问答,“这个活动让我知道了我生活在一个受到保护的、安全的环境中,谢谢所有的人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现场一位小朋友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而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协作。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需要各方携手共同助力。此次宣传的活动让参与者知道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各方的职责义务,助力营造社区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7
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渑池县妇联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多部门联动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干警妈妈护成长”、“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六一”儿童节慰问等多项主题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到乡(镇)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赠送节日礼物,累计为160余名儿童送去价值4.5万余元的学习和生活物品。
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将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和辐射作用。截至目前,已制作播放6期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防诈骗、防溺水、防雷电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防溺水安全手册500余份,受益儿童达8000余人。
自“干警妈妈护成长”留守女童结对关爱活动开展以来,县妇联高度重视,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留守女童家中,与“干警妈妈”一起亲切询问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与监护人认真交谈仔细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和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认真记录她们的需求,鼓励她们要学会自立自强,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的生活。全县108名“干警妈妈”深入结对女童家中,与孩子们亲切地交流,用心、用力、用情帮助女童解决生活、监护、教育等实际问题,以政法系统的震摄力,为留守女童全方位多角度构筑安全保护网,并以此带动更多群体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源头预防,共同呵护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下一步,渑池县妇联将持续开展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全社会的关心关爱中茁壮成长、全面发展,努力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妇联主要负责人表示。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8
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大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17日积极参加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各成员单位协办的“喜迎xx,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讲。从家庭、社会、学校、司法、网络、政府保护等不同角度宣传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倡议监护人依法带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聚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耐心地进行讲解,积极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今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9
今年以来,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规则。组织召开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等5个文件稿,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事项,细化了的`工作任务、落实举措及其责任部门。
(二)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儿童基本生活
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按照审批发放程序,及时足额将生活费发放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今年以来,审批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名,减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减员孤儿2名。1-12月,累计为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81.58万元,为14名孤儿发放生活费24.02万元。积极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累计为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金3.5万元,为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3.6万元。
(三)全面摸底排查,落实监护照料责任
全面摸排辖区内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同时,合理确定留守儿童被委托照护人,签订镇、村(居)、监护人、被委托人委托照护协议书,落实四方照护责任。止目前,摸排出农村留守儿童418名,其中父母离异的留守儿童210名,父母一方死亡的留守儿童8名。组织7名镇儿童督导员和76名村(居)儿童主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入户探访,详细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动态信息,填写《入户探访登记表》,粘贴在监护人居住房屋明显位置。对摸排出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协议,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补全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提高信息数据精准化水平。
(四)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打通困难群体获取帮扶政策的“最后一米”。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受益群众2600余人。
(五)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县慈善协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鸿基金“爱的图书”捐赠暨“关爱单亲贫困儿童”活动,为20名单亲家庭贫困儿童捐助助学金4万元;以“关爱雏鹰·相伴成长”为主题开展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共慰问全县留守儿童30名,发放慰问金1.5万元。县思源慈善协会开展“思源助学”“安老助孤”等六大服务活动20场次,资助学生100余人,助孤助困11人,捐赠物资资金10.7万元。县弱水公益慈善协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4次,关爱82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效果不佳,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充分;二是儿童工作队伍专职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儿童督导员由乡镇干部兼任,一般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得同时还需要定期做好辖区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爱保护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慈善社会组织等关爱服务队伍较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指导等专业服务的次数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制定完善阶段性工作计划,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利用试点建设的沙河镇社工站,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特殊人群的关爱探视、心理服务、精神慰藉。定期开展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培训。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0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核心维系的基础人群,他们正处于人生成长发展的特殊阶段,极易遭受各种危险和伤害。近几年,这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一直受到区委和区政府、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据此,我局对我区近几年来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措施
校园安全方面:发挥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一是我局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着手,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章程,严格检查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人,设立治安保卫机构41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个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公布共建警官姓名和电话联系方式。各个学校制定了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有效解决了学生在夜间突发性疾病及安全管理问题。我局修定完善了我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学校安全应急处突长效机制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安全值班预警机制,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强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二是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为学生安全提供物质保障。我区各校主动争取各级政府部门资金,积极自筹资金,改善住宿条件,改建运动场所。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关爱学生的保护意识以及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同时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聘任法制副校长和开辟道德法治讲堂,对教职工和学生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四是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学校家庭联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区中小学举办家长学校41所,实现全覆盖。家长学校把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学校与家庭沟通,交流教育经验作为主要内容,使家长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和扶养义务,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师德师风部分:一是强化师德师风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五级责任人制”和师德师风“一岗双责”随事走制度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并落实。二是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与宣传。引导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规定。三是实施“三查一公布一预警”师德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做好女学生保护、工作履职、师德“十条红线”等方面“夜巡”“巡检”和访查。公布教体局和学校的师德监督电话和邮箱,设置意见箱等,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一评议一激励”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单位)按照自我评议、学生民主评议、教师相互评议、学校综合评议的步骤开展师德民主评议,建立教职工师德管理专档,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干部选拔等的必要条件。五是创新师德建设工作载体,继续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人际关系”“自我认识”“情绪管理”“压力管理”和“团队凝聚力”五项精准团体辅导,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指数,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下一步打算
第一,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统一、高度、权威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和谐社会顺利实现的重大问题,引起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的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共同参与、重视联动;另一方面,切实把未成年人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执行效果。
第二,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要以青少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青少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学党史、国史,知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的教育。以“两史四情”教育为依托,增强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做一名遵法守法的青少年。特别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产生厌学情绪的学生要重点关爱。要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清理中小学生在校外租住情况,及时报告有关单位,落实监护人陪住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防和约束机制,积极治理恃强凌弱等校园暴力行为。要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救护处置能力。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
第三,加强网络规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要从高端网络智能服务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中,创新思维,深化治理。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网络教育,将网络教育列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文明上网。加快向家长普及网络知识,帮助家长指导孩子正确上网,随时关注孩子上网行为,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间。家、校努力引导孩子把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培养创新能力的工具。各级关工委要适应变化,创新手段,进一步发挥“五老”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的对辖区网吧实施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影视制品、各种书店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未成年人远离“两厅两吧”(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的监督管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是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要重视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我市新闻媒体虽然与司法机关联办了《周末说法》栏目,但重视良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的社会氛围还未真正形成。要通过正反两面典型的分析、讨论,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家庭监护,有针对性的开展“孩子的孩子谁来管?”的讨论,对家长有所触动,增强主动监护的责任意识。目前家长要与学校结合,认真纠正以预防早恋替代性教育的错位现象,科学开展性教育,增强孩子的性防范意识。学校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办学效果,增强对家庭的吸引力。要鼓励和支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家长广泛参与的微信群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活动与交流。乡镇、街道办、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的社会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站和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站,开展各种培训咨询活动和亲子活动,村委会、居委会更要定期组织人员入户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发现家庭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各级关工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乡镇、学校、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服务工作。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各级关工委参与社会治理的拓宽和延伸。一是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工作。摸底筛查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无人抚养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以及缺乏有效关爱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群体的不同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帮扶和救助规划。通过教育引导、关爱服务、劝学返校、培训就业等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二是调整关工委“五老”人员组织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各级关工委特别是基层关工组织要适应社会治理服务专业化和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把调整“五老”组织结构和创新服务模式提上议事日程,做出安排部署。三是按照专业化要求组建“五老”队伍,开展专业化服务。把具有家庭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法律援助、社会调研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五老”人员按专业组成工作队伍,深入城乡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四是鼓励支持“五老”人员通过教育途径获得专业资格,组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在民政局注册登记。五是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在政府与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纽带作用,按照社会要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未成年人的社会需求,提出服务项目,由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实施。
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是需要时间逐渐成长的一个群体,需要各方面的特别保护和对其权益的充分尊重。保护未成年人使他们健康成才更是任重道远,全社会要协调一致、奋发有为,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作出新贡献。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5月一日—一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一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一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一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月一日一一一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一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2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利民社区开展以“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宣传月活动,旨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权益观念和自保能力,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次活动,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
下一步,社区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3
根据县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开展自查,结合镇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制,落实保障
年初镇属各村(社区)落实妇联主席、副主席和执委,并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各司其职开展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年中成立了XX镇结对帮扶养老(儿童)机构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敬老院院长、民政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妇联主席为成员,落实老年人、儿童保护工作。镇村换届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确保了未成年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排查,深入走访
镇民政办每季度针对未成年人进行一次大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今年总共为符合条件的两名未成年儿童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分别为大团村周巾又和横连村杨梦潇。目前全镇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名,另两名为横连村熊紫萱和断桥村周云强。7月16日至7月19日镇民政员及相关镇村干部对周巾又、熊紫萱、周云强进行了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个人微心愿,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其微心愿。12月7日-8日,镇属各村(社区)干部对辖区内所有散居孤儿(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低保特困儿童(27人)以及留守儿童(1人)进行全覆盖走访,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人。12月9日-10日,镇村干部以“大爱乐山呵护你成长”公益慈善大行动为契机,深入到户了解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3名低保儿童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为这些未成年儿童送去关心关爱。
三、加强宣传,发放资料
为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丰富知识,健康成长,今年6月份,镇民政办下发《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关爱未成年,法律来维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用心关爱未成年人》等相关海报和宣传资料,各村(社区)及时在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xx年,XX镇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走访力度不够、帮扶力度不大、切实解决困难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工作力度,更加重视未成年保护工作,加大宣传和走访,让未成年儿童能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篇14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20xx年6月16日,在鄂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工联合临江乡临江中心小学在临江中心小学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校园活动。
本次宣讲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儿童安全自护知识”三个内容进行。
社工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案例、故事的形式,结合实际,以案说法,以学校保护为例,生动地向学生们进行阐释讲解,帮助同学们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了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社工通过播放短视频教学“海姆立克急救法、火灾、防拐”等相关急救自护技巧,加深了同学们对安全自护教育的认识,让大家更清晰地辨别危险,远离危险。社工现场模拟异物卡喉、流鼻血等生活常见的危险情景,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解决办法,并被社工邀请上台模拟演练。
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式,使儿童掌握正确的.应急措施操作方法,提高安全自护技能。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将学到的安全防护知识告诉自己的家人。
本次活动,为增强儿童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让儿童从小养成安全健康的生活习惯、自律、愉快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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